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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与资金攻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3-14 点击: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提出,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首批创建100个左右。
 
  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预通知》,开展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扶持政策
 
  1、统筹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集中支持示范区建设。
 
  2、将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积极支持各地将土地出让收入或收益用于示范区建设。
 
  3、协调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对接示范区活动,推动将信贷资金、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向示范区倾斜,加大对示范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3、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支持示范区建设。创新运用PPP、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仓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示范区开展对接、投资兴业。
 
  4、建立科研院校与示范区技术协作机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帮助示范区解决产业链打造中的具体困难。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联盟落户示范区,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
 
  二、创建数量
 
  2021年是开展创建的头一年,首批创建100个,基本一个省3一4个。以后每年创建数量在100个左右。
 
  三、创建要求
 
  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适度向申报粮食产业、脱贫地区“小而精”特色产业的创建单位倾斜:
 
  (一)生产基础较好。农业生产结构优化,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基本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生产结构。
 
  (二)装备水平较高。早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例较高,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业用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初步建立,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数字化技术应用普遍。
 
  (三)产业链基本健全。已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能力较强,物流设施初具规模,产业链条较为完整,产业集中度、融合水平较高。
 
  (四)经营体系较为完备。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较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较高,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较好。
 
  (五)农业环境较为友好。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农业生产清洁,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较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基本实现绿色化转型、生态化发展。
 
  (六)政策支持保障有力。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县域城乡融合等方面制定了创新性强、实用管用的政策措施。
 
  四、创建流程(一)创建认定流程
 
  按照“先创后认、严格评审、动态管理”的要求,分三步走开展创建认定:
 
  (1)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政府同意、中央部门批准创建”的程序,遴选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创建条件,对申报创建单位每2年组织一次评审认定,评审通过的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称号。
 
  (3)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经过努力,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标准的,经验收通过后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称号。
 
  (二)申请时间
 
  根据2021年的申报时间节点,应于8月25日前报送申报创建的示范区名单、创建方案等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其中2份报农业农村部、1份报财务部、1份报国家发改委,并附电子文档光盘,同步发送电子版。
 
  五、创建名单
 
  2021年12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的通知》,公布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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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与资金攻略

2024-03-14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提出,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首批创建100个左右。
 
  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预通知》,开展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扶持政策
 
  1、统筹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集中支持示范区建设。
 
  2、将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积极支持各地将土地出让收入或收益用于示范区建设。
 
  3、协调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对接示范区活动,推动将信贷资金、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向示范区倾斜,加大对示范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3、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支持示范区建设。创新运用PPP、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仓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示范区开展对接、投资兴业。
 
  4、建立科研院校与示范区技术协作机制,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开展技术培训,帮助示范区解决产业链打造中的具体困难。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联盟落户示范区,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
 
  二、创建数量
 
  2021年是开展创建的头一年,首批创建100个,基本一个省3一4个。以后每年创建数量在100个左右。
 
  三、创建要求
 
  突出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适度向申报粮食产业、脱贫地区“小而精”特色产业的创建单位倾斜:
 
  (一)生产基础较好。农业生产结构优化,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基本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生产结构。
 
  (二)装备水平较高。早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例较高,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业用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初步建立,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数字化技术应用普遍。
 
  (三)产业链基本健全。已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能力较强,物流设施初具规模,产业链条较为完整,产业集中度、融合水平较高。
 
  (四)经营体系较为完备。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较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较高,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较好。
 
  (五)农业环境较为友好。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农业生产清洁,废弃物资源利用水平较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基本实现绿色化转型、生态化发展。
 
  (六)政策支持保障有力。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县域城乡融合等方面制定了创新性强、实用管用的政策措施。
 
  四、创建流程(一)创建认定流程
 
  按照“先创后认、严格评审、动态管理”的要求,分三步走开展创建认定:
 
  (1)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政府同意、中央部门批准创建”的程序,遴选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2)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创建条件,对申报创建单位每2年组织一次评审认定,评审通过的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称号。
 
  (3)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经过努力,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标准的,经验收通过后授予“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称号。
 
  (二)申请时间
 
  根据2021年的申报时间节点,应于8月25日前报送申报创建的示范区名单、创建方案等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其中2份报农业农村部、1份报财务部、1份报国家发改委,并附电子文档光盘,同步发送电子版。
 
  五、创建名单
 
  2021年12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的通知》,公布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