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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4-11 点击:

  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全面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6〕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在创新驱动发展和东北振兴战略背景下,国家赋予沈阳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历史使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任务,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工作方式为先导,以系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实施“沈阳-中国2025智造谷”建设战略,打造特色鲜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科技园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18年,基本实现打造“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开放创新先导区”的目标。
  
  (二)功能定位。

  
  一是创新体系建设与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的核心区,为区域产业升级、发展方式转换提供创新引领。吸纳、集聚、整合科技与产业资源,加强政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相互贯通,开放协作,强力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高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使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科技资源与高端产业密集度最高、创新活跃度最强、发展质量最优、速度最快的高科技与高端产业功能区,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主引擎。
  
  二是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为化解制约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破冰引路作用。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增强创新活力、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放到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首位。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政策体系、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到科技金融创新等,进行全方位、多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走出“东北现象”的体制机制困局,树立典范。
  
  三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引领区,为推动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打造三好街创新创业示范区,努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创业服务,吸引各类人才向示范区集聚流动,共同打造基础设施环境一流、创新文化浓郁、创业激情与灵感竞相迸发的创新创业基地。
  
  四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先导区,为东北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示范引领与战略支撑。努力在发挥创新体系核心区功能、推动开放合作的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上,在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上,在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质量上,在体制机制活力的释放上等诸多方面不断创新突破,形成在自身快速做大、做强、做优的同时,同步提升区域发展的辐射力、影响力、推动力,成为启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枢纽。
  
  二、总体目标
  
  (一)三年规划目标。

  
  到2018年,示范区将达到下列目标:
  
  创新投入:R&D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3%。
  
  创新载体建设:建立30个能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的创新服务平台;新增众创空间、孵化器面积50万平方米,总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
  
  创新成果:新增专利申请6000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000项以上,万人发明专利15件以上;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突破30项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
  
  创新人才:集聚大专以上各类科技人才5万人。其中,中高级人才达到2万人,海外归国留学人员达到5000人,国内领军人才达到80人。
  
  创新产业:引进和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500家;营业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5%,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
  
  创新环境:建成三好街、国际软件园等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领先优势突出,“沈阳-中国2025智造谷”的战略品牌形象基本树立,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三年滚动目标。
  
  2016年,辽宁科技大市场等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创新创业服务与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主导产业集群全面推进;开放创新取得新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
  
  2017年,各类创新平台和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创新创业政策全面落实,政策促进效果显现;协同创新格局初步形成,并涌现出一批科技和产业化成果;主导产业加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科技投融资平台作用明显。
  
  2018年,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顺畅高效;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获批,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创新创业环境实现质的飞跃,建成三好街、锦联、国际软件园等创新环境优良、创新体系完善、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产业快速发展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成为沈阳经济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引领区和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领先优势突出,带动作用明显,“沈阳-中国2025智造谷”的战略品牌形象基本树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按照示范区建设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结合,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全面统筹、重点突破、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的总体原则和三年规划目标要求,对2016-2018年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及阶段性目标计划安排如下:
  
  (一)推进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传统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沈阳高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体地位,以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立足现有创新资源和产业基础,以完善产业发展体系为主线,加快建设“沈阳-中国2025智造谷”。
  
  主要任务:
  
  1.优先发展机器人、IC装备产业。以建设机器人产业园、IC装备产业园为支撑,优先发展机器人、IC装备两大代表性、标志性、战略性产业,努力抢占各自产业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中的国内主导与国际先进地位,使其成为引领产业体系新格局、新发展的先导和龙头。
  
  2.全力推动民用航空、数字医疗、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以民用航空产业园、数字医疗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等建设为支撑,全力推动民用航空、数字医疗、新材料、数控机床智能核心零部件等高端制造业加速升级壮大,使其成为产业体系整体建设与特色发展的核心与主体。
  
  阶段目标:
  
  2016年,全面启动机器人产业园建设,新松智慧产业园全面竣工投产。IC装备产业方面及拓荆、富创精密等重点项目二期工程启动建设。
  
  2017年,数字医疗产业园一期基本建成,拓荆、富创精密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竣工,庞巴迪Q400等一批重大项目力争落地。
  
  2018年,机器人产业园建设初具规模,引进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及产业链配套企业,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基地。IC装备产业园新引进5个以上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填补3项以上IC装备及零部件关键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国内空白,建成国内领先的IC装备产业基地。
  
  (二)培育发展与传统工业互为支撑的新兴产业。不断完善产业政策体系,聚焦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健康养老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加大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增强区域的融合带动作用。
  
  主要任务:
  
  3.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建设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国际软件园)、电子商务产业园、会展商贸产业园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为支撑,积极助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大发展、快发展,使其成为带动产业体系腾飞的两翼和助推产业升级的两大引擎。
  
  4.促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和现代建筑产业发展。以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健康养老产业园(眼产业园)、现代建筑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等为支撑,合力促进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和现代建筑产业的竞争发展,使其成为产业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全面壮大的重要扩张领域及快速增长极。
  
  5.加快文化创意和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积极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以建设东北建筑设计创意产业园、“7212”工业设计产业园、沈阳清华启迪科技创新产业园等为支撑,打造提升工业产品附加值的网络文化产业集群,使其成为以文化科技融合新业态为代表的新经济产业集聚区。
  
  6.大力促进科技金融新业态发展。建设东北亚金融总部基地,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创新服务,探索完善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模式,构建全方位创业金融服务体系。
  
  阶段目标:
  
  2016年,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健康养老产业园、文化创意和工业设计产业园、会展商贸产业园全面启动建设,互联网+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现代建筑产业园加速发展。
  
  2017年,推进东北亚互联网金融总部基地建设,各重点产业园区引进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及产业链配套企业,园区规模不断壮大。
  
  2018年,促进大数据资源的应用和产业的积聚发展,打造东北领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实现跨越式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示范基地。围绕相关产业,引进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重点产业项目,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成为国内领先的产业基地。
  
  (三)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围绕解决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动力不足、创新环节衔接不畅等问题,着力打造一批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高端工程化研究到产业化的全链条、贯通式技术创新平台,为高端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建设东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和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
  
  主要任务:
  
  7.建立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探索实现基地、人才和项目结合,科学、技术和工程相结合的新机制,打造世界级材料研发高地。
  
  8.打造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中科院沈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建设,并与东北大学、新松机器人联合打造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9.建立沈阳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创新运营模式,推动省市区共建沈阳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打造先进制造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平台。
  
  10.建立沈阳创新创业研究院。实行“三个联动”模式,引进“五大领域”专家,建立人才智库,联合清华大学、东北大学、中科院(沈阳)分院等科研机构,通过设立产业联盟及产业联盟运行基金,实现产业的快速升级与最优整合。
  
  11.建立沈阳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的协同创新机制,依托东北大学在冶金技术、新材料研发、电子信息等方面的基础优势,建立沈阳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推进新技术、高技术产业在军民融合领域高速发展。
  
  12.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依托沈阳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整合科技成果创新资源,聚集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打造以产权交易、投融资服务、企业孵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组建辽宁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企业联盟,制定市场导向的企业联盟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企业在吸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关键作用。
  
  13.国家东北专利协同审查中心。积极争取国家专利局在沈阳高新区设立东北专利协同审查中心,不断提升专利申报、专利保护、专利交易等服务质量和效率。
  
  14.建设智慧大厦(大数据平台)。以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建设沈阳智慧大厦。该项目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沈阳智慧城市建设的展示和示范窗口。同时,将建成区域大数据服务平台,进行区域大数据资源的管理、激活、挖掘和运营,通过感知、采集、交换、挖掘、分析城市基础数据,搭建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平台,以实现移动门户、市民卡、时空云、特色数据定制、精准营销、跨领域的数据融合、工业大数据、虚拟制造、供应链重组与整合等方面的应用,并根据市场需求对局部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开发,抢占市场先机,成为行业领导者。
  
  15.建立工业互联网研究中心。推进工业互联网的行业标准和体系架构制定。组建“沈阳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凝集各方力量和智慧共建辽宁智能制造及服务数字化平台。开展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和输变电成套装备制造业等行业的应用示范。形成工业互联网带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首创模式和成功经验,在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方面为老工业基地再振兴提供示范。
  
  16.建立一批专业创新中心。(1)依托沈抚新城汽车配套产业园,加快建设沈阳米拉国际汽车研发与检测中心,成为国家级汽车产业科技创新研发平台。(2)依托沈阳眼产业基地,建设生物医药和医疗设备创新中心。(3)依托沈阳IC装备产业园,建设IC装备创新中心。(4)围绕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创建一批专业技术创新中心。
  
  17.建立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机器人、IC装备、数字医疗、生物医药、大数据、民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互联网金融等一批高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阶段目标:
  
  2016年,沈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一期基本建成,完成沈阳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方案,完成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组建工业互联网研究中心,沈阳创新创业研究院、沈阳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启动建设。
  
  2017年,各类创新平台和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各级各类技术创新联盟相继成立,并形成一批协同创新的科技和产业化成果。
  
  2018年,各类创新平台全面建成,“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全链条、贯通式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推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建设。
  
  (四)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健全鼓励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机制。以打造“众创空间”为抓手,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并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活跃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科技金融示范区。
  
  主要任务:
  
  18.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1)组建众创空间服务队伍,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2)政府通过投资、联建或购买服务,建立一批公共技术研发、转化、试验、辅导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3)深化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建立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信贷支持。
  
  19.建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依托清华启迪、东网科技、北大创业训练营等资源,以沈阳创业创新大厦为核心,强化三好众创空间、盖恩星云国际创客中心等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创业创新、成果转化、人才智力聚集的创客大街,形成具有纵深辐射效应及产业引导作用的三好街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20.大力推进专业众创空间建设。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构建一批专业化、市场化众创空间。
  
  21.构建创新创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创业保险机构,按照相关政策扶持与企业化运作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申请者提供相应保险。保险机构收益主要来源于约定的对创业者成功后的盈利分成或股权分享等。
  
  22.设立科技与产业发展基金。(1)由省、市、区共同参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对初创期企业进行投资。(2)设立“母基金”,吸引企业、银行、保险、社保、投资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不断加大对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
  
  23.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1)推动科技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推动科技企业在新三板、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做大做强。(2)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成上市、挂牌、发债、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科技企业给予补贴。
  
  24.建立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1)建立创投、信贷、债券、担保、保险等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2)省、市共同引导金融资本采用“信用+担保”的组合方式,助力示范区科技中小型企业发展。(3)推动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加速发展,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协助有资质的机构申请股权众筹牌照。
  
  阶段目标:
  
  2016年,创新创业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各类众创空间加快建设,初步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2017年,专业化、市场化众创空间形成一定规模,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2018年,形成活跃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孵化面积达200万平方米。建成三好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立起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对科技的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集聚创新智力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围绕解决人才激励不足、机制不活、环境不优等问题,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构建创新型人才高地。
  
  主要任务:
  
  25.创新人才引进机制。(1)支持驻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引进创新人才。(2)通过建立沈阳智库、设立域外研发机构等方式,柔性引进创新人才。(3)依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人才计划,制定实施沈阳人才计划。(4)进一步发挥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千人计划沈阳行等合作交流平台的作用,推动创新人才向沈阳聚集。
  
  26.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体系。(1)鼓励在沈高校和企业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学模式,建立独立学院或合作办学,加快培养国际化的创新人才。(2)鼓励在沈高校与企业联合成立智能机器人、工业设计等独立学院,创新办学模式。(3)积极发展双元教育,制定实施我市双元制教育方案,不断深化国家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沈阳试验区改革,逐步建立校企联合培养的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4)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育崇尚实业、重视工匠的新时期沈阳工业文化。
  
  27.优化人才培养机制。(1)设立人才专项资金,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子女入学、家属安置、住房医疗等提供保障和服务。(2)逐步提高各类人才的收入水平。(3)给予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普惠制资助,建立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4)为外籍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5)允许我市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抵扣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所作的支出。
  
  阶段目标:
  
  2016年,人才激励政策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形成创新人才引进、培育与激励机制。
  
  2017年,各级各类人才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机器人学院开始招生,形成人才集聚的良好态势。
  
  2018年,一批高层次人才在浑南区加速集聚,各类人才满足创新驱动发展需要,成为东北创新人才高地。
  
  (六)构建大开放大合作的协同创新格局。围绕破解开放程度不够、开放环境不优、区域合作程度不强等问题,实行全方位的开放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科技成果和各类创新资源,扩大科技交流合作范围,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体系。
  
  主要任务:
  
  28.构筑开放创新合作平台。(1)协调我省有关部门,加速推进国家批准设立沈阳综合保税区新B区。(2)协调我省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在示范区设立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3)争取国家批准在示范区开展国家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4)依托浑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以德国SAP公司为主体,建设全球供应链采购交易平台、东北-全球供应链交易综合服务区(基地)和SAP产业互联网创新基地。
  
  29.探索对外科技创新合作机制。(1)吸引国内外科技研发机构设立研发中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开展技术攻关,支持探索在境外设立研发基地,建设中韩(沈阳)协同科技创新中心。(2)加强与日、韩、俄等周边国家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务实合作,推动合作机制及平台建设。(3)搭建企业在研发、技术标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易平台。(4)加强与对接京津冀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和港澳台地区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建设产业合作与创新转化平台。
  
  30.开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以空港经济区和沈抚工业园区为依托,高标准规划,进一步整合区域军民融合资源,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飞机大部件集成基地,申报国家民用飞机总装基地,全力推进庞巴迪总装、国产大飞机总装中心落户;培育建设航空零部件制造产业园区,实现航空配套制造集群式发展;创建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推进临空经济跨越式发展;积极推进黎明航发和燃气轮机项目落地建设。
  
  31.推进与央企协同发展。研究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共建一批产业园区。围绕示范区主导产业,主动加强与央企的沟通与联系,积极跟踪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制定示范区政策措施,吸引央企进区,以设立区域总部、共建研发平台及产业园区等方式合作发展。
  
  阶段目标:
  
  2016年,力争沈阳综保区新B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
  
  2017年,沈阳综保区新B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效初显。
  
  2018年,沈阳综保区新B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为区域对外开放新窗口,促进区域开放型创新、产业体系的形成,区域对外开放环境整体优化。
  
  四、重大举措
  
  (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围绕破解行政干预过多、服务效能不高、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把政府职能由注重行政审批彻底转到加强行政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主要措施:
  
  3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示范区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架构,进一步理顺功能区与职能部门关系,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33.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支持示范区在编制管理、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
  
  34.推进行政审批及商事制度改革。(1)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联动审批平台,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2)简化事前审批,加强过程监管,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转化,探索新型批管衔接模式,建立内容监管与过程监管相结合、审批监管与事后监管相结合、运行监管与廉政监管相结合的一体化效能监管体系。(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围绕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市场退出程序及加强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管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开放活市场。
  
  35.取消各类项目建设保证金。协调我省有关部门争取在示范区内取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一步完善工资与考勤双卡管理制度。取消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保证金,代之以诚信考核及监督服务。
  
  36.加快示范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各类信用评价资源,加快建立区内企业信用等级库,将其作为享受便捷行政审批服务及企业政府贷款担保、贴息等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搭建信用体系平台,推动全区信用体系建设。
  
  37.争取省给予管理权限和财税分成支持。(1)争取省人大立法,制定出台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对示范区的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开放合作、法制环境等做出规定。(2)将项目审批、用地、财政、金融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示范区。
  
  阶段目标:
  
  2016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2017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初见成效,行政效率大幅提高。示范区信用体系初步建立。
  
  2018年,创新型政府管理制度基本形成,智慧城区建设基本完成,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顺畅机制。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着力探索企业主导、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产学研合作的长效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机制。
  
  主要举措:
  
  38.创建辽宁科技大市场。国家、省、市、示范区共同建设集科技研发、成果交易、技术交流、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大市场,建设成为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东北区域科技资源集聚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支撑平台。
  
  39.建立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制度。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业务,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证券化交易,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快知识产权向资本转化的速度,提升知识产权转化效率和质量。
  
  40.建立科技人才股权激励机制。(1)争取国家、省支持,在示范区设立股权激励代持专项资金,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取科技成果入(折)股、股权奖励、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方式,对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给予股权和分红权激励。(2)探索建立企业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激励企业核心技术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创新创业,企业核心技术人员、高层管理人员达成业绩、服务年限等企业设定条件后,可按照约定价格购入对应权益。
  
  41.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沟通联系,建立“院地合作”机制,广泛开展“院地合作”,吸引院校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
  
  阶段目标:
  
  2016年,辽宁科技大市场一期基本建成。
  
  2017年,探索对科研、管理人员建立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等制度,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资本化交易制度。
  
  2018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全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成效明显。
  
  (三)大力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着力制定出台创新创业政策,搭建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全面创建激励创新创业的良好软环境。
  
  主要任务:
  
  42.制定出台示范区创新创业政策。围绕优化创新环境、搭建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制定出台示范区创新创业政策。
  
  43.全面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政策。协调我省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以北京中关村“1+6+4“为核心内容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以及国家、省新近出台的鼓励创新创业政策。
  
  44.争取上级支持科研人才创新创业政策。(1)示范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使用、处置、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2)示范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给研发团队和转化贡献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3)允许示范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用科技成果入股、知识产权入股、创业投资入股、创办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
  
  45.优化产业发展环境。(1)制定出台符合示范区产业特色和发展实际以及科学规范、针对性强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2)积极争取我省有关部门制定专门政策,力争各类科技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省级按不低于20%比例投向示范区。(3)获得国家级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的企业,争取基金应以不低于20%的溢价跟进。(4)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按照国家计划下达要求,积极争取我省给予足额配套资金支持。(5)积极争取把企业在测试、中试、验证环节中的自制测试样机、中试样机等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补贴范围,固投部分补助由按发票审核改为按时间节点的实际支出审核。(6)积极争取国家、省允许示范区参照商品房开发建设模式,建立工业厂房预售制度,允许按揭贷款,对已建工业厂房实行分割办证。
  
  阶段目标:
  
  2016年,推进中关村“1+6+4”及国家相关创新创业政策落实,示范区各类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争取国家、省支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争取国家、省各项创新创业政策得到基本落实,企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国企改革基本完成,中关村“1+6+4境及国家相关创新创业政策、土地政策全面落实。
  
  2018年,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政策实施效果显著,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保障措施
  
  (一)大力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战略部署,迅速形成举全市之力推进沈阳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的强大工作态势。全面强化领导,及时调动资源,排解难点,高效率地解决各种问题,定期检查督促重点工作落实的进度、质量。积极主动地与省和国家的相应部门建立紧密顺畅的沟通机制,上下对口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形成强大的整体推动力。
  
  (二)加强制度保障与政策导向机制。一是争取我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出台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对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管理体制、管理权限、支持政策、考核办法等做出系统规定,为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化保障。二是制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出台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三是针对示范区重点考核创新体系建设、科技进步、辐射带动能力等创新能力相关指标,引导示范区集中精力抓好创新能力建设。四是结合区域实际需要和国家东北振兴战略,积极争取针对性强、具体明确的国家层面先行先试政策。
  
  (三)构建科学高效的示范区管理体制。一是适应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要求,对行政管理体制架构进行必要的调整,进一步理顺和强化科技产业创新管理服务职能。二是争取对示范区相关职能赋予必要的审批管理权限。三是实行高度灵活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富于创新激情和奉献精神的干部队伍。
  
  (四)完善政策生成及其实施机制。结合研究吸纳中关村、武汉东湖等示范区试点政策,加强各级、各类扶持政策与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衔接,使扶持政策有效地向示范区倾斜,实现政策聚焦,效果放大。通过科技大市场等综合服务平台,方便示范区中的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就地了解和获得各种政策支持。探索成立示范区建设发展(创新驱动战略)研究院,围绕创新驱动战略、科技园区建设实践与理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科技与产业发展战略及规划等进行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的跟踪分析研究,为高水平、高效率、高效益推进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保障。
  
  (五)定向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一是整合示范区内政府所属资产,集中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二是争取和制定有效政策,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迁移或在科研教学设施新建时,在选择中试基地、实验项目、协作单位时,尽可能向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三是争取各级政府的科技与产业扶持资金、人才奖励资金、科技金融引导资金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产业、企业或项目,形成明确的集聚导向。
  
  (六)大力推动社会共建。引导鼓励全市党政机关团体和组织,把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部门业务工作与示范区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尽可能把相关工作或活动的触角、载体、影响等向示范区延伸,形成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生动局面。
  
  (七)系统强化日常保障。一是大力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各项重大举措及进展等方面的全方位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和投身示范区建设的热情和责任感,为示范区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整体氛围;二是建立专项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制定考核目标,及时对示范区创建与创新改革试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为示范区建设快速推进提供重要保障。
  
  附件:1.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2.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大项目一览表
  
  3.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大举措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