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5-18 点击: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新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根据我市实际,按照《东营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东营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的法人主体,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明显产业特色,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能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2、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基础条件,有清晰的地域边界,核心区面积300亩以上,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
 
  3、具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和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有签订服务协议的科技特派员。
 
  4、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依托企业建设的园区年度科研经费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农业科技人员占园区总职工数的30%以上。
 
  三、申报程序
 
  1、本年度实行不限额推荐,申报材料由拟申报园区所在的县(区、功能区)科技局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市科技局,通过形式审查后,由市科技局另行通知会议答辩及现场考察事宜,根据最终结果,确定批准数量。
 
  2、申报材料:县(区、功能区)科技局推荐函、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县(区、功能区)科技局对申报主体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其他科研失信记录的主体不得进行推荐。
 
  2、请于5月26日前将推荐函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促进科(东营市交通局大楼1808室),电子版资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电话:831577915805467005
 
  邮箱:liuran2012@126.com
 
  附件:
 
  附件1: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docx
 
  附件2:东营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docx
 
  东营市科技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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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2022-05-18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新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根据我市实际,按照《东营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东营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的法人主体,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明显产业特色,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能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2、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基础条件,有清晰的地域边界,核心区面积300亩以上,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
 
  3、具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和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有签订服务协议的科技特派员。
 
  4、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依托企业建设的园区年度科研经费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农业科技人员占园区总职工数的30%以上。
 
  三、申报程序
 
  1、本年度实行不限额推荐,申报材料由拟申报园区所在的县(区、功能区)科技局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市科技局,通过形式审查后,由市科技局另行通知会议答辩及现场考察事宜,根据最终结果,确定批准数量。
 
  2、申报材料:县(区、功能区)科技局推荐函、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县(区、功能区)科技局对申报主体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其他科研失信记录的主体不得进行推荐。
 
  2、请于5月26日前将推荐函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促进科(东营市交通局大楼1808室),电子版资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电话:831577915805467005
 
  邮箱:liuran2012@126.com
 
  附件:
 
  附件1: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docx
 
  附件2:东营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docx
 
  东营市科技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