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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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 决定》(国发〔2005〕39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22 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 号), 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总体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12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不仅局限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 家级保税区、国家级进出口加工区和省级各类开发区,还包括工业集中区及以大型企业为核 心的工业聚集区域。根据园区的产业和行业结构特点,可将生态工业园区分为行业类生态工 业园区、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三种类型。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省级及其他生态工业园区 规划编制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HJ/T273-2006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274-2006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275-2006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三、术语和定义

3.1 生态工业园区

指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 区。它通过物质流或能量流传递等方式把不同工厂或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 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家工厂的废弃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或能源,模拟自 然生态系统,在产业系统中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途径,寻求物质闭环循环、 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

3.2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某一类工业行业的一个或几个企业为核心,通过物质和能量的集成,在更多同类企 业或相关行业企业间建立共生关系而形成的生态工业园区。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3.3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主要指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3.4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工业园区。静脉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
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
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
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
四、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1.确定任务 园区管委会、园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编制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委托文件和合同明确编制规划各方责任、要求、工作进度安排、验收方式等。
2.调查、收集资料 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背景或现状资料,包括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规划,以及园区主导行业发展规划、区域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功能区划等有关资料。信息收集以广和全为原则,应包括所有与规划有关的经济、社会、科技、人文以及自然、地理、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信息。调查范围以拟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为主,兼顾对园区发展影响较大的周边区域。
3.编制规划大纲 按照本标准要求的规划主要内容编制规划大纲。
4.编制规划 按照规划大纲的要求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
5.成果 包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技术报告。

五、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1. 生态工业园区概况和现状分析

1.1 概况 主要包括园区发展概况、地理位置、自然地理条件、主要资源条件等内容。
1.2 社会现状 描述园区人口状况,科、教、文、卫状况,基础设施状况(能源供应、给排水等)、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周围区域内相关的产业结构、专用设施、基础设施、共享设施的建设等情况。...

2.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必要性分析

收集园区过去 5-10 年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料,应通过资料分析回顾园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发展历史,评估园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关系,评估园区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对建设 10 年以上的园区,要进行过去 5-10 年的分析;建设不足 5 年的园区,按实际建设年限进行回顾性分析...

3.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设计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应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节能减排工作为重点,结合园区的特点,通过对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和建设,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指导思想中要体现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相结合,与引进高新技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相结合,与区域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环境保护和区域节能减排工作相结合。...

4. 园区主导行业生态工业发展规划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a)分析园区核心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潜力; b)从行业发展、物质代谢与循环、污染控制等方面建立核心行业生态工业发展指标体系; c)从产品设计、生产过程工艺改造、原料替代、物料循环使用、资源和能源使用等多个方面,提出行业发展的清洁生产方案;...

5. 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控制规划

水循环利用和污染控制规划a)评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质现状(水资源现状、水环境现状、工业废水处理现状、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现状、污水集中处理现状、重点污染源排放现状),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存在的问题,评估园区对本身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及对所在水系下游地区的环境责任。...

6. 重点支撑项目及其投资与效益分析

重点支撑项目 :a)项目选择条件综合考虑园区产业结构特点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需求,确定入园项目应满足的条件。入园项目选择的总体原则是符合国家和园区自身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时符合构建产业循环体系、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控制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针对园区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趋势,引进具有支撑功能的项目。 ...

7.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措施

提出保障规划实施和规划目标实现的组织、政策、技术、管理和其他等各项措施,包括政策保障措施、组织机构建设、技术保障体系、环境管理工具、公众参与、宣传教育与交流以及能够保障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顺利开展的其他措施。...

六、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值。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 26 个指标。修过程中,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条件 4,具体指标 5 项,调整了部分指标值。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再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 274-2006)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提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 年6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 年6月2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解释。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类工业园区。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环发〔2005〕114 号)
《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 号)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发〔2007〕188 号)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 16 号令)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定义
1. 生态工业园区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设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理念革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把不同工厂、企 业、产业联系起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体系,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方式,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信息反馈,实现园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2.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是由不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工业园区,主要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四、要求
1. 基本条件

(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
求。
(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4)园区有环保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具备明确的环境管理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园区行政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实
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5)园区管理机构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后,规划范围内新增建筑的建筑节能率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标准。
(7)园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并具备较为显著的工业生态链条。

2. 指标
项目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值或要求
经济发展 1 人均工业增加值 万元/人 ≥15
2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15
物质减量与循环 3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亿元/km2 ≥9
4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吨标煤/万元 ≤0.5
5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 杭州 <0.6
6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3/万元 ≤9
7 新鲜水耗弹性系数   <0.55
8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t/万元 ≤8
9 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 t/万元 ≤0.1
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5
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5
12 中水回收利用率 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1000m3 % ≥85
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1000m3≤2000m3
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1000m3≤2000m3
污染控制 13 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 kg/万元 ≤1
14 COD 排放弹性系数   <0.3
15 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 kg/万元 ≤1
16 SO2 排放弹性系数   <0.2
17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 100
18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1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20 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理处置能力 % 具备
园区管理 21 环境管理制度与能力   完善
22 生态工业信息平台的完善度 % 100
23 园区编写环境报告书情况 期/年 1
24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 % 100
25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 ≥90
26 公众对生态工业的认知率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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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新区升级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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