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

杭州市“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6-17 点击: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杭州市“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聚焦聚力杭州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以能源领域各项改革为主线,充分履行能源管理工作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做好“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全会、省、市党代会和省、市委全会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加强规划衔接,强化政策协同,提高规划质量,更好体现时代特征,发挥规划对杭州市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
二、工作任务
杭州“十四五”能源规划按照总体、专项规划两个类别组织编制。按照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的原则,统筹推进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工作。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杭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由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或市发展改革委发布。
三、进度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要求,我市能源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如下:       
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1月)。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十四五”能源规划基本思路,提出纳入能源规划的重点内容,报送市政府审定。
规划编制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0月)。继续深入调研,起草综合能源规划及分领域能源规划。拟定“十四五”能源规划框架,上报规划初稿至市政府办公厅或市发改委,组织部门会审和专家论证。
衔接审议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8月)。向市政府汇报衔接,提交市发改委预审,修改完善规划,提交审议批准后发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增强能源规划的可操作性,使能源规划成为能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能源项目应提前纳入规划。各县(市、区)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须纳入市规划的重大思路、内容报市发改委。
2.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对规划编制的辅助支持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3.优先配备能源规划的人员力量。请各区(县、市)发改局研究确定本地区能源规划工作人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市发改委。名单要求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人员(附件1)。
4.及时准确收集资料。请各区(县、市)发改局按(附件2)要求完成有关意见和资料的收集工作,汇总研究后于8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一并反馈到市发改委。
 
联系人:庄 伟、熊 鹰;
联系电话:0571—87921073、85105132;
电子邮件:43464960@qq.com。
附件:1.规划编制联络人员名单
2.对县(市、区)发改局提供规划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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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

2020-06-17 来源:未知 点击: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杭州市“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聚焦聚力杭州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以能源领域各项改革为主线,充分履行能源管理工作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做好“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全会、省、市党代会和省、市委全会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加强规划衔接,强化政策协同,提高规划质量,更好体现时代特征,发挥规划对杭州市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
二、工作任务
杭州“十四五”能源规划按照总体、专项规划两个类别组织编制。按照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的原则,统筹推进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工作。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杭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由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或市发展改革委发布。
三、进度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要求,我市能源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如下:       
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1月)。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十四五”能源规划基本思路,提出纳入能源规划的重点内容,报送市政府审定。
规划编制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0月)。继续深入调研,起草综合能源规划及分领域能源规划。拟定“十四五”能源规划框架,上报规划初稿至市政府办公厅或市发改委,组织部门会审和专家论证。
衔接审议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8月)。向市政府汇报衔接,提交市发改委预审,修改完善规划,提交审议批准后发布。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增强能源规划的可操作性,使能源规划成为能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能源项目应提前纳入规划。各县(市、区)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须纳入市规划的重大思路、内容报市发改委。
2.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对规划编制的辅助支持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3.优先配备能源规划的人员力量。请各区(县、市)发改局研究确定本地区能源规划工作人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市发改委。名单要求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人员(附件1)。
4.及时准确收集资料。请各区(县、市)发改局按(附件2)要求完成有关意见和资料的收集工作,汇总研究后于8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一并反馈到市发改委。
 
联系人:庄 伟、熊 鹰;
联系电话:0571—87921073、85105132;
电子邮件:43464960@qq.com。
附件:1.规划编制联络人员名单
2.对县(市、区)发改局提供规划资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