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研究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7-14 点击:次
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包括加工区、工业园区、科技产业园区等各类经济贸易合作区域,它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2013年,中国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而且全方位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及降低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中的风险。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中国可参考和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达成政府间的合作框架协议,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等。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一哄而上、面临各种风险、成效有待提高等,需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落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相关协定,加快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改革步伐,统筹规划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
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以下简称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指根据中国与东道国或地区的双方合作意愿,在中国政府指导下,按照市场机制运作,中国境内(不合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的中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包括加工区、工业园区、科技产业园区等各类经济贸易合作区域。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急剧增加,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
一、“一带一路”战略下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意义
新形势下,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经济体、第三大对外投资体。中国更需要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广大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长,共谋社会福利。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为落实和推进这一战略构想,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共同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中国积极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平台
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体现和展示中国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和中国文化,有利于优化配置和组合各种要素;扩大当地的就业渠道,增加当地的财政收入,培训当地的就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最终提高了东道国的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福祉。近四年来境外中资企业向投资所在国缴纳的各种税金超过了1000亿美元,2015年末吸纳外方员工近90万人。
中国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有利于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有利于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可以看出,境外经贸合作区是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平台。
(二)全方位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要求中国企业不仅遵守当地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特别是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工权益、企业社会责任等,而且需要适应当地文化与风俗习惯。因此,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要求中国企业走规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与当地共同发展和成长,全方位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降低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中的风险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巨大的挑战,普遍存在着投资规模小而散、国际经验不足、国际化经营人才短缺等问题。境外经贸合作区由有实力、有信誉、有成功海外经营经验的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为中小企业“走出去”搭建在东道国进行投资生产和经营的平台。中小企业借助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平台,开展境外生产和经营活动,以聚集效应、规模效应来延伸产业链,降低成本,提升境外投资的竞争力,更容易获得东道国政府的支持,降低海外投资风险。
境外投资面临许多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等,中小企业难以承担。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主要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行业的龙头企业引领上下游、配套企业等参与建设和合作,运用产业集群的规模效应,分散和降低国际合作中的各种风险。
二、新加坡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成功经验
新加坡大力发展的海外工业园与中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较为类似,我们有必要研究和借鉴新加坡的海外工业园。 本文来自派智库
新加坡充分利用全球化和国际市场来配置资源,在中国、越南、印尼等国家设立了海外工业园。最为成功的是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以下简称苏州工业园),该工业园成为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合作的旗舰项目,也是中国改革开放试验田、国际合作示范区。其主要的成功经验如下。
(一)达成政府间的合作框架协议
1994年4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和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分别代表中新两国政府签署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目前,中新联合协调理事机构的中方、新方主席分别是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中方成员包括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以及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新方成员包括内政部、贸易与工业部、教育部、国家发展部等部门。
新加坡与中国政府还签订了其他合作协议,包括天津生态城、广州知识城、吉林食品区、川新创新科技园等,也与山东、四川、浙江、辽宁、天津、江苏、广东等7省市分别建有经贸合作机制。
(二)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
建设好海外工业园,新加坡还发挥了龙头企业的作用,优化组合和配置全球的要素和资源。新加坡最著名的龙头企业是成立于1998年的胜科集团(Sembcorp Industries)。该集团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主要业务是公用事业、海事、城镇发展等,遍布世界五大洲。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该集团的股权结构是,淡马锡控股、公众分别占49.5%、50.5%。
胜科集团发挥其规模优势和市场运作机制,在中国、越南、印尼、印度等国家设立工业园或参与工业园建设,例如,苏州工业园、新川创新科技园、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无锡新加坡工业园。多年来,胜科集团成功吸引了大批的世界500强企业进驻。
此外,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产业配套环境、高效规范的政府管理与服务。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情况
21世纪以来,中国政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中国企业建设了一些境外经贸合作区,并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和合作的重要发展平台。
(一)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历程
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历史较短,我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企业自发行动阶段,2005年底之前,处于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初期,境外开发区主要是为开发企业自身服务。海尔和福建的华侨实业都是这一时期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标志性先行者。
第二阶段是中国政府扶持阶段,自2006年至2013年底,处于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化时期。伴随中国的国际地位提升,双边经贸合作需求意愿增加,中国政府扶持境外经贸合作区。2006年6月18日,商务部出台《境外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基本要求和申办程序》,启动了扶持企业建设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工作。《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确认考核暂行办法》是最重要的文件,2013年6月5日进一步修订为《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确认考核和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是政府支持企业市场运作阶段,自2014年至今。中国政府倡议“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后,进一步规划和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从扶持转向支持和服务,企业成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真正主体,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商务部同多个部委、机构建立了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合作机制,包括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确认与考核管理办法、风险防范、服务机制、项目协调和信息共享等联合工作机制。
(二)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情况
经过几年的摸索,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分布在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白俄罗斯、泰国、埃及等。近年来,中国经济发达地区纷纷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例如,浙江设立了3个国家级、2家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前者是华立集团在泰国的泰中罗勇工业区、康奈集团在俄罗斯的乌苏里斯克工业园、前江在越南的龙江工业园,后者是越美集团在尼日利亚的越美(尼日利亚)工业园、金盛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的鹏盛工业园。
截止到2015年底,中国已经设立了75个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分布在34个国家,共带动投资近180亿美元,吸引入区企业1141家,包括中资控股企业711家,有13个合作区已通过商务部、财政部的确认考核。其中,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泰中罗勇工业园等成效显著。
从级别来看,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有国家级和省市级;从类型来看,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有加工制造型园区(如,中埃合作区)、农业产业型园区(如,印尼农业产业合作区)、商贸物流型园区(如,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资源利用型园区、技术创新型园区、科技产业型园区等类型;从历程来看,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第一批是2006年的8个,第二批是2007年的11个(见下表);从规划面积来看,最少是1.03平方公里的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的规划面积达到了165平方公里。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主要问题
1.一哄而上的市场秩序问题。政府扶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如外经贸专项资金、优惠贷款、税收优惠、招标制度等,国内许多企业对外投资热情强烈,却忽视面临的困难和重大问题,一哄而上,招致损失。
序号 | 合作区名称 本文来自派智库 | 牵头企业 | 获批时间 | 主导产业 |
1 | 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 | 海尔集团(山东)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 2006 | 建材、家电、纺织等 |
2 | 俄罗斯乌苏里克经贸合作区 | 康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浙江) | 2006 | 轻工、机电、木业等 |
3 | 毛里求斯晋非经贸合作区 | 晋非投资有限公司(山西) | 2006 | 产品加工及物流仓储、商务商贸、绿色能源等 |
4 | 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 |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 2006 | 金属冶炼、商贸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 |
5 | 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区 | 中国华立集团(浙江) | 2006 | 汽配、家电和电子、建材等 |
6 | 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 | 红豆集团(江苏) | 2006 | 纺织服装、五金机械、轻工家电 |
7 | 尼日利亚广东经贸合作区 | 新广国际集团中非投资有限公司(广东) | 2006 | 家具、建材、陶瓷、五金、医药、电子等 |
8 | 俄罗斯圣彼得堡波罗地海经济贸易合作区 | 实业集团(上海) | 2006 | 房地产开发为主 |
9 | 尼日利亚莱基自由贸易区 | 中非莱基投资有限公司(江苏) | 2007 | 高端制造业、产业装配业、城市服务业等 |
10 | 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 2007 | 森林抚育采伐业、商贸物流业等 |
11 | 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 | 永元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 2007 | 冶金、建材、机电等 |
12 | 越南龙江工业园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 2007 | 电子、机械、轻工、建材等 |
13 | 墨西哥中国宁波吉利工业经贸合作区 | 吉利控股集团为主(浙江) | 2007 | 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生产等 |
14 | 委内瑞拉库阿科技工贸区 | 浪潮集团(山东)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 2007 | 电子、家电、农业机械等 |
15 | 韩国韩中工业园 | 东泰华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重庆) | 2007 | 汽车、摩托车、生物技术、物流及批发业等 |
16 | 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 | 中非泰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 2007 | 纺织服装、石油装备、新型建材及精细化工等 |
17 | 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合作区 派智库:政经资讯专家 | 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 | 2007 | 机械制造、生物制药、建材、家用电器等 |
18 | 阿尔及利亚中国江铃经贸合作区 | 中鼎国际、江铃汽车集团(江西) | 2007 | 汽车及配件、建筑材料等 |
19 | 越南中国(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 | 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 2007 | 纺织轻工、机械电子、医药生物 |
资料来源:作者收集整理。
2.境外经贸合作区面临的风险。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具有“初期投资大,融资成本高、收益周期长”的特点,其挑战和风险要远远大于国内的经济开发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大多设立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东道国给予的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存在巨大的变动风险。
3.境外经贸合作区管理难、成效有待提高。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协调难度较大,许多东道国政府支持少、政策力度弱,投资环境不理想,签订的各项协议很难保证顺利实施,无法与中国开发区相比,以及缺乏龙头企业、跨国企业管理人才、产业配套能力。
一些境外经贸合作区处于发展初期,中国各级政府部门不知道如何监管和提供服务,甚至违背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和年度考核不合理;一些发展较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不善于利用当地媒体,宣传其良好的社会形象;一些经营过程中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正处于关键时期,不善于利用国内外综合优势,成效不理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一带一路”战略下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政策建议
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周期长,短期评估和考核不符合其发展规律。因此,不能用非黑即白的二分法,简单评估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成功或失败。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不仅牵涉到国内外的法律法规,而且更主要的是当地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与中国企业的有效组合。除了开发企业的规范经营、谨慎选择项目、尽职调查外,加快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等平台建设,我们对政府部门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相关协定
迄今为止,中国已与13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10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100多个国家建立了经贸混委会或联委会机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提供了法律保障。
积极稳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迫切需要落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进一步细化双边各自的权益,特别是投资争端、风险防范的相关条款,以避免和降低东道国法律政策变动的风险。
其次,根据我国发展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交流沟通,签署国际产能合作等相关备忘录和协定,加快自由贸易区的谈判,积极推进多边贸易和投资等工作,特别是巴厘路线图中的贸易便利化等协定。近年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签署了国际产能合作备忘录,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政府间协定。
再次,中国与东道国政府部门落实好税收协定,避免企业遭受双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费用负担,帮助企业享受正常的国民待遇和东道国提供的优惠待遇,特别是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相类似东道国特殊经济区的优惠政策。
(二)加快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改革步伐
2014年以来,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改革是有成效的,其核心就是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离不开中国政府和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协作,中国政府需要不断深化境外投资的管理改革,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的政府间合作机制。签署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政府间框架协议,建立两国政府间的磋商机制,为其整体发展提供指导;成立两国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双边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合作区建设中遇到的诸如投资便利化等重大问题等。
(三)统筹规划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
根据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发展目标,中国将在“一带一路”沿线的23个国家建设77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3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沿线国家,分别位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匈牙利、罗马尼亚和塞尔维亚等国家;4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处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沿线国家,分别位于东南亚地区、南亚地区、非洲地区等等。
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中,中国政府应加强宏观规划、统筹协调。产业布局上,要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空间布局上,要充分调查研究,与外交、文化、教育等部门加强交流与沟通,选择与中国关系好、政治局势稳定的国家和地区,符合国家利益和全球战略布局。
实现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科学发展、合理规划,促进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环境协调发展,境外经贸合作区的主管部门、机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化、行之有效的机制,寻求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的最佳结合,发挥开发企业的作用,修正和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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