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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4-17 点击:

关于做好“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编制

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科规函〔2020〕号

 

厅机关各处室,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编制“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对于江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科技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规划编制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

 

做好“十四五”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科学研判形势,把握创新趋势,坚持解放思想,注重衔接联动,深入谋划“十四五”期间和未来15年全省科技创新宏图愿景,系统提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科技事业发展,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领开启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二、健全科技规划体系

 

贯彻《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构建统一的科技规划体系,注重规划衔接,强化政策协同,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理顺规划关系,形成“2+11”科技规划体系,其中2个总规划、11个专项规划。2个总规划,包括《江苏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11个专项规划,主要涉及基础研究、苏南自创区和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加强各层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要与科技部“十四五”科技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要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相衔接,各专项规划与主规划、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切实增强科技规划的科学性、完备性、协调性。

 

三、深入开展专题研究

 

编制“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要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着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态势,立足江苏实际,扎实做好16个前期课题研究,落实“双负责人”制度,提高研究质量,提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对策建议,为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要借鉴国内外、省内外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加快形成思路框架,运用好前期研究成果,凝练形成规划目标、基本思路、重大任务。要认真组织规划起草,集中精干力量,形成工作专班,统筹好序时进度,做好规划文本编制工作。要坚持开门编规划,在科技厅网站和公众号开辟专栏,面向科技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征集江苏科技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及需纳入江苏“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重大部署、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编好规划。

 

四、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总体分为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编制纲要、审议发布等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今年6月底。主要是启动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研究工作,深入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顾问团队,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梳理各地、各相关部门需纳入省科技规划的重点内容,研究形成初步材料。

 

第二阶段,从今年6月底到10月底。主要是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的基本思路。重点提出科技规划的重大举措、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需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重点内容,征求省有关部门、地方和咨询专家意见建议,报送省发改委。

 

第三阶段,从今年10月底到2021年4月。在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力量起草规划文本,依程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专项规划与总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与国家和省规划对接,力争把事关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省规划布局。

 

第四阶段,到2021年6月底。完善规划总体内容和专项规划,广泛征求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形成“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报送稿,提交省政府批准,及时开展规划发布实施和宣传解读。

 

五、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科技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规划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编制工作。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参与,选配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骨干完成编制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1、科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体系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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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4-17 来源:未知 点击:

关于做好“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编制

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科规函〔2020〕号

 

厅机关各处室,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编制“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对于江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科技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规划编制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总体要求

 

做好“十四五”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科学研判形势,把握创新趋势,坚持解放思想,注重衔接联动,深入谋划“十四五”期间和未来15年全省科技创新宏图愿景,系统提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科技事业发展,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领开启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二、健全科技规划体系

 

贯彻《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构建统一的科技规划体系,注重规划衔接,强化政策协同,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以“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理顺规划关系,形成“2+11”科技规划体系,其中2个总规划、11个专项规划。2个总规划,包括《江苏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11个专项规划,主要涉及基础研究、苏南自创区和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基础设施、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加强各层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要与科技部“十四五”科技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要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相衔接,各专项规划与主规划、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切实增强科技规划的科学性、完备性、协调性。

 

三、深入开展专题研究

 

编制“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要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着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态势,立足江苏实际,扎实做好16个前期课题研究,落实“双负责人”制度,提高研究质量,提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对策建议,为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要借鉴国内外、省内外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加快形成思路框架,运用好前期研究成果,凝练形成规划目标、基本思路、重大任务。要认真组织规划起草,集中精干力量,形成工作专班,统筹好序时进度,做好规划文本编制工作。要坚持开门编规划,在科技厅网站和公众号开辟专栏,面向科技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征集江苏科技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及需纳入江苏“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的重大部署、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等,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编好规划。

 

四、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总体分为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编制纲要、审议发布等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今年6月底。主要是启动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研究工作,深入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顾问团队,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梳理各地、各相关部门需纳入省科技规划的重点内容,研究形成初步材料。

 

第二阶段,从今年6月底到10月底。主要是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形成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的基本思路。重点提出科技规划的重大举措、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需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重点内容,征求省有关部门、地方和咨询专家意见建议,报送省发改委。

 

第三阶段,从今年10月底到2021年4月。在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力量起草规划文本,依程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专项规划与总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与国家和省规划对接,力争把事关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省规划布局。

 

第四阶段,到2021年6月底。完善规划总体内容和专项规划,广泛征求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形成“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报送稿,提交省政府批准,及时开展规划发布实施和宣传解读。

 

五、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科技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规划处,负责统筹协调规划编制工作。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参与,选配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骨干完成编制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1、科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省“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体系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