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公布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6-20 点击:次
《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近日公布,部分内容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主要支持数字创意技术和设备、内容制作、设计服务、融合服务等四大业态发展,重点发展创意设计、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文化装备以及数字创意新型业态,加快培育高水平产业集群,巩固相关领域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创意技术研发及应用、数字创意产品(服务)开发、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等,在产业政策、资金扶持、产业空间、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二、加大集群发展统筹力度
(一)建立集群发展协同机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和区域协同。
三、加强数字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
(三)支持数字创意技术研发。
(四)拓展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MR、5G+4K/8K超高清、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持数字创意展示中心和体验中心建设,促进深圳数字创意产品的宣传推广。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应用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四、鼓励数字内容创新创作
(五)提升数字创意内容创作能力。
(六)推进文化内容生产的数字化发展。支持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内容生产制作的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数字出版、数字印刷、数字演艺等创新发展,鼓励文化企业应用数字技术开展创作生产,加强数字技术在博物馆、美术馆、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和创意设计等行业的应用,鼓励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孪生”。对符合条件的内容生产数字化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五、培育数字创意重点业态
(七)做强数字创意设计。重点发展广告设计、建筑设计、专业设计和数字展陈等产业业态,促进创意设计在产品设计、系统设计、工艺流程设计、商业模式和服务设计中的应用。加快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创意设计和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媒体机构,支持建设数字创意设计基地或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创意设计基地或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八)促进数字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顺应沉浸体验、智能交互、软硬件结合、情感需求等发展趋势,推动数字技术在文化装备及消费终端制造中的集成应用,重点支持XR装备、云文化装备、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等数字文化装备或消费终端制造,建设高端数字装备研发基地与展示中心。对经认定的优秀数字装备研发项目及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九)增强网络视听产业实力。支持网络视听平台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网络直播、数字音乐、网络动画、网络文学、短视频等业态发展,打造网络视听创新基地,完善网络视听产业生态。对经认定的网络视听创新基地及符合条件的数字影棚、直播基地等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十)加快动漫产业提质升级。
(十一)促进游戏电竞产业健康发展。
(十二)布局面向未来的数字创意新业态。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融合创新,重点支持元宇宙、数字艺术、数字文旅、数字演艺、人工智能艺术、云演艺、云旅游等新型业态,不断迭代数字创意新业态。对经认定为优秀新型文化业态企业,按《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六、促进产业业态融合创新
(十三)深化数字创意融合。
推进“数字创意+”行动,促进数字创意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促进数字创意与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体验场景和消费场景,打造线上内容生产及消费新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业态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十四)支持赋能相关产业。
加快数字创意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丰富文化旅游空间体验形式和内容。促进数字创意向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智慧农业等领域拓展,支持数字创意在教育、体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数字内容科技模拟仿真系统跨界应用,形成依托“超级数字场景”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新格局。对符合条件的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七、加快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十五)搭建产学研用平台。
支持建设数字创意实验室、研究中心、产业发展智库等产学研用创新协同发展平台,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数据的研发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产学研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十六)建设数字创意孵化器。
(十七)培育数字创意产业基地。
八、拓展数字创意产品和服务贸易
(十八)加大数字创意对外贸易支持力度。
(十九)支持数字创意产品出口。
(二十)优化数字创意产品服务平台。
九、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
(二十一)营造数字创意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二十二)培育数字创意领军企业。
(二十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
(二十四)加大数字创意战略咨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