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规划合作服务咨询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4-17 点击:次
近年来,中国东部沿海省市加强与周边地区开展合作,以“企业组团”和“政府间协议”形式来推动产业园区及大型企业在异地共同打造“园中园”、“共建园”等,大大降低了东部地区企业的外部商务成本和发展环境限制,有利于企业平稳发展和做大做强。
异地工业园的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是以双方政府的相关机构共同设立管委会及合资开发公司。管委会和开发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和“政企合一型”模式;
二是管委会与开发公司各自运作,实行“政企分离型”模式;
三是完全采用商业性的开发体制,如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在浙江海宁实行的“公司型”开发模式。
在合作模式上,异地工业园非常注重充分发挥两地政府各自优势。
一般是东部地区出资金、出企业,产业承接地政府出土地、出政策(土地、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从而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园区开发公司则由双方共同筹建、合资经营,负责园区的具体规划、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工作。
合作园区共建模式:
援建模式。即依靠行政命令,由欠发达地区划出一块园区,与发达地区共建,发达地区提供资金、人才、管理经验等,协助谋划园区规划,总揽招商引资,参与园区管理。江苏省内的南北园区共建大多采用该模式。
如江苏的苏州与宿迁共建园区,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省、市、县留成部分,全部补贴给共建园,用于其滚动发展;财政对园内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适当贴息。
托管模式。委托方在开发区内划出一块园区,托管给具有管理、资金和产业基础优势的受托方,全权委托其操作,包括园区定位、产业选择、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甚至承担一定的社会管理责任;受托方获得园区前期开发所有收益,后期收益按比例分享。苏浙一些大型集团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通常采用这种模式。
股份合作模式。在现有开发区中设立共建园,交由双方成立的合资股份公司管理,由其负责园区规划、投资开发、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等,收益按双方股本比例分成。这一模式适合具有较强园区开发经验的发达地区的政府或园区间开展合作。目前,江苏与上海主要采用这一模式合作共建开发园区。
在上海外高桥江苏启东产业园,上海、启东共同出资3.2亿元成立合资公司,各占股本60%和40%,税收等收益按照6:4分成。
产业招商模式。在现有开发区内划出一块区内园,全权委托给第三方,对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开展招商。安徽芜湖机械工业园与浙江玉环、乐清的合作即属于这一模式。该模式适合欠发达地区与产业集群成熟的特定地区开展合作。
异地生产、统一经营模式。采取“总部经济、异地生产、统一经营”的方式。企业独立承担土地费用、基建成本,独立进行建设、生产。两地共同组成园区管委会,统一负责园区的建设管理,共同开展对企业的服务,并按协议实现利益共享。
如上海杨浦工业园大丰和海安工业园,入驻企业总部不迁移,研发和经营职能仍留在上海杨浦工业园,仅生产基地在异地工业园区。
实践中,还有综合运用上述模式的,如上海—盐城的合作既通过双方成立合资股份公司来共同建设区中园,收益按股本结构分成;又采用产业招商的模式委托上海方开展招商。
面临问题及对策:
从我国异地产业园区建设的实践看,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共建政府间缺少协调,共赢点不易找准。二是欠发达地区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快速提升,产业经营成本优势弱化。三是土地要素的制约。主要是欠发达地区土地储备不能满足异地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快速推进的需要。
在综合各方观点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今后加强区域合作和共建园区应注意以下方面:首先,出台区域规划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其次,积极探索区域间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第三,创新异地共建开发区互利共赢政策,如税收分成政策、投资支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等;第四,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激发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第五,加强区域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