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宁乡高新区将启动调区扩区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3-06 点击:次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宁乡高新区”)地处宁乡东部,距长沙市政府23公里,总体规划面积6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3平方公里,是国务院首个中部国家级新区——湘江新区内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功能区和重要组团,先后获批国家节能环保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省级工业集中区、湖南省低碳园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23年3月3日,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外发了《宁乡高新区调区扩区咨询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牢牢坚持“全国百强、全省五强”发展目标,更加凸显“又高又新”发展定位,全力争创“五好”园区,实现园区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开创高新区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引导园区健康有序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和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产业园区扩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下,结合园区实际发展需求,启动园区调区扩区工作,为园区产业发展提供规划支撑。
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三)坚持集约节约。规模体量、发展水平、税收贡献、生态环保、科技含量、集约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达到规定标准。拟扩大或调整区块应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四)坚持必要必须。能够较好适应开发区加快改革和创新发展需要,有利于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研究范围
依据湘发改园区【2023】601号文,核定宁乡高新区面积为1833.2公顷,结合宁乡市“三区三线”中城镇开发边界线的最新成果,拟启动园区调区扩区工作,拟扩区面积约304.81公顷,扩区后园区面积为2138.01公顷。最终以省发改委评审通过和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工作内容
1、扩区初步申报方案:编制扩区申报材料,取得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园区开展条区扩区前期工作的复函;
2、用地审核报告编制:编制用地审核报告,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备案文件;
4、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完成综合申报材料上报,取得集约评价公示;
5、可行性研究:编制综合申报材料,可研报告,通过省发改委评审;
6、扩区规划方案:取得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复并自然资源厅备案通过后,连同可研评审意见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