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十四五”规划之内部环境分析
地方国资国企改革“十四五”规划之内部环境分析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2-24 点击:次
地方国资国企在“十四五”面临的外部环境,今天来分享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不同,内部环境充满更多的挑战,更需要“十四五”规划制定者认真调研走访后总结提炼出本地区最核心的内部影响因素。
以下是正文。
1. 国资监管体系滞后于国资国企发展步伐
在“十三五”时期,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在完善履职清单、责任清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对国企的实际监管中仍存在与监管企业之间权责边界不够清晰、国资监管错位、越位等情况,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2. 国有资本服务能力滞后于区域经济发展进程
目前,很多地方国资国企尚未充分发挥对区域经济的推动作用,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不高。地方国资布局存在“小、弱、散”的问题,导致地方国企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推动力不足,和地方政府提出的国企要发挥在经济社会增长中主力军作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3. 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滞后于市场同类企业
当前,地方国企在经营机制、管理机制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市场同类企业相比,还存在参与市场竞争、获取市场资源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资产运营效率较低、市场化选人用人的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
4. 国有企业主业发展滞后于规划要求
尽管很多地方国企在各自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主业发展方向,但在实际运营中,不少国企的核心业务大多以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为主。此外,一些地方国企资本运作水平不高,企业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导致整体负债率较高,甚至有的企业和项目长期高负债经营,连年亏损。
5. 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滞后于发展目标
特定的发展目标匹配特定的机制,要想做强做大国企,势必要落实对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释放员工的工作主动性。但目前,在很多地方国企,激励机制不完善,绩效考核未能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企业经营者只负赢不负亏,没有建立起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任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