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6-30 点击:次
为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为打通杭州“两廊”联动核心节点、打造高水平创新城市提供重要支撑,市发改委牵头会同杭州高新区(滨江)及有关市级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市发改委反馈。
附件:关于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关于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是先进园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造全球引领示范的战略选择。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战略部署,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个“一号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要求,充分发挥杭州国家高新区在杭州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创新引领、产业引领、改革引领、开放引领,全面加强资源要素配置,全力推动杭州国家高新区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进阶。
(二)建设目标。到2027年,杭州国家高新区整体实现创新领先、产业领先、活力领先、环境领先,构建世界一流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在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等领域打造系列标志性成果,初步建成世界领先科技园区。
二、突出创新引领,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一)加快形成联动创新新格局。更好发挥杭州国家高新区先发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联动萧山、富阳、钱塘等区域,在钱塘江南部打造“杭州江南科学城”,形成“未来科技城+江南科学城”南北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
(二)加速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支持国家级和省市重大创新平台设施落地。大力支持白马湖实验室、省智能感知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浙大滨江研究院等产学研平台效能释放,持续支持“1+2+6+N”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市区共建国家大科学装置,加大资金、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支撑极弱磁大科学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经血管植入器械、区块链与数据安全等全国重点实验室设立创新转化平台。支持建立芯片化量子传感等交叉研究平台,支持申报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和省市项目,并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扶持资金,重点培育芯片化量子传感和零磁医学人体功能成像产业。
(三)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引领区。市区联动探索构建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支持引进和培育服务能力突出、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
三、突出产业引领,建强数字经济主阵地
(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高水平重塑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支持重点发展视觉智能、网络通信、高端软件、集成电路等数字产业,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健全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集聚“算力、算法、数据”三要素,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支持共建共享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系统性推动数字经济从“互联网+”向“人工智能+”迭代。强化应用场景建设,在城市治理、未来社区、自动驾驶等领域开放一批场景。加速高新智库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战略研究、产业政策研究、科技项目立项及管理。
(五)建设世界一流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全面承接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市“五大产业生态圈”等战略平台任务,聚焦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高端软件、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芯屏端网云用智”,着力构建万亿级智能物联产业生态圈。支持提升国家“芯火”平台能级,创建中国软件名园、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建好省级集成电路、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机器人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
(六)建设中国视谷核心区。推动“视谷之窗”产业综合体等建设,实体化集中展现“中国视谷”发展成效和视觉智能产业标志性成果。发挥视谷基金带动作用,重点投向工业视觉、智能医疗等视觉智能产业链企业。加快出台市级专项政策,共筑视觉智能产业生态。支持举办“智涌钱塘”“未来大会”“西湖论剑”等行业领域峰会(展会),持续提升“中国视谷”影响力。
四、突出改革引领,构建机制探索先行地
(七)合力打造“中国数谷”。支持开展数据基础制度规则探索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打造“中国数谷”数据产业集聚区。聚合激发“国家高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数字自贸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叠加优势,围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市区联动深入开展规则标准、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数据产业联盟、数据合规流通审查委员会,支持开展以“数据合规流通数字证书”为核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建设。协同探索数据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支持开展数据资产入表试点,支持建设“数据资产评估计价中心”。联动筹建杭州数据交易所、离岸数据交易中心、杭州数据集团,探索建立行业数据交易所,打造数据赋能产业发展标志性应用场景。推动跨境交流专用通道提质扩面,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评估试点。
(八)支持开展政策机制先行先试。修订《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在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合作园(区)发展政策、保障及扶持措施等方面赋予更多经济管理权限。支持优先承接国家及省市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政策和前瞻性创新试点。在平台载体资源、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依法给予重点支持。
(九)加大赋权赋能力度。充分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级社会行政管理权限,支持争取落地一批省级管理事项权限。推进综合产权交易等要素平台进驻,持续深化“办事不过江”,推进“小政府,大服务”高效运转模式。市区联动探索更多集成性、迭代性改革事项,设立具有高新特色的办事窗口,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一件事”等改革试点。
(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积极争取纳入杭甬人才集聚平台核心区,承接中央、省、市试点人才支持保障政策。支持建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科技(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重大人才平台,单列人才授权认定分配名额。支持建设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成果孵化基地,对出站来(留)杭州国家高新区的优秀博士后和博士毕业生给予配套支持。
(十一)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持续压实市场准入环节、时间、费用、材料,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探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全面推广“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模式。
五、突出开放引领,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
(十二)推动自贸试验区提能升级。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对标DEPA等国际规则,加强数字贸易体系建设,探索“数字贸易国际枢纽”,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核心区。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力争经常项目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机融合,支持开展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双自联动”改革探索。
(十三)推动区域协同联动发展。调整升级管理模式,巩固强化“政区合一”体制机制优势,探索在市域范围内深化“一区多园”新模式,增设功能性产业园区,支持复制推广滨富、滨萧产业共富经验。高标准建设滨富特别合作区、滨萧特别合作园,综合运用“企业总部+核心制造”“研发+产业化”等合作模式,构建园区产业生态,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承接重大制造业项目。支持建设区域高效联通交通网络和市政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合作园(区)创新生态共营、资源要素共配、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市区联动探索在国内北上深设置科创飞地,在海外设立科研平台、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招商机构、海外人才招引等,探索创新资源共享、项目资源互通的跨区域联动发展新模式。
(十四)支持纳入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将杭州国家高新区相关集聚区块纳入钱塘江金融港湾核心区,建成“科技金融创新先行区”和“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充分发挥高技术产业和科技金融优势,培育涵盖创业孵化、企业成长、产业集聚、跨界融合的产业生态系统。充分利用“浙江资本第一区”优势,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打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十五)优化提升城市能级。积极推进杭州国家高新区成为杭州市域发展新格局核心引擎,提升基层精细化治理能力,推动区域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功能更加均衡集约、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更高层次优化城市功能品质,放大城市发展能级。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要素保障
(十六)加强体制机制保障。探索建立更加紧密的市区联动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杭州国家高新区争创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相关工作,由杭州国家高新区提出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市里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并予以支持。
(十七)优化高新区考评办法。因地制宜设定考评办法,对保障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指标在市域范围内统筹,不再单独对杭州国家高新区(滨江)下达考核指标。市区协同积极向省争取,在各类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晾晒)中,将特别合作园(区)的数据纳入统计核算,推动实现省级层面数据共享。
(十八)加强金融要素支持。鼓励杭州产业基金集群重点支持数据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区共建科创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组建再担保风险池,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服务。
(十九)创新干部人事管理。支持加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建设,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产业园区管理和企业服务水平。支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聘人员专业聘用制,建立人员招录、锻炼成长、择优入编的事业单位引才机制,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创新集约用地模式,推进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复合利用,深挖存量用地潜力。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支持合作园(区)增加用地指标,对合作园(区)内的民生基础设施、重要制造业及重大产业项目等生产生活配套资源,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时适度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