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
来源:未知 日期:2016-12-22 点击:次
新能源有生产本土化、形式多样化、污染小等特点。军民融合战略对新能源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制定发展框架;加强军与民体系合作,实现共赢式发展;建立统一的新能源管理机构,构建军地联席机制;加强科研合作,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发展。
一、新能源
1.新能源
目前,对于新能源的定义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说法。我国在2009年编制系能源规划时将其定义为“以新技术为基础,已经开发但还没有规模化应用的能源,或正在研究试验,尚需进一步开发的能源。”新能源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与常规能源相对,具体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进行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核聚变能等。在开发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大规模地利用的资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通常被称为常规能源。由于绝大多数种类的新能源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不产生有害物质排放,在一定意义上,新能源也等同于清洁能源。
目前,新能源产业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当前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将发展新能源作为促进科技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路径。
2.新能源的特点
(1)生产本土化无论是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形式的新能源,其开发都是根据地域特征与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的。即便一个国家的地区之间又差别,其主要的输送还是在一个国家领域内进行的。这样,我国境内的新能源就有丰富的原料,开发潜力比较大。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生物沼气,主要的原料就是居民的生活废水、牲畜粪便、工业废弃物等,这些只要在本地就可以进行,而生产出来的沼气通过管道直接输送给当地民居中,供居民日常使用。这一点是很多传统的化石能源不具备的,就比如石油资源,我国就需要大量进口,据统计,2009年我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超过50%,2011年达到55%。
(2)形式多样化形式的多样化既表现在新能源的种类上也表现在利用的形式上。新能源种类很多,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核聚变能等。
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的形式也很丰富,覆盖到制热、发电和交通的各个领域。同时,对不同的能源形式和应用技术可以进行不同形式的开发和利用。比如对于太阳能的利用,就包括热利用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像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电池等。
(3)清洁环保常规能源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有害气体排放是造成污染与温室效应的原因之一,据调查数据显示,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已经远远超出环境可以承载的程度,在全国监测的338个城市,63.5%的城市空气质量处于中度或严重污染状态。而新能源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有害气体排放很少,有一些新能源甚至为零排放。这也满足了能源使用中对环境安全的要求。例如,每生产100万kW·h风电,可减少600t的二氧化碳。开发新能源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当然,新能源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太阳能、风能以及海洋能等能源间随机性比较强,对技术要求比较高,其开发利用成本较大;对安全标准的要求高,如核能(包括核裂变、核聚变)的使用期间,在设计、操作管理等方面稍有不当,就会造成灾难性事故,对社会造成较大的损失。而且,新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涉及的都是高新技术,这需要比较大的资本投入,同时存在较高的风险。比如风力发电,现阶段最大的难题在于技术水平低使风机等设备的制造能力停留在一些发达国家过时的技术水平上。技术水平低反过来又会造成生产成本偏高,进一步阻碍了市场的扩张,而小规模的生产又提高了成本,进而压缩技术的资本投入,形成恶性循环。
二、 新能源与国家安全
1. 新能源的发展可以减小能源安全中的外部性因素的影响能源的对外依存是影响能源安全的主要因素,能源的对外依存度越大,能源安全受到的冲击就会越大,反之,对能源安全的冲击越小。而能源依存度主要考虑能源的进口方的稳定性、能源运输的安全性和能源价格的波动性。以石油为例,据统计,2010年我国的石油产量为203百万t,而石油消费量为428.6百万t(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供需缺口达到了52.6%,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很高。根据有关部门预测,至2030年中国的石油净进口比例将超过80%。我国的石油进口来源主要分布在中东、里海地区和非洲,这就很难保障石油进口方的稳定性。而我国石油进口的运输途径主要是通过海上运输,运输船舶中只有10%是中国油轮,而且大部分的运输石油的船舶要通过马六甲海峡。这个海峡通路狭小,最窄的地方只有37km,对运输的安全造成长期的困扰。同时,就石油的价格来讲,国际油价的频繁波动是困扰各国能源安全的又一难题。
因此,要减小石油的对外依存度是比较困难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化石能源的全球分布不均匀,世界上70%以上的石油和天然气都分布在中东和里海地区。而全球经济不断发展,对能源需求量的不断增大,就必然会产生能源需求与供给间的缺口,进而加剧各国间对能源资源的争夺,这也是造成全球热点地区冲突不断,大国势力频频介入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新能源就不存在这些问题。新能源的本土化特质能够减小能源安全中的外部性因素的影响,国内新能源供应水平高,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程度高,自然降低了对外依存度,上述的运输风险与国际价格变动风险就变小。发展新能源若能实现各国本土能源的自给自足,则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些化石资源丰富地区的战略价值,从而减少局部冲突,一定程度上增强地区的稳定性。
2. 新能源与能源结构我国的能源结构是以化石能源为主,呈现一种多煤、贫油、少气的格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虽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总体占比非常小,能源结构比较不合理。传统化石能源占据我国能源消费量超过90%以上,随着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缺口日益变大,而化石能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需求的增减家具了它们的枯竭,进而威胁到我国的能源安全。
而新能源则不同,其种类多,且开发利用形式也多种多样。发展新能源,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改变我国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单一能源结构。既能保证我国能源的需求又减小了能源安全威胁。
3. 新能源改善环境状况,维护公众安全当前,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能源安全与公民的健康紧密相关。特别是严重的雾霾污染问题,其主要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下,粗放式产业发展数十年积累下来的后果。传统的以石油安全为核心的能源安全战略思维已不能适应中国能源发展的实际需要,能源安全不仅仅是国际上外交制衡、利益博弈问题,更是国内经济转型、维护公众健康和提升生活品质的迫切需求。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有效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的放量,减小对环境的污染。据统计,到2012年年底,中国新能源并网发电装机总容量将达到5200万kW,发电量达到933.55亿kW·h,相当于节约2885万t标准煤,减少8020万t的二氧化碳、62万t二氧化硫、27万t氮氧化物排放[3]。积极推进新能源可显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以减少经济损失,同时,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对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军民融合下的新能源发展建议
新能源在国防系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降低成本,新能源的使用降低了武器装备在科研和生产中的成本,进而提高了国防系统在装备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效益;二是提高性能,一些高效节能技术的使用可以提高武器装备的性能;三是促进我国低碳技术的发展。因此,在军民融合战略下新能源的发展上,我们要注重新能源在军和民两方面的开发运用,走新能源军民融合发展之路,力争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两方面有所贡献。
1. 加强顶层设计,国家统一制定新能源发展框架
当前我国的能源管理上,缺少统筹考虑,政出多门,责任部门缺失,这不可避免地对新能源的发展与有效实施增加了困难和障碍。军事能源作为国家能源的重要部分,属于国家能源管理的范围,其从规划使用、采购、配置和使用等过程都服从国家管理。在军民融合战略下讨论新能源的发展,要站在国家的立场统筹,制定相关新能源的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新能源在军与民间的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同时,制定新能源的法规制度,将新能源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确保新能源在军和民两个体系间共同发展、技术和资源共享。当前新能源在军事领域的发展较为松散,也未制定统一的新能源战略与规划,军和民间新能源的发展不同步,军民间技术与资源并不共享共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新能源在军事领域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新能源在民用领域的发展。因此,我们强调国家统筹制定新能源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军与民间新能源开发使用的无缝对接,实现新能源的军民融合发展。
2. 加强军与民体系合作,实现共赢式发展
当前,军民融合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是社会各阶层都要按照国家意志贯彻的战略。军民融合也是新能源发展的重要的平台,开发使用新能源技术在军和民两个领域同样重要。在军事领域研发新能源技术时,要加强与地方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资源相对优势,积极调动一切力量来突破高精尖难题。而实现新能源的突破与发展的关键在于我国自主的研发创新技术和符合国情的实践之路。要实现新能源的突破与发展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人才资源,要充分调动专业人才与团队的创新,激发科研人员的热情。
3. 建立统一新能源管理机构,构建军地联席机制
国家统筹新能源在军民两方面的发展,建立统一的新能源管理机构,保证新能源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的顺畅,集中推进新能源的发展,组织各相关部门落实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同时,建立军地联席机制,统一负责军事能源的管理和供需对接保障,推动军地新能源的融合发展。
4. 完善立法与政策,建立标准体系
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是新能源发展的必要条件。通过新能源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保证社会的基本关系。完善的政策可以保障新能源技术与环境的适应度,能保障军民之间新能源的共享机制的顺利运行。当然,新能源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新能源发展的特点与现状、激励机制等。
5. 加强科研合作,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发展
充分发挥需求特别是军事需求的牵引作用,引导新能源技术的发展,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创新。依托或借助民用科研机构联合开发新能源技术,不断尝试和完善,形成军民融合式的新能源技术创新发展体系。同时,要建立高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加速新能源技术在应用领域的深化发展。加强新能源技术的军民融合,结合国家新能源方面的战略部署和政策确立新能源重点创新领域,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推进新能源技术突破,合理安排新能源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尝试性使用;在军和民两方面建立新能源科研力量,完善新能源军地联合开发、成果转化机制和技术与信息的共享平台,形成军民双方统筹合作、技术联合攻关、信息共享的融合式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