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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丨仲恺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节选)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3-20 点击:

  支持科技企业量质提升
 
  加快构建“科小-高企-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发展链条。
 
  1.鼓励支持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对首次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获得的给予每家5000元奖励;
 
  2.成立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在库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在库期间参照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年该企业产生的本地财政贡献金额,补贴金额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根据申报指南确定;
 
  3.以科技项目形式,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并给予扶持。对整体迁入我区的规上、规下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原文: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符合仲恺高新区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能源电子、人工智能、激光与增材制造等5大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惠州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增量在100(不含)-1000万元(含)部分按2%给予奖补,1000(不含)-2000万元(含)部分按1%给予奖补,200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0.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每年累计奖补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1.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最高1500元/件的资助,获得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最高5000元/件的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2.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3.对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列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1.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市场化购买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服务)的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相关服务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技术合同执行完毕后,对购买服务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单个企业当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
 
  2.对促成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且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按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超出部分的6‰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高新区一企一策合作的机构不享受此项奖励;
 
  3.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财政资金,通过科技项目、公开征集、揭榜等多种形式,用于支持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和技术攻关项目;
 
  4.对获得上级科技项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额度或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加快集聚创新资源
 
  1.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动态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区内合作共建实验室,对新认定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按该实验室建设投入的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验室依托单位上一年度对当地财政贡献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对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我区机构在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中,获得A等级补助10万元、B等级补助5万元。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区内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按机构初始投入额度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以人才引育驱动高质量发展
 
  1.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科技人才政策支持的团队和个人,按获得扶持总金额的10%进行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认真落实《仲恺高新区人才津补贴申领办法(试行)》《仲恺高新区首席技师、优秀技师评选管理办法》《仲恺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仲恺高新区人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为新引进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分别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500元,申领年限为2年;同步配套住房补贴,落户惠州的博士后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建设金融服务资源集聚地
 
  1.对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3亿元、20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分别按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年平均贷款余额的不超过3%、不超过5%补贴已发生利息,每家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度营收不超过3亿元的企业,按年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不超过3%给予融资租赁租金补贴,每家企业年贴租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融资租赁合同最高贴租2年;企业可同时享受贴息和贴租,两项叠加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区内企业,通过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成功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成功转板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再给予一次性250万元奖励;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我区的区外境内A股上市企业,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对区内每年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成功挂牌前三名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支持软件电子信息业发展
 
  1.对软件信息服务业纳入仲恺高新市统计范围的年总纳税额(当年净入库数)1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的企业,给予“高成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其当年对市、区财政贡献(经济贡献)增量的30%,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根据企业年度营收突破2000万元、1亿元、10亿元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晋档升级”奖励。
 
  2.对纳入我高新区统计范围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年总纳税额(当年净入库数)达到100万元、1000万元的,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的“高成长”奖励;
 
  3.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1亿元、10亿元的,市、区按现行财政体系收入分成比例共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晋档升级”奖励。
 
  摘自《仲恺高新区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鼓励开展技术改造
 
  对仲恺高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原则上按地区奖补比例上限予以支持,地区内奖补比例保持一致,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摘自《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
 
  鼓励企业开展活动
 
  对区内企业、商协会召集供应商,在仲恺高新区举办供应商大会或供应链对接等活动的(活动需提前向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报备,并有区招商人员参加),按参会市外供应商(在惠州没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数量给予相应活动补贴。按每家2000元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2023年招商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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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支持科技企业量质提升
 
  加快构建“科小-高企-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发展链条。
 
  1.鼓励支持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对首次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获得的给予每家5000元奖励;
 
  2.成立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在库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在库期间参照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年该企业产生的本地财政贡献金额,补贴金额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根据申报指南确定;
 
  3.以科技项目形式,建立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并给予扶持。对整体迁入我区的规上、规下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原文: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符合仲恺高新区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能源电子、人工智能、激光与增材制造等5大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惠州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增量在100(不含)-1000万元(含)部分按2%给予奖补,1000(不含)-2000万元(含)部分按1%给予奖补,200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0.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每年累计奖补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1.鼓励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最高1500元/件的资助,获得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最高5000元/件的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银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2.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3.对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配套奖励,列入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1.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市场化购买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服务)的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相关服务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技术合同执行完毕后,对购买服务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单个企业当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
 
  2.对促成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且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按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超出部分的6‰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高新区一企一策合作的机构不享受此项奖励;
 
  3.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财政资金,通过科技项目、公开征集、揭榜等多种形式,用于支持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和技术攻关项目;
 
  4.对获得上级科技项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额度或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加快集聚创新资源
 
  1.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动态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区内合作共建实验室,对新认定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按该实验室建设投入的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验室依托单位上一年度对当地财政贡献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对新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我区机构在市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后补助中,获得A等级补助10万元、B等级补助5万元。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区内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按机构初始投入额度10%给予建设经费后补助,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以人才引育驱动高质量发展
 
  1.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惠州市科技人才政策支持的团队和个人,按获得扶持总金额的10%进行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认真落实《仲恺高新区人才津补贴申领办法(试行)》《仲恺高新区首席技师、优秀技师评选管理办法》《仲恺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仲恺高新区人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为新引进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分别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500元,申领年限为2年;同步配套住房补贴,落户惠州的博士后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建设金融服务资源集聚地
 
  1.对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3亿元、20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分别按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年平均贷款余额的不超过3%、不超过5%补贴已发生利息,每家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度营收不超过3亿元的企业,按年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不超过3%给予融资租赁租金补贴,每家企业年贴租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融资租赁合同最高贴租2年;企业可同时享受贴息和贴租,两项叠加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区内企业,通过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创新层成功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成功转板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再给予一次性250万元奖励;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我区的区外境内A股上市企业,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对区内每年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成功挂牌前三名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摘自《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支持软件电子信息业发展
 
  1.对软件信息服务业纳入仲恺高新市统计范围的年总纳税额(当年净入库数)1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的企业,给予“高成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其当年对市、区财政贡献(经济贡献)增量的30%,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根据企业年度营收突破2000万元、1亿元、10亿元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晋档升级”奖励。
 
  2.对纳入我高新区统计范围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年总纳税额(当年净入库数)达到100万元、1000万元的,且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的“高成长”奖励;
 
  3.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1亿元、10亿元的,市、区按现行财政体系收入分成比例共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晋档升级”奖励。
 
  摘自《仲恺高新区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鼓励开展技术改造
 
  对仲恺高新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原则上按地区奖补比例上限予以支持,地区内奖补比例保持一致,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
 
  摘自《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
 
  鼓励企业开展活动
 
  对区内企业、商协会召集供应商,在仲恺高新区举办供应商大会或供应链对接等活动的(活动需提前向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报备,并有区招商人员参加),按参会市外供应商(在惠州没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数量给予相应活动补贴。按每家2000元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摘自《仲恺高新区2023年招商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