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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 年)征求意见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1-18 点击:

  2024年1月15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发展目标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2023-2025年为产业和市场培育阶段。吸引一批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集聚发展,启动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促成若干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招引培育一批产业链关键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有序推进氢能示范应用、供给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以氢能装备制造及科技创新服务为特色产业布局初具雏形。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环卫、仓储、公务用车等领域燃料电池车辆示范运行力争达到100辆,氢能及燃料电池在机场港口、旅游观光、能源供应等领域力争实现示范应用,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能源供给站2座。
 
  2)2026-2030年为产业成长过度阶段。产业由示范培育逐步向市场拉动过渡,初步建成以燃料电池及整车制造为重点的氢能产业链,形成一批高水平产业研发创新服务平台和人才阶梯队伍,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性强的关键技术,集聚一批氢能先进装备制造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氢能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实现多元推广应用,氢能供给储运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初步形成配套齐全、优势互补的氢能装备制造及科技创新服务特色产业集群。各类氢能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1000辆,在能源、旅游、服务业等领域打造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及燃料电池应用场景5个以上,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能源供给站8座。
 
  3)2031-2035年为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氢能产业成为推动海口市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氢能研发、制造、应用、交易和配套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建成可引领区域性氢能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中心、检测认证中心、市场运营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在燃料电池及整车制造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氢能在交通、能源、工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实现全面应用推广,发展成为我市除化石能源、清洁能源以外重要的能源品类之一,节能降碳成效显著,有力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立足海口市产业基础、突出发展优势,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打造开放、创新、自主的现代化氢能产业体系,推动氢能产业成为海口战略新兴支柱产业。我委研究起草了《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68721750,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行政办公区5号楼4025室,电子邮箱:nengyb haikou.gov.cn。
 
  附件:《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以下是节选部分: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氢能多元应用格局
 
  1.加快氢能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依托海口国际物流枢纽的建设,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冷链车和厢式车等在生鲜冷链和货运物流领域的示范运营。积极规划开设氢能公交、氢能班线客运、氢能旅游巴士等客运示范线路,在仓储、机场港口、市政和工程等应用市场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叉车、重卡、牵引车、环卫车、渣土车等应用示范,以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切入点开展燃料电池乘用车的示范应用,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纯电动汽车互补的发展模式。以公务用船和滨海景区旅游船为试点,推动氢燃料电池船舶示范应用,规划布局岸线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展氢燃料电池在琼州海峡客货运输、港区作业等船舶的应用,不断扩大交通领域氢能应用规模。
 
  2.促进氢能在能源领域示范应用。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能量密度高等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的应用。鼓励能源企业在天然气发电工程、分布式天然气综合能源站有序开展氢混燃气轮机的试点示范,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探索开展天然气掺氢的示范应用。支持在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商业机构及居住社区等具有多种能源形式需求的场所,推进氢能热电冷联供、应急电源、备用电源等技术发展与应用,促进电、冷、热、氢等多能协同供给,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3.打造若干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打造氢能示范港口,利用新海港、秀英港等港口物流设施资源,推动港口集卡、叉车、轮胎吊等特种车辆及设备开展氢燃料动力替代,鼓励氢能在港口特种车辆及设备的推广应用。打造氢能示范机场,发挥美兰国际机场的基础设施优势,推动机场行李车、接驳车、作业清扫车等专用车辆氢能化。打造氢能滨海示范景区,依托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海口市国家帆船基地等风景旅游景区,开展滨海旅游船和公务船为试点,推动氢能在水上场景的示范应用。打造氢能绿色生活,推动便携式氢燃料电池、氢能共享助力车、氢能无人机等示范应用,积极创建氢能绿色生活场景。打造氢能示范社区,结合我市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相关规划,推广分布式氢能热电联供,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建设若干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
 
  (二)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1.培育高水平研发创新平台。支持海南大学海洋清洁能源创新团队、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电化学储能与能量转换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创新发展与做大做强,为我市氢能产业发展持续赋能。积极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汇聚更多氢能产业与技术资源。支持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整合创新资源布局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交叉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积极争创国家级或省级平台。吸引国内外氢能领域知名研发平台、科研机构和大科学装置等落户我市,积极发展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衍生孵化、技术服务和产业培育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氢能产业战略前沿和各类关键性技术的创新研究活动。
 
  2.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依托海口在汽车产业、高校科研等方面的基础,围绕绿氢制备、氢能储运、氢燃料电池、氢能融合应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力争实现一批产业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海水制氢、光解水制氢等绿氢制取技术攻关,车载轻量化高压储氢、液态化合物储氢、固体合金储氢等高密度及高安全储氢技术研发;聚焦高性能和低成本的膜电极、催化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核心材料,长寿命和大功率电堆,空压机和氢循环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开展技术创新;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成套装备集成以及高效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技术创新,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整车品牌;支持氢能动力前沿技术应用研究,开展氢燃料电池在分布式能源站、热电联供及备用电源等领域以及氢混燃气轮机发电等前沿技术应用研究。
 
  3.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机制,主动对接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资源,积极引进氢能领域国内外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优秀企业家。鼓励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优化能源、机械、材料等学科专业设置,发挥好院士工作站、院士团队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对氢能科研人才培养作用,加大与北京、上海等地高校院所的合作,培育氢能相关学科专业,培养一批氢能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氢能产业与技术相关专业课程,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及其他从业人员。支持氢能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开展深入合作,发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与现代学徒制,培养一批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
 
  (三)培育打造氢能产业集群
 
  1.建设氢能产业聚集区。以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江东新区等园区为主平台,充分利用区域现有产业制造基础及开放创新型产业体系,高质量打造配套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及科技创新服务产业聚集区,集中建设配套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进一步引导氢能高端要素集聚,营造氢能产业良好发展生态。
 
  2.加快产业企业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本地企业,通过集成政策优势、集中产业资源、提供个性化服务,引导支持海马汽车等本地重点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加快转型升级,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大氢能产业关键环节的创新力度,拓展氢能产业业务,推动产业链上下延伸,发展成为具备引领带动作用的氢能领军型企业。大力引进知名企业,以重大项目引进为抓手,以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为主要载体,瞄准燃料电池电堆及关键零部件、动力系统总成及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商用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具有带动作用的技术领先企业或投资项目落户我市,依托行业头部企业的技术储备、产业基础、资金优势及影响力提升我市氢能源产业核心产品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不断深化氢能源产业链。培育“小巨人”企业,围绕燃料电池及燃料电池整车产业发展,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产业配套中小企业,形成“龙头+配套”企业群体。
 
  3.建立产业标准及检测体系。依托本地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针对氢能制、储、运、加、用及安全等领域组织开展相关标准研究与应用,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氢能应用标准、氢安全评估标准、绿氢制备标准等产业标准体系制定工作。推动氢燃料电池材料、电堆、动力系统、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等成套检测认证平台建设,积极引进第三方氢能监测服务机构,鼓励龙头企业与检测机构合资建设第三方氢能产品测试、认证等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及相关机构建立氢储运装备、加氢装备、燃料电池汽车等氢能相关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进氢能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
 
  (四)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多渠道氢源供应。近期重点推进从洋浦、东方等氢源充裕地区引进工业副产氢,确保氢源充足稳定;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在满足安全条件下,推进分布式光伏水电解制氢、小型撬装天然气制氢、生物质制氢等在非化工园区的本地分布式现场制氢,降低氢能储运成本。随着省内海上风电、核能等清洁能源制绿氢产业的发展,提前布局与儋州、东方、昌江、万宁等地构建绿氢供给渠道,构建以周边地市氢源输运为主以本地分布式制氢为辅的发展格局,多渠道保障氢源供应。
 
  2.推动氢能输运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氢能输运网络建设的主体地位,近期重点支持危化品专业运输及销售企业发展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输氢,逐步向液氢槽车、固态储运、氨氢转化、船运等储运方式拓展。结合海口陆运、海运交通网路和氢能产业布局方向,科学规划氢气运输路径,加快完善氢气综合输运网络建设,提高氢气输运能力。中远期探索建设从省内绿氢生产基地到我市的氢气输送管道,推动可为国内外氢源进出口提供接驳条件的氢能输运港口建设,发展同东南亚、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家和地区的大规模氢能贸易。
 
  3.科学推进加氢站建设。坚持安全为先、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氢能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推进加氢站规范化发展,统筹推进在空港及海港物流集聚区、机场港口、产业园区、绕城高速、国省道沿线等区域布局建设加氢设施,有效满足各类应用领域加氢需求。积极支持中石化、中海油等能源企业利用既有加油加气站以及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内布局建设加氢站,鼓励相关企业建设涵盖“油气电氢”多功能供给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支持大型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等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撬装式加氢站,支持同场制氢、储氢、加注一体化模式的标准化和推广应用,推进兼顾城乡公共交通、城际公共交通、省际公共交通和物流运输需求的国省道(含县乡道)加氢站建设,推动在港口码头合理选取岸线建设氢能船舶加氢站。
 
  (五)加强产业开放协同合作
 
  1.融入全省氢能产业发展格局。聚焦周边市县的氢能资源优势及应用场景优势,发挥“海澄文定”经济圈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海口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建立与洋浦、东方等地工业副产氢的消纳合作,提前布局与儋州等地可再生能源发电制绿氢的消纳体系建设;与文昌联合开展氢能材料、氢气液化、液氢储运等领域的研发应用;同海口至三亚东、中、西高速沿线各城市开展城际燃料电池旅游客运大巴、物流车示范运营,促进海口与三亚两地打造氢能经济示范区。
 
  2.大力推进氢能产业区域协同。积极对接在氢能产业链上具备发展优势的国内城市,通过资源共享、产业互补、联合开发等方式建立氢能产业合作机制,共同申报打造国家氢能产业示范城市群。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内氢能产业发展先行区域的企业和机构,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应用、产品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建立互惠共赢的稳定伙伴关系,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加强与先行区域重点城市在氢能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规范、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法规出台等方面沟通互动,推动形成氢能产业统一标准法规和服务体系,为氢能产业跨区域合作和产品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深化全球产业技术合作交流。发挥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优势,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加强与日韩欧美等氢能技术领先国家地区的头部企业、知名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构建国际氢能创新链、产业链。协同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海口国际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展览会、海南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等国际交流平台,定期举办氢能国际技术峰会、学术交流会、技术成果展览会等行业交流活动,推动全球氢能先进技术、产品和应用成果的展示和交流。鼓励本地企业及科研机构加入国际氢能产业相关协会及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的制定。率先探索与东盟国家开展氢能贸易、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氢能装备走出去。
 
  (六)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加快产业政策创新突破。强化氢的能源属性,在市级事权范围内推动突破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制约。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攻关支持政策,在车辆运营停放、道路运输、气瓶检测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优化相关管理办法。探索出台支持加氢站站内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一体化等相关政策,在具备条件的非化工园区用地开展制氢加氢一体化项目建设。建立氢能产业项目落地协调工作机制与跟踪服务机制,探索出台绿色通道制度、直通车制度、企业问题直报制度、跟踪监察制度等,全方位服务项目落地投产。
 
  2.推动产业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海南打造“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海洋发展合作、中国(海南)-东盟优势产业合作等示范区的有利契机,以自贸港政策为催化剂,谋划若干具有操作价值的商业模式,推动产业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通过自贸港特殊政策和销售渠道,搭建为国内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低价格、多种类的国际氢能商品和服务市场;利用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和加工增值30%以上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叠加,为国内外氢能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先进制造基地;发挥好自贸港在国际合作中的枢纽作用,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氢能企业进入全球市场进行投资和贸易的总部基地;利用好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国际综合服务等功能,为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全球研发生产机构以及国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空间环境。
 
  3.推动数字化创新为产业赋能。积极吸引培育优质的数字化企业,发展氢能数字化产业。建设氢燃料电池车等整机装备示范运行的大数据中心,对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特种车辆等示范应用进行全过程数据采集、监控和分析;建设氢能储运及加注监控调度服务平台,实现对氢气制备、储存、运输、使用全流程的跟踪监测和分析预警,构建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储运用综合管理调配系统;建设氢能在燃气发电机组及分布式电源等示范应用项目的数据监控服务平台,保障氢气在能源领域的安全高效应用。
 
  来源: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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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 年)征求意见

2024-01-18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2024年1月15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发展目标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2023-2025年为产业和市场培育阶段。吸引一批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集聚发展,启动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促成若干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招引培育一批产业链关键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有序推进氢能示范应用、供给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以氢能装备制造及科技创新服务为特色产业布局初具雏形。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环卫、仓储、公务用车等领域燃料电池车辆示范运行力争达到100辆,氢能及燃料电池在机场港口、旅游观光、能源供应等领域力争实现示范应用,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能源供给站2座。
 
  2)2026-2030年为产业成长过度阶段。产业由示范培育逐步向市场拉动过渡,初步建成以燃料电池及整车制造为重点的氢能产业链,形成一批高水平产业研发创新服务平台和人才阶梯队伍,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性强的关键技术,集聚一批氢能先进装备制造骨干企业与配套企业,氢能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实现多元推广应用,氢能供给储运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初步形成配套齐全、优势互补的氢能装备制造及科技创新服务特色产业集群。各类氢能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1000辆,在能源、旅游、服务业等领域打造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及燃料电池应用场景5个以上,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能源供给站8座。
 
  3)2031-2035年为产业快速发展阶段。氢能产业成为推动海口市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氢能研发、制造、应用、交易和配套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建成可引领区域性氢能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中心、检测认证中心、市场运营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在燃料电池及整车制造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氢能在交通、能源、工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实现全面应用推广,发展成为我市除化石能源、清洁能源以外重要的能源品类之一,节能降碳成效显著,有力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立足海口市产业基础、突出发展优势,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打造开放、创新、自主的现代化氢能产业体系,推动氢能产业成为海口战略新兴支柱产业。我委研究起草了《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68721750,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行政办公区5号楼4025室,电子邮箱:nengyb haikou.gov.cn。
 
  附件:《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以下是节选部分: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氢能多元应用格局
 
  1.加快氢能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依托海口国际物流枢纽的建设,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冷链车和厢式车等在生鲜冷链和货运物流领域的示范运营。积极规划开设氢能公交、氢能班线客运、氢能旅游巴士等客运示范线路,在仓储、机场港口、市政和工程等应用市场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叉车、重卡、牵引车、环卫车、渣土车等应用示范,以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切入点开展燃料电池乘用车的示范应用,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与纯电动汽车互补的发展模式。以公务用船和滨海景区旅游船为试点,推动氢燃料电池船舶示范应用,规划布局岸线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展氢燃料电池在琼州海峡客货运输、港区作业等船舶的应用,不断扩大交通领域氢能应用规模。
 
  2.促进氢能在能源领域示范应用。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能量密度高等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的应用。鼓励能源企业在天然气发电工程、分布式天然气综合能源站有序开展氢混燃气轮机的试点示范,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探索开展天然气掺氢的示范应用。支持在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商业机构及居住社区等具有多种能源形式需求的场所,推进氢能热电冷联供、应急电源、备用电源等技术发展与应用,促进电、冷、热、氢等多能协同供给,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3.打造若干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打造氢能示范港口,利用新海港、秀英港等港口物流设施资源,推动港口集卡、叉车、轮胎吊等特种车辆及设备开展氢燃料动力替代,鼓励氢能在港口特种车辆及设备的推广应用。打造氢能示范机场,发挥美兰国际机场的基础设施优势,推动机场行李车、接驳车、作业清扫车等专用车辆氢能化。打造氢能滨海示范景区,依托东寨港自然保护区、海口市国家帆船基地等风景旅游景区,开展滨海旅游船和公务船为试点,推动氢能在水上场景的示范应用。打造氢能绿色生活,推动便携式氢燃料电池、氢能共享助力车、氢能无人机等示范应用,积极创建氢能绿色生活场景。打造氢能示范社区,结合我市加强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相关规划,推广分布式氢能热电联供,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建设若干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
 
  (二)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1.培育高水平研发创新平台。支持海南大学海洋清洁能源创新团队、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电化学储能与能量转换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创新发展与做大做强,为我市氢能产业发展持续赋能。积极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汇聚更多氢能产业与技术资源。支持相关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整合创新资源布局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交叉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积极争创国家级或省级平台。吸引国内外氢能领域知名研发平台、科研机构和大科学装置等落户我市,积极发展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衍生孵化、技术服务和产业培育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氢能产业战略前沿和各类关键性技术的创新研究活动。
 
  2.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依托海口在汽车产业、高校科研等方面的基础,围绕绿氢制备、氢能储运、氢燃料电池、氢能融合应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力争实现一批产业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海水制氢、光解水制氢等绿氢制取技术攻关,车载轻量化高压储氢、液态化合物储氢、固体合金储氢等高密度及高安全储氢技术研发;聚焦高性能和低成本的膜电极、催化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核心材料,长寿命和大功率电堆,空压机和氢循环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开展技术创新;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成套装备集成以及高效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技术创新,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整车品牌;支持氢能动力前沿技术应用研究,开展氢燃料电池在分布式能源站、热电联供及备用电源等领域以及氢混燃气轮机发电等前沿技术应用研究。
 
  3.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机制,主动对接国内外“高精尖缺”人才资源,积极引进氢能领域国内外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优秀企业家。鼓励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优化能源、机械、材料等学科专业设置,发挥好院士工作站、院士团队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对氢能科研人才培养作用,加大与北京、上海等地高校院所的合作,培育氢能相关学科专业,培养一批氢能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氢能产业与技术相关专业课程,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及其他从业人员。支持氢能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开展深入合作,发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与现代学徒制,培养一批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
 
  (三)培育打造氢能产业集群
 
  1.建设氢能产业聚集区。以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江东新区等园区为主平台,充分利用区域现有产业制造基础及开放创新型产业体系,高质量打造配套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及科技创新服务产业聚集区,集中建设配套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进一步引导氢能高端要素集聚,营造氢能产业良好发展生态。
 
  2.加快产业企业主体培育。发展壮大本地企业,通过集成政策优势、集中产业资源、提供个性化服务,引导支持海马汽车等本地重点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加快转型升级,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大氢能产业关键环节的创新力度,拓展氢能产业业务,推动产业链上下延伸,发展成为具备引领带动作用的氢能领军型企业。大力引进知名企业,以重大项目引进为抓手,以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为主要载体,瞄准燃料电池电堆及关键零部件、动力系统总成及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商用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具有带动作用的技术领先企业或投资项目落户我市,依托行业头部企业的技术储备、产业基础、资金优势及影响力提升我市氢能源产业核心产品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不断深化氢能源产业链。培育“小巨人”企业,围绕燃料电池及燃料电池整车产业发展,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产业配套中小企业,形成“龙头+配套”企业群体。
 
  3.建立产业标准及检测体系。依托本地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针对氢能制、储、运、加、用及安全等领域组织开展相关标准研究与应用,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氢能应用标准、氢安全评估标准、绿氢制备标准等产业标准体系制定工作。推动氢燃料电池材料、电堆、动力系统、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等成套检测认证平台建设,积极引进第三方氢能监测服务机构,鼓励龙头企业与检测机构合资建设第三方氢能产品测试、认证等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及相关机构建立氢储运装备、加氢装备、燃料电池汽车等氢能相关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进氢能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设。
 
  (四)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多渠道氢源供应。近期重点推进从洋浦、东方等氢源充裕地区引进工业副产氢,确保氢源充足稳定;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在满足安全条件下,推进分布式光伏水电解制氢、小型撬装天然气制氢、生物质制氢等在非化工园区的本地分布式现场制氢,降低氢能储运成本。随着省内海上风电、核能等清洁能源制绿氢产业的发展,提前布局与儋州、东方、昌江、万宁等地构建绿氢供给渠道,构建以周边地市氢源输运为主以本地分布式制氢为辅的发展格局,多渠道保障氢源供应。
 
  2.推动氢能输运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氢能输运网络建设的主体地位,近期重点支持危化品专业运输及销售企业发展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输氢,逐步向液氢槽车、固态储运、氨氢转化、船运等储运方式拓展。结合海口陆运、海运交通网路和氢能产业布局方向,科学规划氢气运输路径,加快完善氢气综合输运网络建设,提高氢气输运能力。中远期探索建设从省内绿氢生产基地到我市的氢气输送管道,推动可为国内外氢源进出口提供接驳条件的氢能输运港口建设,发展同东南亚、珠三角、长三角等国家和地区的大规模氢能贸易。
 
  3.科学推进加氢站建设。坚持安全为先、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氢能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推进加氢站规范化发展,统筹推进在空港及海港物流集聚区、机场港口、产业园区、绕城高速、国省道沿线等区域布局建设加氢设施,有效满足各类应用领域加氢需求。积极支持中石化、中海油等能源企业利用既有加油加气站以及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用地内布局建设加氢站,鼓励相关企业建设涵盖“油气电氢”多功能供给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支持大型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等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撬装式加氢站,支持同场制氢、储氢、加注一体化模式的标准化和推广应用,推进兼顾城乡公共交通、城际公共交通、省际公共交通和物流运输需求的国省道(含县乡道)加氢站建设,推动在港口码头合理选取岸线建设氢能船舶加氢站。
 
  (五)加强产业开放协同合作
 
  1.融入全省氢能产业发展格局。聚焦周边市县的氢能资源优势及应用场景优势,发挥“海澄文定”经济圈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海口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建立与洋浦、东方等地工业副产氢的消纳合作,提前布局与儋州等地可再生能源发电制绿氢的消纳体系建设;与文昌联合开展氢能材料、氢气液化、液氢储运等领域的研发应用;同海口至三亚东、中、西高速沿线各城市开展城际燃料电池旅游客运大巴、物流车示范运营,促进海口与三亚两地打造氢能经济示范区。
 
  2.大力推进氢能产业区域协同。积极对接在氢能产业链上具备发展优势的国内城市,通过资源共享、产业互补、联合开发等方式建立氢能产业合作机制,共同申报打造国家氢能产业示范城市群。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国内氢能产业发展先行区域的企业和机构,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应用、产品推广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建立互惠共赢的稳定伙伴关系,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加强与先行区域重点城市在氢能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规范、产品质量认证、政策法规出台等方面沟通互动,推动形成氢能产业统一标准法规和服务体系,为氢能产业跨区域合作和产品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深化全球产业技术合作交流。发挥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优势,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加强与日韩欧美等氢能技术领先国家地区的头部企业、知名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构建国际氢能创新链、产业链。协同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海口国际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展览会、海南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等国际交流平台,定期举办氢能国际技术峰会、学术交流会、技术成果展览会等行业交流活动,推动全球氢能先进技术、产品和应用成果的展示和交流。鼓励本地企业及科研机构加入国际氢能产业相关协会及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的制定。率先探索与东盟国家开展氢能贸易、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氢能装备走出去。
 
  (六)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加快产业政策创新突破。强化氢的能源属性,在市级事权范围内推动突破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制约。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攻关支持政策,在车辆运营停放、道路运输、气瓶检测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优化相关管理办法。探索出台支持加氢站站内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一体化等相关政策,在具备条件的非化工园区用地开展制氢加氢一体化项目建设。建立氢能产业项目落地协调工作机制与跟踪服务机制,探索出台绿色通道制度、直通车制度、企业问题直报制度、跟踪监察制度等,全方位服务项目落地投产。
 
  2.推动产业融入新发展格局。依托海南打造“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海洋发展合作、中国(海南)-东盟优势产业合作等示范区的有利契机,以自贸港政策为催化剂,谋划若干具有操作价值的商业模式,推动产业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通过自贸港特殊政策和销售渠道,搭建为国内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低价格、多种类的国际氢能商品和服务市场;利用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和加工增值30%以上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叠加,为国内外氢能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先进制造基地;发挥好自贸港在国际合作中的枢纽作用,将我市打造成为国内氢能企业进入全球市场进行投资和贸易的总部基地;利用好江东新区离岸创新创业、国际综合服务等功能,为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全球研发生产机构以及国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空间环境。
 
  3.推动数字化创新为产业赋能。积极吸引培育优质的数字化企业,发展氢能数字化产业。建设氢燃料电池车等整机装备示范运行的大数据中心,对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特种车辆等示范应用进行全过程数据采集、监控和分析;建设氢能储运及加注监控调度服务平台,实现对氢气制备、储存、运输、使用全流程的跟踪监测和分析预警,构建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储运用综合管理调配系统;建设氢能在燃气发电机组及分布式电源等示范应用项目的数据监控服务平台,保障氢气在能源领域的安全高效应用。
 
  来源: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