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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3-31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位于长治市沁县东北部,总规划面积10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12.1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沁州黄醋业公司东132米,南至太焦铁路桥墩北2米,西至新庄村(郜家渠村)村庄东界线,北至硖石村松牛线(含)。
 
  发展目标:以有机食品加工、大健康产业为主导产业,以生态旅游为附属产业,形成现代化、健康化、高端化、集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产业定位:山西省有机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健康养生产业的先导区、特色农业示范区、郑太廊道农耕文化旅游引领区,建成山西省创新性经济先导区和绿色产业示范区。
 
  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产业集中建设区,总面积3.90平方公里。将其划定为城市开发边界,实施重点开发建设。
 
  规划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协调性
 
  示范区规划发展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布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意见》,沁县城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目标符合省、市、县环境保护规划,长治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气、水、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示范区规划在产业政策、规划定位、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相关政策法规、上层规划、同层位规划相关内容协调一致。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从环境空气预测结果看,规划项目常规污染因子及农业产业特征因子等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均达标,对附近13个村庄及沁县、武乡县城浓度贡献值达标,规划项目以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等能耗低、污染轻农业产业为主,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没有影响。
 
  示范区产业集中建设区生产废水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排入涅河,对涅河水质影响较小,涅河水质仍维持现状水平。规划远期再生水回用率提高,排入地表水体的水量进一步减少,对涅河水质的影响将进一步减小。
 
  示范区内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农用地土壤达到《农用地土壤标准》筛选值要求,示范区内以往的开发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示范区规划建设以现代农业为主,基本不改变原有以农业种植为主的第一产业结构,因此,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基本不变。经环评预测,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原水渗漏不会影响最近距离松村镇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保护目标水质。
 
  经交通噪声预测,示范区主要交通干线达标距离均在道路红线10m范围内。环评建议\在示范区交通干线道路10m范围内不允许规划布置对噪声敏感的建构筑物。
 
  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现状用地以农用地为主,规划实施后,用地仍将以农用地为主,土地类型、土地结构、土地利用方式不改变,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保持不变。示范区建设不会破坏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能进一步维持示范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
 
  四、环评结论
 
  示范区产业定位、选址布局、环境保护目标等均符合国家及省市县相关政策及规划发展要求;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良好。示范区以现代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农耕文化旅游等为主,通过进行合理布局、严格把关入驻企业类型、加大环境基础建设等,示范区的建设不会加重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示范区的建设将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人均收入。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示范区管委会联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示范区规划区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支持规划的建设;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规划环评提出减缓措施的建议;
 
  (4)公众对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跳转查看)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联系人:田保和
 
  电话:0355-8500800
 
  邮箱:qxxdnycysfq@126.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13日
 
  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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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2022-03-31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位于长治市沁县东北部,总规划面积10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12.1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沁州黄醋业公司东132米,南至太焦铁路桥墩北2米,西至新庄村(郜家渠村)村庄东界线,北至硖石村松牛线(含)。
 
  发展目标:以有机食品加工、大健康产业为主导产业,以生态旅游为附属产业,形成现代化、健康化、高端化、集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产业定位:山西省有机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健康养生产业的先导区、特色农业示范区、郑太廊道农耕文化旅游引领区,建成山西省创新性经济先导区和绿色产业示范区。
 
  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产业集中建设区,总面积3.90平方公里。将其划定为城市开发边界,实施重点开发建设。
 
  规划期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协调性
 
  示范区规划发展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布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意见》,沁县城镇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目标符合省、市、县环境保护规划,长治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气、水、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等。示范区规划在产业政策、规划定位、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相关政策法规、上层规划、同层位规划相关内容协调一致。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从环境空气预测结果看,规划项目常规污染因子及农业产业特征因子等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均达标,对附近13个村庄及沁县、武乡县城浓度贡献值达标,规划项目以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等能耗低、污染轻农业产业为主,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没有影响。
 
  示范区产业集中建设区生产废水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全部纳入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排入涅河,对涅河水质影响较小,涅河水质仍维持现状水平。规划远期再生水回用率提高,排入地表水体的水量进一步减少,对涅河水质的影响将进一步减小。
 
  示范区内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农用地土壤达到《农用地土壤标准》筛选值要求,示范区内以往的开发建设对区域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示范区规划建设以现代农业为主,基本不改变原有以农业种植为主的第一产业结构,因此,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基本不变。经环评预测,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原水渗漏不会影响最近距离松村镇饮用水源地等地下水保护目标水质。
 
  经交通噪声预测,示范区主要交通干线达标距离均在道路红线10m范围内。环评建议\在示范区交通干线道路10m范围内不允许规划布置对噪声敏感的建构筑物。
 
  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现状用地以农用地为主,规划实施后,用地仍将以农用地为主,土地类型、土地结构、土地利用方式不改变,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保持不变。示范区建设不会破坏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能进一步维持示范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
 
  四、环评结论
 
  示范区产业定位、选址布局、环境保护目标等均符合国家及省市县相关政策及规划发展要求;所在区域现状环境质量良好。示范区以现代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农耕文化旅游等为主,通过进行合理布局、严格把关入驻企业类型、加大环境基础建设等,示范区的建设不会加重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示范区的建设将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人均收入。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示范区管委会联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示范区规划区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支持规划的建设;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规划环评提出减缓措施的建议;
 
  (4)公众对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跳转查看)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联系人:田保和
 
  电话:0355-8500800
 
  邮箱:qxxdnycysfq@126.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13日
 
  沁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