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启动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7-29 点击:次
为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根据《中共新吴区委新吴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新发〔2020〕12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2021-2023)》(锡新政办发〔2021〕39号)现制定发布《2022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引导支持方向
2022年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结合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和已有政策条款,重点支持四类项目:
(一)技改升级项目(A类)。支持规模以上民营中小企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实现降本增效;支持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绿色安全化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绿色、安全、内涵式发展,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专精特新发展项目(B类)。支持企业专注细分市场,实施精益管理,打造特色品牌,提升创新能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培育一批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首台套新技术新产品项目(C类)。支持企业加强高端装备、工业强基新技术新产品研制,申报认定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和新技术新产品,加快首台套新产品产业化和本地采购应用,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
(四)融资租赁补助项目(D类)。支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缓解资金压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高新区(新吴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或有关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须符合“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评审制项目指需要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或专家评审的项目),核准制项目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核准制项目指荣誉、资质类项目),且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同一项目在本年度已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再支持(荣誉资质类项目除外)。
3.项目实施期应为2021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
4.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5.企业须积极配合本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及报送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四、项目申报流程
1.2022年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报企业须登录“锡新通—无锡高新区企业服务空间”https://ids.ixinwu.com/,选择所属街道、园区,填写项目信息,上传相关PDF格式附件。已在“锡新通”注册的存量企业,可直接登录申报;新企业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后登录。
2.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和有关单位负责对所辖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区工信局和财政局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核,提出最终审核意见。
3.申报项目通过区级网上审核后,方可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水印的“2022年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根据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至所属园区、街道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新吴区工信局。
4.区工信局将统一聘请第三方事务所对相关申报项目(A、B2、C2、C3、D类)进行现场审计核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5.各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件“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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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20:00,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须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联系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3.项目奖励资金按《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区与园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锡高管发〔2021〕26号)由区街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4.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组织推荐优质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强企业获得感。
5.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A类联系人:田晓映,电话:81890642
B、C2、C3类联系人:王秀刚,电话:81890679
C1、D类联系人:朱小小,电话:81890640
基地公司联系人:陈杰,电话:8181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