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新时期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12-29 点击:次
浙江省商务厅
关于新时期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市商务局(委),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新时期,为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更大开放发展活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贡献开发区力量担当,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全省经济开发区新时期新定位,以数字化为引领,推动开放发展、产业提升、体制机制优化,推动开发区平台提档升级,彰显开放底色,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共建共享和绿色低碳发展,以高质量发展切实展现新时期开发区开放发展主平台担当,为打造“两个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对标对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到2027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实力将显著增强,产业体系、治理体系将更加完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水平将明显提升。
1.开发区综合位次进一步前移。2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评价进入前10位、5家进入前30位。
2.开发区开放发展进一步增强。开发区货物贸易进出口占全省比重达45%,开发区制造业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达60%。
3.开发区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经济总体量持续增长,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二、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
(一)推动对外贸易量质并举。对标对表RCEP、CPTPP、DEPA的国际经贸规则,利用新规则、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创新办展模式,推动产业高端化、精细化发展。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贸易重点领域,探索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主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功能区申报综合保税区。围绕“五大中心”错位联动发展,制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实施方案与“一区一策”,支持入园企业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全力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双循环枢纽平台。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亩均税收、亩均规上工业增加值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和节能减排等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为引领,围绕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着力招引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总部型项目、外资研发中心等。创新招商方式,鼓励采取基金招商、中介招商、标准地招商等方式,与智库专家开展广泛合作,积极推动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落户。
(三)全方位拓展国际合作。推动打造国际产业合作园为“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提升国际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产业合作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对接合作,共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鼓励开发区开展海外科技孵化投资,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建立海外创新服务综合体,招引高端项目与高层次专家团队。优化国际产业合作园培育考核机制,打造一批开放程度高、价值链占位高、研发创新能力强、国际合作密切、营商环境好的国际化专业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
(四)推动区域合作。深化长三角开发区联动发展,推动与自贸试验区、经贸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联动发展。遵循产业协调发展与区域梯度发展原则,建设项目储备库,探索项目跨区流转机制。重点扶持发展空间大、投资效益强、规模经济效益明显的开发区,将其培育成新的区域增长极。进一步加大产业链“双链长制”试点探索力度,鼓励发达地区与山区26县采用“飞地”等形式深化合作共享,推动项目共引、产业共建。
(五)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园区。深入推进全省开发区生态化改造,建立健全从规划编制到建设实施全过程的低碳生态管理机制,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开发区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支持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低碳产业。加强国际合作,探索碳中和新型园区发展模式,建设零碳开发区。
三、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一)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着力推进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打造一批领跑“浙江制造2025”的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品牌化建设实现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提升。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建设一批龙头企业主导、规模优势明显、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复制推广“产业+专业市场”运作模式,进一步拓宽终端消费网络,助力产业高质量集群化发展。深入实施“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高能级产业支撑平台,以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投资推动产业链整体优化升级。
(二)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推进开发区服务业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专业维修、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现代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顺应开发区产城融合趋势,合理布局开发区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生活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建设商务创新区,完善高水平金融商贸、文博旅游等功能配套设施。加强与相关投资基金合作,拓展现代服务业投融资渠道。
(三)强化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区内优质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高端并购、强强联合,加快形成一批本土创新型领军企业。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扶持一批优势特色产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争取更多的企业研发平台进入省级、国家研发平台建设序列。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优势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或产业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打造“领军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生态圈。
(四)推动园区数字化迭代升级。推进智慧开发区建设,共建共享研发和开发平台,夯实信息标签库、数据指标库等建设,建立开发区数字地图、数字画像和诊断报告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支撑政府决策和服务招商引资。支持开发区主导产业“产业大脑”建设,建立从原材料、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最终成品的全链路数字驾驶舱,配套“无人车间”“未来工厂”,试点打造科学运作、高度协同的数智产业链体系。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建设以研发设计、品牌运作及现代供应链管理为主的数字经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五)深化产业链“链长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试点全覆盖,确保开发区传统的主导产业链和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链均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抓实省市县党政一把手“链长”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招大引强工程,引导“链长”加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招引力度,强力招引“链主”企业和关键企业。加强产业链“链长”与“链主”互动,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充分发挥双方比较优势,合力破解产业链发展难题。
四、深层次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一)推动开发区立法。加快推进我省开发区立法研究,出台《浙江省开发区条例》,明确开发区的法律地位,规范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管理模式、组织原则和组织形式等。认定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资格,明确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职能权限。
(二)优化开发区机构职能设置。根据经济开发区不同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管理模式和发展需要,推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对于处于起步阶段、区域范围相对独立的经济开发区,要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原则上要将社会实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对经过多年发展、产城融合度较高的经济开发区,要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实行政区一体化管理。
(三)推进市场化运营改革。鼓励引入国际化专业运营公司、职业经理人、专业化管理团队运营。探索建立“园区服务主体+公司管理主体”的“双主体结构”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企业主体赴境外上市。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开发区强化经济职能相匹配、以绩效为中心的考核与激励分配机制。探索试行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依法依规向法定机构充分赋权,激发发展活力。
(四)推动园区提档升级。推荐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省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外贸基础好、进出口增长潜力大的地区创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支持经济开发区申创高能级战略平台、省级高新区等平台,充分发挥园区的功能政策叠加效应。对于部分产业平台地域分散、结构松散的地区,要建立开发区产业平台,有效引领地方产业发展。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吸收“放管服”改革及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深化“标准地+承诺制”,实现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主动对标世行标准和国际惯例,把政府职能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围绕企业支持设施、企业成长举措、产业集聚设施、产业扶持举措等六个方面,推动园区标准一体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健全开发区党建工作体制,强化党工委对开发区各项工作的领导。鼓励制定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聚焦区内主导产业链制定专项规划。深入推进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园区安全发展水平。
(二)强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经济开发区要统筹安排空间布局,保障重大项目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要盘活存量土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园区有机更新。支持开发区新产业、新业态工业项目和科教用地按规定兼容复合利用。
(三)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经济开发区的金融服务支持,加大政策性资金投放力度,着力促成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鼓励开发区联合商业银行及头部基金机构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撬动一批私募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园区产业建设。支持区内企业境外(挂牌)融资,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培育世界级龙头企业和品牌。
(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大人才招引项目财政资金奖励力度,着力招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领军人才以及企业需求量较大的一线应用型人才。优化园区人才服务,在户籍办理、出入境管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园区集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