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6-06 点击:次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制造强国等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将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贯彻落实的重要创新举措。作为我省首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法规,《条例》旨在以法律手段促进江西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实施产业升级战略,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积极培育壮大新兴未来制造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构建体现江西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扎实推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和把握颁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摆上重要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抓好学习宣贯,大力营造学好《条例》用活《条例》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掌握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做出具体部署安排,切实做到全省工信战线的干部职工都能学法懂法用法。要把握重点开展《条例》研学,常态化组织开展送法普法活动,提高《条例》知晓率、普及率,引导园区企业及社会各界了解法规的基本内容、条款实质,推动《条例》真正成为指导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准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系列解读宣贯活动,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和解读本等资料,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支持。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用好“两种媒体”,在发挥好党报党刊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面向社会和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海报、条幅,播放宣传视频,提高普法受众参与度和体验感。要结合“1269”行动计划、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重点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条例》实施的鲜活经验做法,加大典型宣传引导力度,努力形成互动互促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措施
《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中的职责和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对照《条例》中所涉及的与本地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内容,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制定、修订贯彻措施和落实办法,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更好地引导和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以“1269”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型制造等为路径,找准本地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集群的切入点,努力在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链群融合上蓄力突破,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工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协调、组织和落实《条例》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制度,主动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将工作举措落到实处,确保《条例》的贯彻得到有效组织和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法规助力产业发展质效
确保《条例》中各项条款的有效落实是切实发挥《条例》效用的关键。各地要加强对《条例》中所作规定的监督检查,特别要依照《条例》对目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加强,建立并完善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有关单位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监督工作,适时对组织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各地工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大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及时了解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破解办法,促进《条例》高质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条例》实施经验总结和典型培植,以例促学、以法促效,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请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将宣传贯彻情况阶段性总结于9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并附两个以上典型案例,我厅将择优向上推介和对外宣传。
联系人:黄伟新、姚鑫
电 话:0791-88916317
邮 箱:jxgxwzhc@jxciit.gov.cn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