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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省级“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7-08 点击:次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基本实现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五五”规划,对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意义重大。3月14日,全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着“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总体部署和《关于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本工作方案。
吉林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基本实现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五五”规划,对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重点,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我省振兴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指标、重大任务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和高品质生活体系,努力走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
“十五五”规划编制应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国家所需和我省所能相统筹。既要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要使命,形成对国家战略的强力支撑;又要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和发展实际,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努力走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锚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细化“十五五”时期必须完成的阶段性目标;又要聚焦制约振兴发展的突出短板,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贯通。既要合理确定五年内的重点任务,明确需要抓紧办成的大事、急事、难事;又要加强对未来十年甚至更长远发展的前瞻布局,逐步破解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稳步迈向现代化。
——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不同领域的衔接平衡;又要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精准推出一批“小切口”改革举措。
——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统一。既要谋划提出事关全局的大思路、大战略、大方向,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引领性、时代性;又要提出可操作、能检查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举措,提高规划的实用性、落地性和刚性约束性。
二、主要任务和阶段安排
我省“十五五”规划体系由省、市(州)、县(市)三级和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四类构成。按照国家层面的部署安排,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对象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24年4月—2024年底)。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组建“十五五”规划专家委员会,扎实做好各方面专题调研。研究谋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等“三个重大”,研究提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性任务、基础性工程。起草形成我省“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年底前报送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十五五”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各地区、中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把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重点,确定一批关系振兴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同步开展研究。7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领域希望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和“三个重大”的初步考虑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并于10月10日前,将终稿报送省发展改革委。11月底前,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领域“十五五”时期发展的基本思路,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为研究编制我省“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奠定基础。
(二)规划纲要框架编制阶段(2025年初—省委规划《建议》出台前)。省发展改革委围绕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等,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咨询论证,起草形成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框架》。
中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拟编制的专项规划目录。按照精简数量、避免重复原则,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中省直有关部门统筹拟订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地区、中省直有关部门同步研究起草本地区规划《纲要框架》、本领域专项规划,于2025年9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
(三)规划纲要草案制定和报批阶段(省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6年上半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建议》精神,起草形成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专家咨询论证,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做好提请省委、省政府审议的各项工作,于2026年1月提交省人大审查。省人大会议审查批准后,提请省政府印发公布和实施。
各地区规划《纲要草案》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专项规划于2025年11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各地区规划《纲要草案》提交本级人大会议审查批准。中省直有关部门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力争与规划《纲要》同年出台,如有国家上位专项规划,须在国家规划颁布后1个月内出台。各地区规划《纲要》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印发公布后,应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归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组建“十五五”规划起草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区、中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将“十五五”规划编制作为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选配政治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注重协同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规范编制程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规划编制规范》,明确规划编制前期研究、拟定草案、征求意见、衔接协调、专家论证、送审报批、印发公布、备案归集等工作程序和规划文本内容相关技术要求。各地区、中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标准化水平和整体质量。
(三)做好前期研究。聚焦更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聚焦关乎我省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引领性、深层次重大问题,着力形成一批实用管用的研究成果,务实提出新思路新举措。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开展研究攻关。深入开展调研,扎实做好基础情况梳理和数据分析,算好总量结构、资源要素的平衡账,重点研究论证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等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果影响,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科学、任务合理。
(四)大胆探索创新。在传承以往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指标测算、政策推演、意见收集等工作精细度。充分发挥吉林省发展战略和规划数字化平台功能作用,提升规划编制工作效率。创新规划表达方式,增加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图文并茂、新颖生动,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
(五)坚持集思广益。各地区、中省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注重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吸收到“十五五”规划中。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企业、专家学者等对规划编制的智力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