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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6-07 点击:

  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高成长企业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将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打造成高新区具有平台性与战略性意义的品牌工作,2022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将进一步创新升级,持续优化梯度培育体系和培育机制,推动高成长企业群体规模持续发展壮大,不断增加区域发展的竞争力,助力合肥高新区奋力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现就2022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对照雏鹰企业、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平台型龙头企业、“爆品”企业、“深科技”企业、“双五”企业的申报条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登陆合创汇系统进行选择申报:
 
 
  一、入选范围(需同时满足)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高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符合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3.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图片
 
  二、高成长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雏鹰企业
 
  1.申报条件
 
  雏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上市公司);
 
  (3)省高层次人才团队、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省、市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企业或者通过“合创汇”活动评选出的“合创之星”;
 
  (5)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
 
  (6)注册时间三年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100%,企业未来前景佳。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雏鹰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知识产权、人才计划、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专业风险投资机构需提供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证明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奖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雏鹰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二)瞪羚培育企业
 
  1.申报条件(满足条件之一)
 
  (1)2019年营收处于500万元及以下,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4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2019年营收处于500-1000万元区间,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5%,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3)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瞪羚培育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瞪羚培育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三)瞪羚企业
 
  1.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经济指标和创新指标)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2021年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
 
  ②2019年营收处于5000万-1亿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
 
  ③2019年营收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
 
  ⑤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2亿元;
 
  ⑥2019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最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2)创新指标
 
  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瞪羚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瞪羚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四)潜在独角兽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美元。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其他上传材料的附件。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潜在独角兽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五)独角兽企业
 
  1.申报条件
 
  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独角兽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其他上传材料的附件。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独角兽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六)平台型龙头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五。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21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7000万元;
 
  ②2021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
 
  ③市(估)值60亿美元以上。
 
  (2)创新指标(需同时满足)
 
  ①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或牵头成立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②投资入股高新区企业五家以上且当年有两家以上入选高成长企业;
 
  ③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3%。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平台型龙头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投资入股区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平台型龙头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备注:“独角兽(潜在)”培育企业入库条件: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元。
 
  (七)“爆品”企业
 
  1.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
 
  ②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③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具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2)指标条件
 
  指标体系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综合考察评估企业爆发成长潜力,用于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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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高成长企业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将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打造成高新区具有平台性与战略性意义的品牌工作,2022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将进一步创新升级,持续优化梯度培育体系和培育机制,推动高成长企业群体规模持续发展壮大,不断增加区域发展的竞争力,助力合肥高新区奋力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现就2022年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对照雏鹰企业、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平台型龙头企业、“爆品”企业、“深科技”企业、“双五”企业的申报条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登陆合创汇系统进行选择申报:
 
 
  一、入选范围(需同时满足)
 
  1.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高新区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符合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
 
  3.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图片
 
  二、高成长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雏鹰企业
 
  1.申报条件
 
  雏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上市公司);
 
  (3)省高层次人才团队、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省、市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企业或者通过“合创汇”活动评选出的“合创之星”;
 
  (5)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
 
  (6)注册时间三年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100%,企业未来前景佳。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雏鹰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知识产权、人才计划、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专业风险投资机构需提供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证明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奖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雏鹰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二)瞪羚培育企业
 
  1.申报条件(满足条件之一)
 
  (1)2019年营收处于500万元及以下,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4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2019年营收处于500-1000万元区间,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5%,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3)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瞪羚培育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瞪羚培育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三)瞪羚企业
 
  1.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经济指标和创新指标)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2021年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
 
  ②2019年营收处于5000万-1亿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
 
  ③2019年营收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
 
  ⑤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2亿元;
 
  ⑥2019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最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2)创新指标
 
  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瞪羚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瞪羚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四)潜在独角兽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美元。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其他上传材料的附件。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潜在独角兽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五)独角兽企业
 
  1.申报条件
 
  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独角兽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其他上传材料的附件。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独角兽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六)平台型龙头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五。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21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7000万元;
 
  ②2021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
 
  ③市(估)值60亿美元以上。
 
  (2)创新指标(需同时满足)
 
  ①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或牵头成立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②投资入股高新区企业五家以上且当年有两家以上入选高成长企业;
 
  ③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3%。
 
  2.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封皮;目录;《合肥高新区平台型龙头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需要有税务局的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投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投资入股区内企业、研发机构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上传的附件材料。
 
  (2)装订说明: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为方便查档,书脊注明:2022年平台型龙头企业申报+企业简称。
 
  备注:“独角兽(潜在)”培育企业入库条件: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元。
 
  (七)“爆品”企业
 
  1.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
 
  ②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③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具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2)指标条件
 
  指标体系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综合考察评估企业爆发成长潜力,用于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