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福厦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6-12 点击:次
8日上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批准福建省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国内批准建设的第15个自主创新示范区。
福建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于福建贯彻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自主创新,以及推动全省国家高新区新一轮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进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努力建成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海上丝绸之路技术转移核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导区、创新创业生态引领区。
福厦泉高新区成功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志着处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福建,将迎来重大的历史机遇,增添更强劲的创新引擎。示范区建设进程中,国家将赋予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新的内涵,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部署进行改革试验,充分授权部门和地方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这将有利于提升福建省及福厦泉地区在全国科技创新布局中的地位,促进福建省加快创新发展。
2015年,福州、厦门、泉州三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803.81亿元,占福建全省的61.2%。三市国家级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5200多亿元,以占全省2.46‰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省13%的工业总产值。其中,厦门国家级高新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能源节约利用全国领先。三市国家级高新区已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