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work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高新区新闻 >

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8-16 点击:

  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重庆高新区创新资源优势,提升产业能级,促进重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与复审优秀的市级研发机构,包括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业设计中心等,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每年不超过6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智能标杆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入选全球智能制造灯塔工厂、国家智能标杆工厂、重庆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重庆市智能工厂、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支持工业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场景和新模式应用,通过采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和设备,推动智能制造能力提升。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标杆
 
  对实施绿色改造后,入选国家绿色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能效领跑者、国家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入选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能、节水、清洁化和环保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六、引导辖区内企业形成制造业产业生态圈
 
  对辖区内通过原材料、产品、专业咨询、信息化服务等方式带动辖区内非关联企业进入产业链和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实际采购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七、鼓励融合创新发展
 
  对有融合创新资质的企业首次升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
 
  专精特新企业通过高新金服向银行取得贷款,按照当年LPR平均数的5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不超过两年。
 
  九、支持企业认定“专精特新”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获得前述较低金额奖励后又可获得更高奖励的企业,就其中差额予以补足。对迁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鼓励企业提升亩产效益
 
  对制造业企业通过改扩建等措施新增项目,提升亩均效益,亩均效益同比增长达50%及以上且超过全区平均值,以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按照亩均增速比例予以奖励。

 

主页 > 新闻中心 > 高新区新闻 >

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3-08-16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重庆高新区创新资源优势,提升产业能级,促进重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与复审优秀的市级研发机构,包括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业设计中心等,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每年不超过6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智能标杆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入选全球智能制造灯塔工厂、国家智能标杆工厂、重庆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重庆市智能工厂、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支持工业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场景和新模式应用,通过采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和设备,推动智能制造能力提升。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标杆
 
  对实施绿色改造后,入选国家绿色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能效领跑者、国家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入选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能、节水、清洁化和环保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六、引导辖区内企业形成制造业产业生态圈
 
  对辖区内通过原材料、产品、专业咨询、信息化服务等方式带动辖区内非关联企业进入产业链和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实际采购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七、鼓励融合创新发展
 
  对有融合创新资质的企业首次升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
 
  专精特新企业通过高新金服向银行取得贷款,按照当年LPR平均数的5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不超过两年。
 
  九、支持企业认定“专精特新”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获得前述较低金额奖励后又可获得更高奖励的企业,就其中差额予以补足。对迁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鼓励企业提升亩产效益
 
  对制造业企业通过改扩建等措施新增项目,提升亩均效益,亩均效益同比增长达50%及以上且超过全区平均值,以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按照亩均增速比例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