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意见促进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来源:未知 日期:2015-12-04 点击:次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我省重点工业园区(包括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园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经济发展排头兵作用,促进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近日,我省提出关于促进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理念,以重点工业园区及15个重大产业基地为载体,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项目、融资、科技、体制等为关键环节,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努力把我省园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特色发展 结构优化、产业集聚的先行区;实现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由资源粗放开发利用向循环综合利用转变
《实施意见》明确了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全省重点工业园区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工业销售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经济总量比2014年翻一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均实现翻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达到80%以上。园区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轻工业与重工业比重达到20:8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0%。提高园区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平均投资强度达到320万元/亩,节能减排、污染物处理率超过全省规划目标水平。海东工业园区在2020年前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实施意见》中还明确了园区产业定位布局,青海省将立足构建产业新体系,突出东部地区和柴达木地区两大优势工业主体区域,发挥三大园区及15个重大产业基地的主体作用,推进园区经济优势互补、竞相发展。东部园区着重发展资金技术密集、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西部园区着重提高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围绕总体定位,形成主次分明、结构合理、集约集聚发展的园区产业布局。
《实施意见》中还提到,在承接外部产业转移的同时,稳步推进省内产业由东部向西部有序转移,力争到2020年,我省3个重点工业园区成为国家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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