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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全文来了→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6-06 点击: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滨政办字〔2024〕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大战略部署,聚力推动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全面落实制造强市三年攻坚行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立足我市制造业特色和优势,加快打造一批主导产业明晰、制造能力先进、创新体系健全、优质企业集聚、链群深度融合、生态体系完善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着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品质滨州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统筹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园区化、未来产业协同化,到2027年,初步形成滨州制造业“1122+N”产业集群发展体系,争创营收过5500亿级高端铝业产业集群1个,3000亿级精细化工产业集群1个,2000亿级食品加工、智能纺织产业集群2个,1000亿级金属板材、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2个,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商用厨具、肉牛加工、化纤绳网、医药健康等更多百亿级产业集群。

  (三)创建形式。建立市级统筹、县(市、区)为主体、部门协同、分层推进的组织推进体系。市级层面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全局性工作,负责省级、国家级集群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是集群培育的主体,要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每个集群由一名县级领导帮包、一个服务专班靠上、一个招商团队跟进、一套专项规划引领、一批链主企业协同、一套优惠政策支持,确保集群发展实体化、专业化推动。市级将优选发展前景好、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的集群作为省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培育对象,积极组织集群参加省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协同创新能力

  1.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创新决策、创新组织、创新人才引育、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鼓励高端铝、精细化工、食品加工、智能纺织、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集群内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集群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业创新联盟,加强集群内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到2027年,集群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载体数量达到37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2.促进创新技术突破应用。以集群重大技术需求为导向,支持集群龙头企业联合配套企业开展协同研发、设计、制造,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推动重大科技设施、高校实验检测平台向集群企业开放,实现创新资源共用共享。完善“揭榜挂帅”“联合攻关”等机制,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实现“堵点”技术突破。到2027年,累计实施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25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3.完善集群创新服务体系。完善集群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完善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的若干政策,做好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推动更多前沿科技成果在集群首发首用、迭代升级。加大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力度,落实“多投多奖”研发投入补助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7年,全市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达85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二)提升先进制造水平

  1.推动集群高端化提升。推动集群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优势。支持集群企业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聚焦高端铝业、精细化工、食品加工、智能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紧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材料、医养健康、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健康等方向,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推动集群智能化发展。优化千兆网络覆盖质量,加大5G基站、千兆光网对集群内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覆盖。加快集群内企业“智改数转”,推动1000家以上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工赋滨州”专项行动,深化与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合作,以工业大数据驱动制造业资源优化配置。实施集群内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全覆盖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到2027年,全市集群内累计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家以上,培育省、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3.推动集群绿色化转型。深入落实国家、省“双碳”战略部署,鼓励产业集群积极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稳妥推动集群绿色低碳发展。实施集群能效提升计划,加大集群内企业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推动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换代。以集群重点用能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碳效水平,实施推广清洁能源、强化绿色设计、生产绿色产品,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体系5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培育优质企业群体

  1.完善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开展集群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每个集群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争创省级、国家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加快培育集群优质企业,大力培育集群内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培育行动,推动集群企业成长壮大。到2027年,累计培育各类创新型优质中小企业80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促进集群企业融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集群面向中小企业构建协同采购、制造、营销等共享平台。鼓励大企业通过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享、订单保障等方式,加速中小企业孵化成长。实施质量强链工程,推动“链主”企业、头部企业、中小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一致性管控。鼓励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推动链上企业资源共享、技术共研、人才共育、合作共赢,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链群协同发展

  1.加快集群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集群发展的着力点,加强各级重点项目梯次谋划储备,定期梳理项目清单,强化调度、高效推进。构建滚动推进、梯次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体系,建立“谋划储备一批、建设开工一批、竣工投产一批、招引签约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技改全覆盖行动,每年实施投资过500万元的重点技改项目400个以上。建立“百项”重点技改项目攻坚机制,持续完善列统“双调度”机制,推动技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实施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抓紧抓实产业链帮包责任制,加快打造市级重点制造业产业链。聚焦价值链中高端,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技术、基础软件等梳理重点领域基础产品需求目录,组织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的“一揽子”攻关,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突出产业链招商,引进落地一批在产业链构建中起关键作用的旗舰企业、链主企业和重大项目。到2027年,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潜力足的世界500强项目,每年到位市外资金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3.促进链群协同发展。坚持以链壮群、以群强链,促进链内、链间、链群协同发展。推进产业链集群化发展,围绕市级重点制造业产业链,引进和培育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细分领域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群链式化发展,梳理编制集群产业链图谱,一群一策畅通集群内部产业链微循环。深化产业链链间协作,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批产销、产用、产融、人才、技术等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五)营造优良产业生态

1.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积极探索“两业融合”发展新路径,以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为关键,深入推进服务型制造,为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强韧性、增后劲。实施工业设计引领工程,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延伸开展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等服务,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到2027年,培育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6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强化高端人才引育。大力实施人才“三进三创”工程,聚焦集群发展需求,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到2027年,累计培育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40名以上。开展十万技能人才梯次培育行动,打造技艺高超、技能精湛的工匠队伍,到2027年,引进培育累计700名科技领军人才、8万名职业技能人才。加强人才引领型企业建设,到2027年,培育人才意识强、人才制度完备、人才聚集度高、创新引领作用显著的市级企业3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高产融合作质效。发挥政府部门、集群促进组织作用,组织实施产业发展与金融对接行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群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在集群单列信贷计划、下放审批权限、给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加大对集群的支持力度。实施集群企业上市培育行动,针对集群内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企业,组织开展上市培育专项活动,辅导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滨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

(六)完善集群治理方式

  1.建强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探索市场化的集群治理机制,强化集群促进组织建设,为集群发展提供高水平公共服务。鼓励成立先进制造业集群联盟,搭建集群合作交流平台。每年组织集群重大合作发展活动,支持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参与各类创新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创新集群培育评价模式。聚焦制造强市建设重点领域,围绕制造业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等重点任务,持续开展集群培育发展工作。加快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为争创省级集群和国家级集群奠定良好基础。开展集群综合竞争力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集群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升集群开放合作水平。聚焦推动优势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地理相邻、产业相关的县(市、区)联合争创省级或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和支持集群企业“走出去”,深度参与“境外百展”计划系列活动,加强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促进集群开放发展,提升集群全球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集群培育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协调跨地区、跨行业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具体指导集群培育发展工作,建立完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机制,聚集政策资源协同支持集群发展。集群所在县(市、区)要发挥区域主体作用,推进落实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

(二)落实要素保障。强化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壮大。提升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效率,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集群企业与高校等共建共享现代产业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等,支持集群龙头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

(三)统筹政策支持。高效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做好集群重点项目服务保障,为集群发展营造优良环境。各县(市、区)统筹本行政区域产业集群规划布局,加大集群发展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集群市场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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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全文来了→

2024-06-06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滨政办字〔2024〕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大战略部署,聚力推动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全面落实制造强市三年攻坚行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立足我市制造业特色和优势,加快打造一批主导产业明晰、制造能力先进、创新体系健全、优质企业集聚、链群深度融合、生态体系完善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着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品质滨州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统筹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园区化、未来产业协同化,到2027年,初步形成滨州制造业“1122+N”产业集群发展体系,争创营收过5500亿级高端铝业产业集群1个,3000亿级精细化工产业集群1个,2000亿级食品加工、智能纺织产业集群2个,1000亿级金属板材、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集群2个,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商用厨具、肉牛加工、化纤绳网、医药健康等更多百亿级产业集群。

  (三)创建形式。建立市级统筹、县(市、区)为主体、部门协同、分层推进的组织推进体系。市级层面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全局性工作,负责省级、国家级集群推荐工作。各县(市、区)是集群培育的主体,要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每个集群由一名县级领导帮包、一个服务专班靠上、一个招商团队跟进、一套专项规划引领、一批链主企业协同、一套优惠政策支持,确保集群发展实体化、专业化推动。市级将优选发展前景好、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的集群作为省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培育对象,积极组织集群参加省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协同创新能力

  1.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成为创新决策、创新组织、创新人才引育、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鼓励高端铝、精细化工、食品加工、智能纺织、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集群内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集群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业创新联盟,加强集群内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到2027年,集群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载体数量达到37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2.促进创新技术突破应用。以集群重大技术需求为导向,支持集群龙头企业联合配套企业开展协同研发、设计、制造,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推动重大科技设施、高校实验检测平台向集群企业开放,实现创新资源共用共享。完善“揭榜挂帅”“联合攻关”等机制,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实现“堵点”技术突破。到2027年,累计实施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25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3.完善集群创新服务体系。完善集群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完善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的若干政策,做好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推动更多前沿科技成果在集群首发首用、迭代升级。加大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力度,落实“多投多奖”研发投入补助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7年,全市集群内高新技术企业达85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二)提升先进制造水平

  1.推动集群高端化提升。推动集群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优势。支持集群企业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聚焦高端铝业、精细化工、食品加工、智能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紧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材料、医养健康、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健康等方向,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推动集群智能化发展。优化千兆网络覆盖质量,加大5G基站、千兆光网对集群内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覆盖。加快集群内企业“智改数转”,推动1000家以上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工赋滨州”专项行动,深化与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合作,以工业大数据驱动制造业资源优化配置。实施集群内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全覆盖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到2027年,全市集群内累计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0家以上,培育省、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3.推动集群绿色化转型。深入落实国家、省“双碳”战略部署,鼓励产业集群积极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稳妥推动集群绿色低碳发展。实施集群能效提升计划,加大集群内企业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推动存量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换代。以集群重点用能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碳效水平,实施推广清洁能源、强化绿色设计、生产绿色产品,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体系50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培育优质企业群体

  1.完善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开展集群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每个集群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争创省级、国家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加快培育集群优质企业,大力培育集群内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培育行动,推动集群企业成长壮大。到2027年,累计培育各类创新型优质中小企业80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促进集群企业融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集群面向中小企业构建协同采购、制造、营销等共享平台。鼓励大企业通过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享、订单保障等方式,加速中小企业孵化成长。实施质量强链工程,推动“链主”企业、头部企业、中小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一致性管控。鼓励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推动链上企业资源共享、技术共研、人才共育、合作共赢,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链群协同发展

  1.加快集群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集群发展的着力点,加强各级重点项目梯次谋划储备,定期梳理项目清单,强化调度、高效推进。构建滚动推进、梯次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体系,建立“谋划储备一批、建设开工一批、竣工投产一批、招引签约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实施规上工业企业技改全覆盖行动,每年实施投资过500万元的重点技改项目400个以上。建立“百项”重点技改项目攻坚机制,持续完善列统“双调度”机制,推动技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实施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抓紧抓实产业链帮包责任制,加快打造市级重点制造业产业链。聚焦价值链中高端,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技术、基础软件等梳理重点领域基础产品需求目录,组织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的“一揽子”攻关,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突出产业链招商,引进落地一批在产业链构建中起关键作用的旗舰企业、链主企业和重大项目。到2027年,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潜力足的世界500强项目,每年到位市外资金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3.促进链群协同发展。坚持以链壮群、以群强链,促进链内、链间、链群协同发展。推进产业链集群化发展,围绕市级重点制造业产业链,引进和培育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细分领域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群链式化发展,梳理编制集群产业链图谱,一群一策畅通集群内部产业链微循环。深化产业链链间协作,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批产销、产用、产融、人才、技术等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五)营造优良产业生态

1.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积极探索“两业融合”发展新路径,以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为关键,深入推进服务型制造,为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强韧性、增后劲。实施工业设计引领工程,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延伸开展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等服务,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到2027年,培育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6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强化高端人才引育。大力实施人才“三进三创”工程,聚焦集群发展需求,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到2027年,累计培育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40名以上。开展十万技能人才梯次培育行动,打造技艺高超、技能精湛的工匠队伍,到2027年,引进培育累计700名科技领军人才、8万名职业技能人才。加强人才引领型企业建设,到2027年,培育人才意识强、人才制度完备、人才聚集度高、创新引领作用显著的市级企业3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高产融合作质效。发挥政府部门、集群促进组织作用,组织实施产业发展与金融对接行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群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在集群单列信贷计划、下放审批权限、给予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加大对集群的支持力度。实施集群企业上市培育行动,针对集群内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企业,组织开展上市培育专项活动,辅导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滨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

(六)完善集群治理方式

  1.建强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探索市场化的集群治理机制,强化集群促进组织建设,为集群发展提供高水平公共服务。鼓励成立先进制造业集群联盟,搭建集群合作交流平台。每年组织集群重大合作发展活动,支持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参与各类创新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创新集群培育评价模式。聚焦制造强市建设重点领域,围绕制造业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等重点任务,持续开展集群培育发展工作。加快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为争创省级集群和国家级集群奠定良好基础。开展集群综合竞争力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集群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提升集群开放合作水平。聚焦推动优势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地理相邻、产业相关的县(市、区)联合争创省级或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和支持集群企业“走出去”,深度参与“境外百展”计划系列活动,加强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促进集群开放发展,提升集群全球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集群培育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协调跨地区、跨行业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具体指导集群培育发展工作,建立完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机制,聚集政策资源协同支持集群发展。集群所在县(市、区)要发挥区域主体作用,推进落实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

(二)落实要素保障。强化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壮大。提升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效率,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集群企业与高校等共建共享现代产业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等,支持集群龙头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

(三)统筹政策支持。高效落实各类惠企政策,做好集群重点项目服务保障,为集群发展营造优良环境。各县(市、区)统筹本行政区域产业集群规划布局,加大集群发展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集群市场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