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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措施加快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来源:未知 日期:2015-07-10 点击: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工业项目增加容积率的项目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加强与省外先进经开区(开发区)和云南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开放型园区合作共建“区中园”,构建沿边贸易型、物流型、加工组装型产业和产品加工腹地为一体的发展格局。

  目前,云南已有昆明、曲靖、蒙自、杨林、大理5个国家级经开区。按照发展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省国家级经开区主导产业集中度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经济外向度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均提高1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园区比重超过10%,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园区由目前的1个增加到3个以上。

  《意见》指出,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以空间拓展、产业升级和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支持各国家级经开区采取合作共建、整合托管、一区多园等方式,整合发展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水平。每个国家级经开区重点培育3—4个主导产业,产业集中度纳入对国家级经开区的考核。昆明经开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等产业。

  “昆明经开区要大力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意见》提出,要利用外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吸引先进制造业投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强出口竞争力,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挂牌“新三板”,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和区域集优票据。同时,对工业项目增加容积率的项目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公司运用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等现代金融工具筹集开发资金,加快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发展步伐。此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园区等绿色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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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措施加快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2015-07-10 来源:未知 点击: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工业项目增加容积率的项目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加强与省外先进经开区(开发区)和云南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沿边开放型园区合作共建“区中园”,构建沿边贸易型、物流型、加工组装型产业和产品加工腹地为一体的发展格局。

  目前,云南已有昆明、曲靖、蒙自、杨林、大理5个国家级经开区。按照发展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省国家级经开区主导产业集中度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经济外向度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均提高1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园区比重超过10%,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园区由目前的1个增加到3个以上。

  《意见》指出,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以空间拓展、产业升级和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支持各国家级经开区采取合作共建、整合托管、一区多园等方式,整合发展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水平。每个国家级经开区重点培育3—4个主导产业,产业集中度纳入对国家级经开区的考核。昆明经开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等产业。

  “昆明经开区要大力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意见》提出,要利用外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吸引先进制造业投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强出口竞争力,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挂牌“新三板”,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和区域集优票据。同时,对工业项目增加容积率的项目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公司运用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等现代金融工具筹集开发资金,加快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发展步伐。此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园区等绿色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