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动力引擎 助力老工业基地振兴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6-15 点击:次
金融支持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解困升级应以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和共享发展为理念,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去杠杆、去库存、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科学合理推动区域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金融业自身的发展与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的发挥结合起来。
2013年,受国际经济形势和“三期叠加”的影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受国内外原油产能过剩,国际油价下行和大庆石油开采量持续减产多重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更加严峻。稳增长、去产能、调结构成为黑龙江省改善经济增长方式的重中之重。
金融支持老工业基地
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实施东北振兴战略十余年来,黑龙江省金融业实现长足发展,信贷投放力度稳步增加,截至2015年末,全省各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较2003年增加12520亿元,年均增长12.3%,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黑龙江省金融业在支持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金融业总体规模不大,缺乏比较优势,影响金融杠杆作用的发挥。近年来,黑龙江省金融业规模逐步扩大,组织体系有序推进,但总体规模依然较小。2015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34万亿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相对落后状态。2003年至今,黑龙江省金融业增加值不断增长,十余年间增长了超过20倍。与此同时,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基本保持逐年上升,从最低时的0.64%增长至2015年的5.62%。但总体而言,金融业增加值绝对数量依然偏小,占地区GDP的比重仅2015年首次达到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5%的目标,与发达地区的比较则更为明显,金融作为现代服务业对GDP的贡献作用尚有较大发展空间。
(二)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金融体系不健全,制约金融总量做大做强。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一方面体现在银行业“一业独大”问题仍然突出。从2014年末数据看,黑龙江省银行业资产27952.8亿元,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85.78%,而证券业、保险业资产则仅占10.45%和3.77%,差距明显;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城乡分布的不平衡。2014年全省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463.7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12.4%,低于全国1.9个百分点,农村金融资产比重偏小。另外,黑龙江省期货、金融租赁、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VC)、私募基金(PE)等发展滞缓甚至是空白。信用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数量少、规模小,金融体系仍不健全。
(三)社会融资规模偏小,直接融资比重较低,资本市场发展缓慢。2014年,黑龙江省社会融资总规模增至2731.1亿元,连续多年增加,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偏小,仅占全国的1.7%,对经济增长拉动仍显不足。从融资结构看,受涉农贷款拉动,本外币贷款占全部社会融资规模72.3%,同比提高26.7个百分点,仍为全省主要融资渠道;企业通过直接方式融资262.1亿元,比上年增长36.0%,占社会融资规模的9.6%,直接融资总量和占比双升,但比重仍低于全国近8个百分点,其中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比重仅为2.9%,距离“十二五”规划中15%的目标有很大差距。
(四)信贷总量提升,但工业贷款增速放缓,信贷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2014年末,黑龙江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791.5亿元,同比增长17.1%,增速高于全国3.8个百分点;新增贷款1977.2亿元,比上年多增471.1亿元,信贷总量提升较大、增速加快。随着全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深入实施,全年涉农贷款新增1054.6亿元,比上年多增296.5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53.3%,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均速5.5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同比增长38.7%,科技、商贸、健康服务业贷款增速均超过35%。但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制约,工业贷款增速放缓,小微企业融资难等信贷结构问题仍然存在。
金融支持新一轮老工业基地
经济振兴的对策
金融对黑龙江省等老工业基地经济全面振兴具有关键作用。金融支持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解困升级应以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和共享发展为理念,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去杠杆、去库存、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科学合理推动区域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金融业自身的发展与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的发挥结合起来。
(一)完善金融产业布局,构建新一轮老工业基地经济振兴的金融支持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优化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布局,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弥补金融产业短板,推进金融市场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发展。二是积极发展金融衍生行业,推动证券期货机构、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金融业态共同发展。三是支持民间资本设立专业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四是拓展债务融资种类,推进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加快发展直接债务融资,建立间接和直接融资互为补充、结构合理的资本市场融资结构。五是加强金融集聚,抓住国家重点建设哈尔滨新区契机,创建金融实体要素聚集区,为构建区域金融中心和提升区域金融服务辐射能力创造实体条件。六是创新新型金融业态,大力推进“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
(二)支持实体经济建设,助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及“一带五基”战略目标实现。深入推进“两大平原”金融改革,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型、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转变,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打造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塑传统产业优势,实施创新驱动,支持科技创新研发,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支持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装备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基地。加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积极满足高新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新材料、新能源项目融资需求,培育“吃配经济”,积极发展上下游配套产业、生产服务外包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多元化产业,打造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促进工业结构从“初字号”、“原字号”向“精字号”、“新字号”转变。
(三)支持供给侧结构改革,助力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升级。综合运用流动性管理工具,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加强预调、微调,保持流动性水平适度和货币市场稳定运行,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创新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加强和改进对企业兼并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的力度和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和库存。指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收费项目,加大对不合理收费的查处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补齐企业软硬基础设施短板,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密切跟踪国有企业的动态变化和融资需求,积极调整优化与当前实体经济需求不相适应的信贷业务流程,在稳健运营的前提下,找准信贷切入点,根据企业不同项目资金需求特征,灵活安排中长期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循环授信、集团授信,积极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提供综合融资服务。
(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老工业基地注入经济振兴的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的形成,加大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专项匹配表外融资业务规模,加强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结合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需求变化,帮助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借助民企龙江行、中俄博览会、龙港交流等合作项目,高质有效开展银企对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信贷政策和服务流程,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聚集区建设。围绕核心支柱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和产业链融资,推广“贷款+租赁”等融资模式,积极满足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加强信贷资金与财政、担保、风投的结合,推动优质企业逐步成长,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特别是进入小微企业渠道,帮助小微企业走出“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
(五)深化中俄金融合作,助力老工业基地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龙江丝路带”发展战略。黑龙江省毗邻俄罗斯,是开展对俄金融合作的重要先导区和桥头堡。深化中俄金融合作,打造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一是建立健全跨境投融资机制,畅通投融资供求渠道,为对外贸易投融资活动提供便利。搭建涉外投融资平台,创新开办各类跨境投融资服务。二是搭建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第三方支付机构,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加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合作,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三是大力发展涉外金融结算业务,推进金融机构加强与境外银行合作,积极发展对外贸易结算,完善人民币与卢布交易便利化机制,丰富对外金融结算产品,加快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四是加快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推动已开办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离岸金融业务部,支持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扩大离岸金融业务规模,提升离岸金融服务功能。
(六)支持龙江特色品牌,助力老工业基地形成新经济增长点。立足龙江独特的地理和人文环境优势,大力发展龙江旅游产业,做精做深,支持创建龙江冰雪、生态、极地、边境特色旅游品牌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拓展旅游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方式、范围和规模,加强金融配套服务设施供给,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通景区ATM、可移动POS机和“旅游一卡通”,支持发展旅游产品、酒店、餐饮、交通等相关旅游配套服务。支持龙江养老服务阳光产业,拓宽养老服务业资金来源,从融资供给、融资服务和融资保障三个维度构建老龄产业长期资金供给体系。创新养老金融服务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普惠金融服务,针对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探索开发指纹识别系统或人像识别系统,满足老年群体特殊化金融服务需求。
(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助力老工业基地创建优质社会发展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针对信誉评价、失信惩戒统一规范的监督体系,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信用条件。推进支付体系建设,做好二代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子系统推广工作,加强支付监管和风险防范,维护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探索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拓展助农取款服务功能,实现存取款、转账、查询、缴费综合化服务。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推进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试点,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监测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维权意识。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强化交叉性、跨市场金融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管协调,扩展和深化多领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防范,准确研判重点行业、企业及融资平台的信贷风险,做好风险预警和报告,完善风险处置预案,防止风险扩散、传导,全方位强化金融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