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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构建活力高效体制机制 合力共建千亿元工业园区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4-01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功能现代、多业并兴、生态宜居的产值超千亿元工业园区,近日,盟委、行署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阿盟促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抓手,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政策扶持、合作共建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要素聚集、资源统筹、利益共享,建立充满活力、精简高效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占全盟的比重达到80%以上,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建成产值超千亿元的工业园区,成为引领全盟工业经济转型、集中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意见》提出,要按照盟委“园区集中、产业升级、环保达标”的总体要求,加强区域协作,优化产业布局,构建高端、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坚持“一区多园”,推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与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力吉口岸、敖伦布拉格国际保税物流园区、吉兰泰石材园区一体化发展,构建全盟工业经济集聚集约发展的综合平台。做强做优现代煤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新材料、清洁能源、现代物流等产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等新兴产业,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自治区重要的现代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新能源新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和自治区西部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基地、高新技术孵化基地。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促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人大立法、政府管理、企业运作”的模式,对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坚持放权、让利、松绑,充分释放开发区发展活力,确保尽快提质升级,做大做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是盟委、行署的派出机构,托管乌斯太镇,享有盟级经济管理权限和旗级社会事务管理权限,统筹区域内党务、经济和社会事务。将开发区作为全盟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创新机构设置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赋予开发区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薪酬自主权,实行总量控制、统筹管理。组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股或持股,设立投资运营、城市管理、科技孵化等经营实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整合园区经营性资产等资源,组建园区投资运营公司,以服务园区建设发展为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整理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建城市管理服务公司,探索引进各类资本,培育和发展专业运营公司,开展经济服务、咨询服务、社会服务和物业服务。强化科技服务的投入及市场化运作,组建科技孵化管理服务公司,按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模式,完善科技创新孵化产业链条,在强化科技孵化设施、科技服务功能开发、管理经营“硬件”功能的同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入孵项目和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与指导、投融资与金融、成果转化与申报、市场咨询与推广等“软”服务。加强科技和资本的合作,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支撑。
  
  二、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阿拉善盟精细化工高新技术孵化园建设的支持力度,构筑“政府支持、共投共建、市场运作、自主经营”的科技服务平台,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创新创业工程,引进领军人才,培育创新团队,催生新兴产业。 孵化生成一批对产业技术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支撑引领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对拥有创新技术和创新商业模式、具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倾斜。以服务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统筹盟和开发区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及资金,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入股,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引进专业团队,强化风险管控,实现滚动发展,逐步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引领开发区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孵化转化、科技研发创新等领域。将开发区基本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项目优先列入全盟重点项目计划。在开发区范围内征缴的工会会费、残疾人保障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罚没款等,除按规定上缴中央、自治区之外,其余部分全额返还,促进开发区相关事业发展。建立扶持企业上市推进帮扶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或挂牌交易,盟和开发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上市或挂牌企业给予扶持。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遵循市场化原则,紧紧围绕建设服务一流工业园区目标,着力营造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和城市深度融合发展。加大开发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建立“互联网+”工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开发区,逐步实现产业发展智慧化、运行管理智慧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扩大授权范围和权限。盟、阿左旗具有法定行政职能的部门,根据开发区管理的需要,在项目建设、草原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充分授权开发区,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监督。统筹全盟建设用地、用水和环境总量指标,保障开发区重大项目建设。
  
  四、创新合作共建模式。修订全盟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招商项目的统筹协调,避免同质化竞争,促进产业向开发区聚集。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项目招商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强产业集群项目编制、项目对接以及招商对象战略布局的对策研究,大力实施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同类型企业扎堆招商、龙头企业带动招商、生产性服务业配套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把开发区作为盟、旗发展工业经济的共有平台,加强跨区域合作共建,积极推进“飞地经济”模式,通过承接飞地园区转移、飞地项目转移等方式,实施土地开发利用的空间置换,建立符合产业规划、以项目为单元的专属发展区域,将区域资源优势、综合配套优势转化为产业集聚优势。项目建成后,综合考虑资源配置、基础设施投入、合作共建等因素,合理确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分成比例。
  
  《意见》还在解放思想、合力共为,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完善体系、联动推进,强化督查、注重考评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切实推动《意见》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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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构建活力高效体制机制 合力共建千亿元工业园区

2016-04-01 来源:未知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功能现代、多业并兴、生态宜居的产值超千亿元工业园区,近日,盟委、行署制定出台《关于促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阿盟促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抓手,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政策扶持、合作共建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要素聚集、资源统筹、利益共享,建立充满活力、精简高效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占全盟的比重达到80%以上,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建成产值超千亿元的工业园区,成为引领全盟工业经济转型、集中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意见》提出,要按照盟委“园区集中、产业升级、环保达标”的总体要求,加强区域协作,优化产业布局,构建高端、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坚持“一区多园”,推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与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力吉口岸、敖伦布拉格国际保税物流园区、吉兰泰石材园区一体化发展,构建全盟工业经济集聚集约发展的综合平台。做强做优现代煤化工、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新材料、清洁能源、现代物流等产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等新兴产业,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自治区重要的现代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新能源新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和自治区西部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基地、高新技术孵化基地。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促进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人大立法、政府管理、企业运作”的模式,对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坚持放权、让利、松绑,充分释放开发区发展活力,确保尽快提质升级,做大做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是盟委、行署的派出机构,托管乌斯太镇,享有盟级经济管理权限和旗级社会事务管理权限,统筹区域内党务、经济和社会事务。将开发区作为全盟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试点,创新机构设置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赋予开发区内设机构设置、人员、薪酬自主权,实行总量控制、统筹管理。组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股或持股,设立投资运营、城市管理、科技孵化等经营实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整合园区经营性资产等资源,组建园区投资运营公司,以服务园区建设发展为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整理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建城市管理服务公司,探索引进各类资本,培育和发展专业运营公司,开展经济服务、咨询服务、社会服务和物业服务。强化科技服务的投入及市场化运作,组建科技孵化管理服务公司,按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模式,完善科技创新孵化产业链条,在强化科技孵化设施、科技服务功能开发、管理经营“硬件”功能的同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入孵项目和企业提供创业咨询与指导、投融资与金融、成果转化与申报、市场咨询与推广等“软”服务。加强科技和资本的合作,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支撑。
  
  二、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阿拉善盟精细化工高新技术孵化园建设的支持力度,构筑“政府支持、共投共建、市场运作、自主经营”的科技服务平台,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创新创业工程,引进领军人才,培育创新团队,催生新兴产业。 孵化生成一批对产业技术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支撑引领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品。对拥有创新技术和创新商业模式、具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倾斜。以服务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统筹盟和开发区的国有经营性资产及资金,引导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入股,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引进专业团队,强化风险管控,实现滚动发展,逐步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引领开发区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孵化转化、科技研发创新等领域。将开发区基本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项目优先列入全盟重点项目计划。在开发区范围内征缴的工会会费、残疾人保障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罚没款等,除按规定上缴中央、自治区之外,其余部分全额返还,促进开发区相关事业发展。建立扶持企业上市推进帮扶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或挂牌交易,盟和开发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上市或挂牌企业给予扶持。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遵循市场化原则,紧紧围绕建设服务一流工业园区目标,着力营造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和城市深度融合发展。加大开发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建立“互联网+”工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开发区,逐步实现产业发展智慧化、运行管理智慧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扩大授权范围和权限。盟、阿左旗具有法定行政职能的部门,根据开发区管理的需要,在项目建设、草原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充分授权开发区,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监督。统筹全盟建设用地、用水和环境总量指标,保障开发区重大项目建设。
  
  四、创新合作共建模式。修订全盟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招商项目的统筹协调,避免同质化竞争,促进产业向开发区聚集。积极探索多样化的项目招商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加强产业集群项目编制、项目对接以及招商对象战略布局的对策研究,大力实施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同类型企业扎堆招商、龙头企业带动招商、生产性服务业配套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把开发区作为盟、旗发展工业经济的共有平台,加强跨区域合作共建,积极推进“飞地经济”模式,通过承接飞地园区转移、飞地项目转移等方式,实施土地开发利用的空间置换,建立符合产业规划、以项目为单元的专属发展区域,将区域资源优势、综合配套优势转化为产业集聚优势。项目建成后,综合考虑资源配置、基础设施投入、合作共建等因素,合理确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分成比例。
  
  《意见》还在解放思想、合力共为,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完善体系、联动推进,强化督查、注重考评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切实推动《意见》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