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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南京市高新园区绿色发展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4-21 点击:

  为鼓励各高新园区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宁委发〔2022〕1号)及其《关于支持南京高新区绿色发展的实施细则》具体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京高新区绿色发展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领域方向
 
  2022年度南京高新区绿色发展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绿色产业、绿色示范园区两个方向的项目。
 
  (一)绿色产业项目
 
  1.节能环保领域。在节能环保方面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节能降碳技术、碳捕集碳吸收技术、污染防治治理技术、生物质资源化、城市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大气治理、固废处理技术及装备的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
 
  2.新能源汽车领域。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换电、大功率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的研发,建立“光储充换放”一体化车辆充电运营体系;
 
  3.智能电网领域。在智能电网方面开展继电保护、配网自动化、信息系统集成、光伏发电储能、智能化水电站、数字化电厂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绿色示范园区
 
  创建获得国家和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园区、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碳中和”示范园区和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称号的园区(即时申报)。
 
  二、申报主体
 
  绿色产业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南京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落户在高新园区四至范围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绿色示范园区申报主体为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2.项目有明确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技术政策;
 
  3.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和一定的前瞻性,须为企业独立自主研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等。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2.每个企业本年度限报一项绿色产业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4.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强化责任,严格把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审核并盖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要梳理摸排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标准,组织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以企业名义申报(申报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平台(http://nqt.nanjing.gov.cn/)激活企业账户并登录,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信息表、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企业管理员仍旧登录原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49.65.0.22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封面、信用承诺书、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章备齐。
 
  (四)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请各高新园区按要求将《南京市绿色发展创新项目申请书》等材料报送南京高新区管委会(电子档一并报送,邮箱307074126@qq.com;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华创路73号韦恩大厦A幢9楼,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发展部:段中意,025-58573217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尚祚进,025-68786267
 
  申报系统咨询:
 
  “宁企通”企业空间激活、使用指导联系电话:68505888
 
  “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68505641,68505888
 
  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84810000转8839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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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南京市高新园区绿色发展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04-21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为鼓励各高新园区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升园区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宁委发〔2022〕1号)及其《关于支持南京高新区绿色发展的实施细则》具体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京高新区绿色发展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领域方向
 
  2022年度南京高新区绿色发展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绿色产业、绿色示范园区两个方向的项目。
 
  (一)绿色产业项目
 
  1.节能环保领域。在节能环保方面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节能降碳技术、碳捕集碳吸收技术、污染防治治理技术、生物质资源化、城市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大气治理、固废处理技术及装备的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
 
  2.新能源汽车领域。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换电、大功率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的研发,建立“光储充换放”一体化车辆充电运营体系;
 
  3.智能电网领域。在智能电网方面开展继电保护、配网自动化、信息系统集成、光伏发电储能、智能化水电站、数字化电厂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绿色示范园区
 
  创建获得国家和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园区、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碳中和”示范园区和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称号的园区(即时申报)。
 
  二、申报主体
 
  绿色产业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南京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落户在高新园区四至范围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绿色示范园区申报主体为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
 
  2.项目有明确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技术政策;
 
  3.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和一定的前瞻性,须为企业独立自主研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等。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2.每个企业本年度限报一项绿色产业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4.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强化责任,严格把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审核并盖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要梳理摸排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标准,组织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以企业名义申报(申报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平台(http://nqt.nanjing.gov.cn/)激活企业账户并登录,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信息表、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企业管理员仍旧登录原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49.65.0.22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书封面、信用承诺书、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章备齐。
 
  (四)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9:00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请各高新园区按要求将《南京市绿色发展创新项目申请书》等材料报送南京高新区管委会(电子档一并报送,邮箱307074126@qq.com;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华创路73号韦恩大厦A幢9楼,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发展部:段中意,025-58573217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尚祚进,025-68786267
 
  申报系统咨询:
 
  “宁企通”企业空间激活、使用指导联系电话:68505888
 
  “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68505641,68505888
 
  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84810000转8839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