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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放权、放活与放事的“三放”导向

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放权、放活与放事的“三放”导向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2-26 点击:

一、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概况

截至2019年10月,四川全省共有21家高新区,其中国家高新区8家,分别是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德阳高新区、攀枝花国家钒钛高新区、泸州高新区、自贡高新区、内江高新区和乐山高新区。省级高新区13家,分别是成都新都高新区、成都金牛高新区、宜宾高新区、眉山高新区、绵竹高新区、江油高新区、南充高新区、达州高新区、游仙高新区、遂宁高新区、沿滩高新区、中江高新区和邻水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上,四川省的国家高新区主要采用完全授权型和部分授权型两种模式,其中成都高新区和绵阳高新区采用的是是完全授权型模式,其余6个高新区采用的是部分授权型模式。

表1 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类型

序号

高新区名称

管理体制类型

1

成都高新区

完全授权型

2

绵阳高新区

完全授权型

3

自贡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4

乐山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5

德阳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6

泸州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7

攀枝花国家钒钛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8

内江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二、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优势

01

上级授权与领导高配

上级政府的授权是国家高新区区别于传统行政区和其它园区最显著的优势。全国157家国家高新区中绝大部分高新区采用的是完全授权和部分授权的管理体制,实行这两种管理体制的国家高新区属于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府或省政府往往会向其下放权限,尤其是完全授权型高新区往往具有对区域范围内封闭的开发权限,拥有地(市)级及以上的一级财政和其它省、市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另外,国家高新区的行政级别往往比较高,领导大多高配,排名靠前的国家高新区大多是正厅级或副厅级配置。上级的授权和领导的高配使得高新区具有比一般开发区更强的自主权和资源调配能力,有力推动了地区集中力量发展高新区。

02

灵活高效的机构设置

国家高新区相对于传统行政区和其它开发区的另一个显著优势是灵活的机构设置。国家高新区在机构设置上具有很强的自主权,尤其是在经济发展事务领域能够根据自身在某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或发展目标灵活设置职能机构,配置专业化的人才做专业化的工作。相对灵活的机构设置使得国家高新区能够尽量实现机构的扁平化,提升机构运行效率,在机构设置上也能够尽可能地匹配产业、科技等发展需求,给高新区在新兴产业培育、科技企业培育等专业化工作方面带来了十分突出的优势。

 

03

市场化机制的引入

在管理体制机制中引入市场化机制是国家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中的成功探索。国家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中引入市场化机制集中体现在人事管理和招商工作上。以苏州高新区、济南高新区等为代表,在人事管理上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和绩效薪酬制,因事定岗,以岗定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员激励问题。在招商工作上,苏州工业园成立了专业的招商公司,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招商团队依照公司化运行,招商人员实行公司化管理,人员薪酬按市场化方法设计,有效提升了招商效率。

三、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三放”导向

01

省市一级政府要加强向高新区放权

武汉、西安、成都等世界一流园区的发展经验表明,对高新区进行充分的放权,让高新区具有发展的自主性和强大的资源调动能力才能做到举全市之力发展高新区,将高新区打造成为代表城市最高水平的区域,从而增强整个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整体吸引力。四川深居内陆,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更需要聚力发展高新区,将优质资源向高新区聚集,从而使城市在局部具有与发达地区竞争的能力,最后通过以点带面,以高新区带动全市乃至全省发展,这依赖于省、市对高新区充分放权,将能够下放的权限尽可能下放到高新区,让高新区成为“特区”。

02

高新区内部机构设置应坚持放活

四川高新区应充分利用高新区在机构设置上的灵活性优势,在机构设置上打破常规,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设置机构,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架构。四川高新区应有使命感,在体制机制改革中走在前面,保持创新精神,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机会,努力探索出适合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的优秀经验,在制度层面形成引领力。

03

依托专业化市场力量对外“放事”

机构设置的扁平化和灵活性减少了高新区内部管理层级,便于将人员力量集中科技发展、产业促进、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上,但是由于高新区人员总体较少,工作量和工作的急迫性高于一般行政区,人员工作量大、陷入各种会议和工作细节的情况往往十分突出。因此,四川高新区应尽可能地对外“放事”,在行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市场监督、创新创业等方面积极引进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组织,将行业管理中的协调性职能、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服务性职能、市场监督中的技术性职能等依法转移给相关市场化、社会化组织承接,加大公共服务市场采购力度,激发市场活力,让政府真正从“划桨者”变成“掌舵者”。

表2 各类可承接政府事务主体及可承担事务

各类主体

类型

可承担事务(举例)

中介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质量和计量检验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专业化鉴定机构等

专业咨询、招投标服务、司法鉴定等

社会组织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国际创新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技术转移机构等

产业促进、企业引进、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

智库

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智库、民间智库等

思想服务、智力服务等

普通企业

互联网企业、专业性技术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培训机构

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政务、人才招引、就业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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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放权、放活与放事的“三放”导向

2020-02-26 来源:未知 点击:

一、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概况

截至2019年10月,四川全省共有21家高新区,其中国家高新区8家,分别是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德阳高新区、攀枝花国家钒钛高新区、泸州高新区、自贡高新区、内江高新区和乐山高新区。省级高新区13家,分别是成都新都高新区、成都金牛高新区、宜宾高新区、眉山高新区、绵竹高新区、江油高新区、南充高新区、达州高新区、游仙高新区、遂宁高新区、沿滩高新区、中江高新区和邻水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上,四川省的国家高新区主要采用完全授权型和部分授权型两种模式,其中成都高新区和绵阳高新区采用的是是完全授权型模式,其余6个高新区采用的是部分授权型模式。

表1 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类型

序号

高新区名称

管理体制类型

1

成都高新区

完全授权型

2

绵阳高新区

完全授权型

3

自贡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4

乐山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5

德阳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6

泸州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7

攀枝花国家钒钛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8

内江高新区

部分授权型

二、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优势

01

上级授权与领导高配

上级政府的授权是国家高新区区别于传统行政区和其它园区最显著的优势。全国157家国家高新区中绝大部分高新区采用的是完全授权和部分授权的管理体制,实行这两种管理体制的国家高新区属于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府或省政府往往会向其下放权限,尤其是完全授权型高新区往往具有对区域范围内封闭的开发权限,拥有地(市)级及以上的一级财政和其它省、市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另外,国家高新区的行政级别往往比较高,领导大多高配,排名靠前的国家高新区大多是正厅级或副厅级配置。上级的授权和领导的高配使得高新区具有比一般开发区更强的自主权和资源调配能力,有力推动了地区集中力量发展高新区。

02

灵活高效的机构设置

国家高新区相对于传统行政区和其它开发区的另一个显著优势是灵活的机构设置。国家高新区在机构设置上具有很强的自主权,尤其是在经济发展事务领域能够根据自身在某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或发展目标灵活设置职能机构,配置专业化的人才做专业化的工作。相对灵活的机构设置使得国家高新区能够尽量实现机构的扁平化,提升机构运行效率,在机构设置上也能够尽可能地匹配产业、科技等发展需求,给高新区在新兴产业培育、科技企业培育等专业化工作方面带来了十分突出的优势。

 

03

市场化机制的引入

在管理体制机制中引入市场化机制是国家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中的成功探索。国家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中引入市场化机制集中体现在人事管理和招商工作上。以苏州高新区、济南高新区等为代表,在人事管理上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和绩效薪酬制,因事定岗,以岗定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员激励问题。在招商工作上,苏州工业园成立了专业的招商公司,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招商团队依照公司化运行,招商人员实行公司化管理,人员薪酬按市场化方法设计,有效提升了招商效率。

三、四川省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三放”导向

01

省市一级政府要加强向高新区放权

武汉、西安、成都等世界一流园区的发展经验表明,对高新区进行充分的放权,让高新区具有发展的自主性和强大的资源调动能力才能做到举全市之力发展高新区,将高新区打造成为代表城市最高水平的区域,从而增强整个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整体吸引力。四川深居内陆,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更需要聚力发展高新区,将优质资源向高新区聚集,从而使城市在局部具有与发达地区竞争的能力,最后通过以点带面,以高新区带动全市乃至全省发展,这依赖于省、市对高新区充分放权,将能够下放的权限尽可能下放到高新区,让高新区成为“特区”。

02

高新区内部机构设置应坚持放活

四川高新区应充分利用高新区在机构设置上的灵活性优势,在机构设置上打破常规,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设置机构,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架构。四川高新区应有使命感,在体制机制改革中走在前面,保持创新精神,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机会,努力探索出适合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的优秀经验,在制度层面形成引领力。

03

依托专业化市场力量对外“放事”

机构设置的扁平化和灵活性减少了高新区内部管理层级,便于将人员力量集中科技发展、产业促进、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上,但是由于高新区人员总体较少,工作量和工作的急迫性高于一般行政区,人员工作量大、陷入各种会议和工作细节的情况往往十分突出。因此,四川高新区应尽可能地对外“放事”,在行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市场监督、创新创业等方面积极引进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组织,将行业管理中的协调性职能、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服务性职能、市场监督中的技术性职能等依法转移给相关市场化、社会化组织承接,加大公共服务市场采购力度,激发市场活力,让政府真正从“划桨者”变成“掌舵者”。

表2 各类可承接政府事务主体及可承担事务

各类主体

类型

可承担事务(举例)

中介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质量和计量检验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专业化鉴定机构等

专业咨询、招投标服务、司法鉴定等

社会组织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国际创新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技术转移机构等

产业促进、企业引进、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

智库

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智库、民间智库等

思想服务、智力服务等

普通企业

互联网企业、专业性技术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培训机构

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政务、人才招引、就业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