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 绿色低碳市场高质量发展规划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9-26 点击:次
引言
“十五五” 时期,是我国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向实现 “双碳” 目标大步迈进的关键阶段。绿色低碳市场作为实现这一转型的核心载体,其高质量发展对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本规划旨在立足当前绿色低碳市场发展现状,把握全球绿色转型趋势,为 “十五五” 期间绿色低碳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指引与行动纲领,助力规划编制人员明晰方向、精准施策。
一、现状剖析与趋势洞察
(一)绿色低碳市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绿色低碳市场蓬勃发展,在多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在能源领域,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攀升,2024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达 18.89 亿千瓦,占总装机的 56%,其中太阳能发电新增 2.78 亿千瓦,累计装机 8.87 亿千瓦,标志着能源结构加速向清洁化转变。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在飞速发展,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带动了动力电池、充电桩等上下游产业的繁荣。在环保领域,工业污染治理、固废资源化利用等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5 年环保产业市场规模预计突破 3 万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 2021 年开市以来,截至 2025 年 7 月,全国碳配额累计成交 6.81 亿吨,成交额达 467.84 亿元,初步形成了 “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 的市场机制。
然而,当前绿色低碳市场也面临诸多挑战。技术研发投入不足,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如氢燃料电池、碳捕集与封存(CCUS)等,仍有待突破,导致相关产业发展受限。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严重,在一些热门领域,如光伏、风电设备制造,众多企业产品和服务趋同,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此外,市场体系尚不完善,绿色产品认证标准不统一、绿色金融服务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球绿色低碳发展趋势
全球范围内,绿色低碳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随着《巴黎协定》的深入实施,各国纷纷制定更加严格的碳减排目标,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技术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欧盟提出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 1990 年减少 55% 的目标,并积极推进碳边境调节机制,对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提出要求,这将深刻影响全球贸易格局与产业竞争态势。美国在拜登政府执政后,重新加入《巴黎协定》,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清洁能源研发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内绿色产业复苏。在技术创新方面,全球正加速布局氢能、储能、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等前沿领域。预计到 2030 年,全球氢能产业直接投资额将达 3200 亿美元,氢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储能技术的发展将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间歇性问题,提升能源系统稳定性。同时,数字技术与绿色产业的深度融合,催生了智慧能源管理、智能环保监测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绿色低碳市场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规划目标与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 2030 年,建立起完善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中发挥关键作用。具体表现为: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大幅提升,绿氢产能实现规模化增长,碳捕集与封存得到广泛应用;绿色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等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绿色产业集群;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健全,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充足、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市场交易活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排放行业,自愿减排市场规范有序,形成合理有效的碳定价机制。
(二)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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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
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 70%,绿氢产能突破 50 万吨 / 年,碳捕集量达 100 万吨 / 年,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 GDP 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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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业发展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 55%,培育 10 个以上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园区,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绿色供应链体系基本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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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目标
绿色信贷余额、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稳步增长,绿色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碳金融产品创新丰富,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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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建设目标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市场活跃度和流动性显著增强,碳价信号有效引导资源配置;自愿减排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交易规则、方法学等更加完善。
(三)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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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原则
把创新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市场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大对绿色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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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导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市场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标准制定、监管规范等手段,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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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发展原则
加强绿色低碳市场各领域、各环节之间的协同配合,推动能源、产业、金融、环境等领域融合发展。促进区域间绿色低碳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绿色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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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合作原则
积极参与全球绿色低碳治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经验和资金,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 “走出去”,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低碳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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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全产业链布局
在宁夏、内蒙古等风光资源富集区,建设 “风光制氢 - 储运 - 应用” 一体化基地。借鉴实淳基地经验,加大对高压逆变直流脉冲电解水等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提高氢氧发生器效率,降低制氢成本。加强与车企、港口等合作,探索氢燃料电池在重卡、船舶等领域的应用,同步规划建设加氢站网络,完善氢能应用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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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 + 储能融合发展
在西北地区大力推广 “光伏 + 储能 + 制氢” 模式,利用储能技术平抑光伏发电的间歇性和波动性,提升绿电在电网中的消纳能力。参考山东庆云县 “源网荷储一体化” 实践,在集中式光伏电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保障园区绿电稳定供应,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与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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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US 技术规模化应用
在煤化工、电力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加快推广碳捕集项目。以河北建滔项目为范例,将捕集的二氧化碳回用于醋酸生产等领域,实现低碳补链发展。同时,在鄂尔多斯盆地等地质条件适宜区域,开展碳封存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示范项目,探索碳封存的多元化路径,降低碳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绿色产业升级与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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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产业绿色改造
对于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与工艺。例如,在钢铁行业推广高效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化工行业采用绿色合成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开展绿色设计,从源头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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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绿色产业培育
聚焦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绿色产业,加大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突破关键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强电池技术研发,提升电池续航里程与安全性;在节能环保装备领域,研发高效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等设备,推动新兴绿色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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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服务业发展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等绿色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规范绿色认证市场,完善绿色产品、服务认证标准与程序,提高认证的公信力;培育专业的环境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碳足迹核算等一站式服务,促进绿色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三)绿色金融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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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健全绿色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降低贷款利率。丰富绿色债券市场产品种类,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建设。扩大绿色保险覆盖范围,开发针对环境污染责任、可再生能源项目风险等的保险产品,完善绿色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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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碳金融产品
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础上,推出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产品,丰富市场交易工具,提升市场流动性,帮助企业规避碳价波动风险。探索开展碳资产质押贷款、碳基金等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碳资产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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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绿色金融监管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监管制度,明确监管标准与职责,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机制,要求金融机构和企业定期披露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环境效益等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循环经济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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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
针对宁夏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构建 “固废 - 建材 - 生态修复” 产业链。以银川高新区再生资源循环产业基地为样板,打造完善的产业体系,提高废旧轮胎、废金属等工业固废的回收处理能力与资源转化率,实现工业固废的减量化、再利用与资源化,降低工业生产对原生资源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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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在黄河流域等农业主产区,大力推广 “畜禽粪污 - 沼气 - 有机肥” 循环模式。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研发高效的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设备,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同时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有机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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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资源回收体系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体系,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与回收利用率。建设全国性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再生资源的高效流通与合理定价。推广 “互联网 + 回收” 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回收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五)市场机制完善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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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优化
持续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按照规划在 2027 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逐步将石化、化工、造纸和航空等行业纳入。完善碳排放配额分配制度,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配额管理制度,根据行业特点、企业历史排放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分配配额,增强碳价对企业减排的激励作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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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减排市场规范发展
重启并规范自愿减排市场,完善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制,制定严格的项目方法学与交易规则。鼓励风电、光伏、林业碳汇、甲烷利用、CCUS 等各类减排项目开发,为企业提供更多参与碳减排的途径。建立自愿减排市场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公布项目信息、减排量等数据,提高市场透明度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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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强化
统一绿色产品认证标准,整合现有各类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形成全国统一、科学合理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加强对绿色产品认证机构的监管,规范认证行为,确保认证结果真实可靠。完善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在产品包装、销售平台等显著位置标注绿色标识,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促进绿色消费市场发展。
四、实施保障
(一)技术创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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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创新平台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如氢能联合实验室、CCUS 研发中心等。加大对平台的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吸引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集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提升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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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创新机制
建立 “企业出题、科研答题” 的创新机制,由行业龙头企业提出实际生产中面临的技术难题,科研机构针对性开展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对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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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高校绿色低碳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增设氢能工程、环境大数据等专业,培养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通过实习、实训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积极引进国际顶尖绿色低碳技术人才,为市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政策法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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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体系
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绿色低碳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涵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在产业政策方面,明确重点支持的绿色产业领域与项目,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与有序发展;在财政政策方面,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的资金补贴、奖励力度;在税收政策方面,对绿色企业、绿色产品给予税收优惠;在金融政策方面,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引导,促进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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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规标准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环境保护、能源管理、碳排放等方面的法规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制定和修订绿色低碳领域的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等,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为市场发展提供规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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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协同
建立政策协同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相互衔接、协同发力。避免政策冲突与政策 “碎片化”,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资金投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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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市场的财政资金投入,设立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绿色技术研发、绿色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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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资本
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与运营。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领域。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基金、绿色债券等融资工具,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为绿色低碳市场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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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合作资金引入
积极参与全球绿色低碳合作项目,争取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等的资金支持。加强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的绿色金融合作,吸引沿线国家资金参与我国绿色低碳项目建设,同时推动我国绿色低碳企业 “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我国绿色低碳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四)监督评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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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测体系
构建全面、科学的绿色低碳市场监测体系,对能源消耗、碳排放、绿色产业发展、市场交易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与数据采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监测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为监督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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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定期评估
制定详细的规划实施评估方案,定期对 “十五五” 绿色低碳市场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进展、政策措施落实效果等。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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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绿色低碳市场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