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
总的来说,我国五年规划编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规划由“三级四类”构成。“三级”即国家、省、市县,“四类”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空间规划。
国家发展规划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指导。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均须依据国家发展规划编制。
省、市县级规划依据国家及上级发展规划制定,既要加强与国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衔接,形成全国“一盘棋”,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十四五”规划作为是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并对“12个强国”等作出具体安排:
聚焦发展,促进“制造强国、航空强国、海洋强国、贸易强国”
夯实基础,落实“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
提升发展,强化“质量强国、科技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
必须突出发展规划的统领性作用
注重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体现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及规范化
必须由虚转实,注重发展质量
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现代化建设”为要求,从五位一体出发,系统谋划
必须强化区域协同发展
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抓手
必须提高规划的信息化水平
利用信息技术引导目标设定和规划决策,建设智能化信息平台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性
客观全面做好总结评估
对“十三五”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客观准确把握区域所处发展阶段及特征
重视区域瓶颈问题的解决
致力于打破制约区域发展的瓶颈,找准突破发展的切入点、解决核心问题,发挥战略导向作用,确保高质量发展
做好近中远期的目标衔接
既要以五年为主,又应预测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各项目标,以及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
重视突出区域自身发展特色
寻找区域与其他地区的异同,挖掘其发展价值,准确把握其发展特色,并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区域特色
重视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既要站在大区域发展中考虑问题,对未来发展和环境变化有一定的准备,又要切合区域发展实际,稳步推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