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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8-22 点击: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武政〔2022〕2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软件特色产业基地,引领“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具体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和光电子、集成电路、生命健康、地球空间信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应用软件。
 
  第一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软件企业支持力度,对企业上年度营收首次突破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营收增速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对基础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对工业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补贴。
 
  对首次入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工信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中国软件名企、“中国网安产业竞争力50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第二条支持软件业务剥离。支持区内外大型工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将软件业务剥离,并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软件业务年度营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缴纳社保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按企业营收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第三条突破性引进头部企业。积极引进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国内市场份额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新兴平台软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对新引进落地的,综合考虑企业估值(市值)、融资额、业界影响力等因素,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落地奖励支持;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金额可达1亿元。
 
  第四条打造开源生态。支持建设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开源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等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照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20%,
 
  对单个平台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对使用源代码开源的开源代码托管平台、源代码安全平台且支付采购费用5万元(含)以上的软件企业,按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鼓励龙头企业发布自主技术开源项目,支持基于重大开源项目的原创软件开发,每年择优支持若干引领产业发展和颠覆式突破的软件产品,给予单个产品最高1000万元资助,发布方和开发者按照2:8比例进行分配。
 
  支持国内重点开源社区孵化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到东湖高新区内注册企业,对三年内营收突破500万元的创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开展开源大讲堂、开源竞赛、开源夏令营等各类开源活动,对总投入1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第五条鼓励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支持区内软件企业与电信、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制造等领域用户联合攻关、验证解决方案,或依托适配平台开展解决方案验证。每年择优支持若干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区内软件企业参与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合同额(非硬件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家、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国产化软件适配测评,按测评成本的2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
 
  支持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开发和首购首用,对首次入选武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开展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投保项目,按不超过一定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投保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第六条创建软件名园。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大力建设光谷软件产业核心区。对入驻核心区的软件企业按照单价不超过3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软件企业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获评中国软件名园的,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新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1:1的配套支持。对获评省级软件名园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支持软件企业或相关机构在核心区建设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平台,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新区按照不超过平台对外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第七条打造特色软件园区。支持在光谷软件产业集聚区打造开源软件产业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等一批软件特色园区。对经认定的软件特色园区,且引进10家(含)以上软件创业企业的,根据运营成效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运营奖励。
 
  第八条强化软件人才集聚。支持软件产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申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对“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硕士及优秀本科大学生人才入职光谷软件企业的,分别给予人才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新入规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保人员新增10人以上的,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新增就业补贴。
 
  第九条加强投融资支持。通过东湖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光谷合伙人引导基金等主体引导发起设立10亿元软件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光电子领域软件、生命健康领域软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重大投资项目。鼓励区内软件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发行创新型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手段为软件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管发改〔2021 J 6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36号)给予政策支持。
 
  第十条支持举办特色展会赛事。支持企业或机构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软件展会等活动,对总投入20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按照活动相关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主办单位或主要承办单位最高30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联合在汉高校举办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领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总投入1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本政策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每年度实际补贴金额实行预算总额按比例控制。已.享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在“一事一议”政策执行期内不可重复享受此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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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08-22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武政〔2022〕2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软件特色产业基地,引领“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具体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和光电子、集成电路、生命健康、地球空间信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应用软件。
 
  第一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软件企业支持力度,对企业上年度营收首次突破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营收增速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对基础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对工业软件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补贴。
 
  对首次入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工信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中国软件名企、“中国网安产业竞争力50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第二条支持软件业务剥离。支持区内外大型工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将软件业务剥离,并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软件业务年度营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缴纳社保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按企业营收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第三条突破性引进头部企业。积极引进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企业总部、研发机构,国内市场份额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新兴平台软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对新引进落地的,综合考虑企业估值(市值)、融资额、业界影响力等因素,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落地奖励支持;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金额可达1亿元。
 
  第四条打造开源生态。支持建设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开源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等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照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20%,
 
  对单个平台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对使用源代码开源的开源代码托管平台、源代码安全平台且支付采购费用5万元(含)以上的软件企业,按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鼓励龙头企业发布自主技术开源项目,支持基于重大开源项目的原创软件开发,每年择优支持若干引领产业发展和颠覆式突破的软件产品,给予单个产品最高1000万元资助,发布方和开发者按照2:8比例进行分配。
 
  支持国内重点开源社区孵化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到东湖高新区内注册企业,对三年内营收突破500万元的创业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开展开源大讲堂、开源竞赛、开源夏令营等各类开源活动,对总投入1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第五条鼓励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支持区内软件企业与电信、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制造等领域用户联合攻关、验证解决方案,或依托适配平台开展解决方案验证。每年择优支持若干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区内软件企业参与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合同额(非硬件费用)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家、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国产化软件适配测评,按测评成本的2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
 
  支持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开发和首购首用,对首次入选武汉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开展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投保项目,按不超过一定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投保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第六条创建软件名园。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大力建设光谷软件产业核心区。对入驻核心区的软件企业按照单价不超过3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软件企业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获评中国软件名园的,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新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1:1的配套支持。对获评省级软件名园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支持软件企业或相关机构在核心区建设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对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平台,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东湖高新区按照不超过平台对外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第七条打造特色软件园区。支持在光谷软件产业集聚区打造开源软件产业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等一批软件特色园区。对经认定的软件特色园区,且引进10家(含)以上软件创业企业的,根据运营成效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运营奖励。
 
  第八条强化软件人才集聚。支持软件产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申报“3551光谷人才计划”。对“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硕士及优秀本科大学生人才入职光谷软件企业的,分别给予人才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支持。对新入规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保人员新增10人以上的,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新增就业补贴。
 
  第九条加强投融资支持。通过东湖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光谷合伙人引导基金等主体引导发起设立10亿元软件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光电子领域软件、生命健康领域软件、地球空间信息软件、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重大投资项目。鼓励区内软件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发行创新型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手段为软件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管发改〔2021 J 6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2〕36号)给予政策支持。
 
  第十条支持举办特色展会赛事。支持企业或机构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软件展会等活动,对总投入20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按照活动相关投入费用的50%,给予主办单位或主要承办单位最高30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联合在汉高校举办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领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总投入1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经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本政策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每年度实际补贴金额实行预算总额按比例控制。已.享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在“一事一议”政策执行期内不可重复享受此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