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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7-27 点击:

  为加快推进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打造全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样板区和示范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通知,启动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项目申报工作。
 
  支持领域及方向
 
  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研发设计、信息资源、文化科技融合、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检验检测和综合科技服务领域,实施具有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的科技服务业项目,不断创新服务业态、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积极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
 
  支持类型
 
  (一)支持科技服务业提档升级
 
  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认定或备案的企业及科研机构,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在资质认定、创新平台搭建、研发投入、总量提升、经营效益、升规入统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支持科技服务业项目建设
 
  按照“竞争立项、择优扶持”原则,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科技服务业项目经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后补助支持。
 
  资金支持标准及方式
 
  (一)企业提档升级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企业提档升级项目根据申报类型不同,采用分类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二)科技服务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科技服务业项目采取分档方式进行后补助支持,经专家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项目技术指标占70分,项目财务指标占30分。总分80分(含)以上为一档,70(含)-79分为二档,70分(不含)以下不予支持);一档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金额的80%进行补助,二档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金额的6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投资总额超500万元,预期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好示范引领作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项目的单位工商注册、税收关系、统计关系均需在自贡高新区范围内,属于科技服务业产业领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本行业、本领域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能力。
 
  (二)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按照支持类型填报相应的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提供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时限
 
  申报企业在2023年8月8日前,将加盖鲜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扫描版(邮箱:61997313 qq.com)报送至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址:自贡高新区孵化园306室。
 
  联系人:宋顺峰
 
  联系电话:0813-8256198。
 
  图片
 
  附件一:
 
  企业提档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对2022年1月1日—12月1日期间首次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奖励支持(以下奖励仅限于科技服务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
 
  1.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审核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审核认定,给予1万元奖励。
 
  (二)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2.对规模以上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单位,按其当年研发投入总额的1%给予奖励,同时对当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增加额部分按10%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或单位研发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科技创新平台奖励
 
  3.对企事业单位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类,经审核认定后,分别给予获批企业或单位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对新型研发机构奖励
 
  4.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及新型研发机构,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的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省级部门年度评估为优秀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五)获批科技进步奖奖励
 
  5.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排位前三的主研单位,经审核认定后,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主研单位,经审核认定后,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六)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6.2022年度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增速不低于10%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2022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连续2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七)首次升规入统奖励
 
  7.经区统计局认定的2022年首次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申报提档升级项目的企业如实填报《2023年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企业提档升级项目申请表》,规上企业需提供2022年度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财务状况表(F103表)。申报升规入统奖励的企业还需提供区统计部门出具的首次升规入统证明。申报研发投入增长奖励的还需提供报税务部门申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申报建设创新平台奖励的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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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科技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竞争立项、择优扶持”原则,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科技服务业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实施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平台建设等科技服务业项目的企业给予支持。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支持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服务业产业化项目,带动企业加大投入,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500万以上。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2022年新实施的项目,且能够提供2022年度项目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申报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2:1。
 
  2.原则上基本实现科技成果中试或产业化,并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带动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3.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4.项目应有较好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没有法律纠纷;且市场前景较好。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服务业项目的企业如实填报《2023年高新区科技服务业项目申报表》《2023年科技服务业项目申报书》,并提供企业2022年度具有防伪标记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以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2.结合项目实际,能够证明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财务票据,
 
  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发票复印件等。涉及投资金额的项目需附上协议文本。
 
  3.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执行期内经济效益情况的证明材料。
 
  5.规上科技服务企业还须提供已报送的2022年度《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或报税务部门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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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3-07-27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为加快推进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打造全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样板区和示范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通知,启动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项目申报工作。
 
  支持领域及方向
 
  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研发设计、信息资源、文化科技融合、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检验检测和综合科技服务领域,实施具有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的科技服务业项目,不断创新服务业态、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积极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
 
  支持类型
 
  (一)支持科技服务业提档升级
 
  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认定或备案的企业及科研机构,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在资质认定、创新平台搭建、研发投入、总量提升、经营效益、升规入统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支持科技服务业项目建设
 
  按照“竞争立项、择优扶持”原则,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科技服务业项目经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后补助支持。
 
  资金支持标准及方式
 
  (一)企业提档升级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企业提档升级项目根据申报类型不同,采用分类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二)科技服务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科技服务业项目采取分档方式进行后补助支持,经专家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项目技术指标占70分,项目财务指标占30分。总分80分(含)以上为一档,70(含)-79分为二档,70分(不含)以下不予支持);一档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金额的80%进行补助,二档项目按不超过申报金额的6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投资总额超500万元,预期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好示范引领作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采用后补助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2023年自贡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项目的单位工商注册、税收关系、统计关系均需在自贡高新区范围内,属于科技服务业产业领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本行业、本领域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能力。
 
  (二)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按照支持类型填报相应的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提供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时限
 
  申报企业在2023年8月8日前,将加盖鲜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扫描版(邮箱:61997313 qq.com)报送至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址:自贡高新区孵化园306室。
 
  联系人:宋顺峰
 
  联系电话:0813-8256198。
 
  图片
 
  附件一:
 
  企业提档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对2022年1月1日—12月1日期间首次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奖励支持(以下奖励仅限于科技服务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
 
  1.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审核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审核认定,给予1万元奖励。
 
  (二)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2.对规模以上企业或科研院所等单位,按其当年研发投入总额的1%给予奖励,同时对当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增加额部分按10%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或单位研发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科技创新平台奖励
 
  3.对企事业单位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按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类,经审核认定后,分别给予获批企业或单位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对新型研发机构奖励
 
  4.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及新型研发机构,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的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省级部门年度评估为优秀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五)获批科技进步奖奖励
 
  5.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排位前三的主研单位,经审核认定后,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主研单位,经审核认定后,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六)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6.2022年度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增速不低于10%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2022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连续2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0%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七)首次升规入统奖励
 
  7.经区统计局认定的2022年首次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申报提档升级项目的企业如实填报《2023年高新区科技服务业企业提档升级项目申请表》,规上企业需提供2022年度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财务状况表(F103表)。申报升规入统奖励的企业还需提供区统计部门出具的首次升规入统证明。申报研发投入增长奖励的还需提供报税务部门申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申报建设创新平台奖励的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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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科技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竞争立项、择优扶持”原则,对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科技服务业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实施产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平台建设等科技服务业项目的企业给予支持。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支持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服务业产业化项目,带动企业加大投入,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500万以上。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在2022年新实施的项目,且能够提供2022年度项目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申报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2:1。
 
  2.原则上基本实现科技成果中试或产业化,并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带动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3.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4.项目应有较好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没有法律纠纷;且市场前景较好。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服务业项目的企业如实填报《2023年高新区科技服务业项目申报表》《2023年科技服务业项目申报书》,并提供企业2022年度具有防伪标记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以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2.结合项目实际,能够证明项目实际发生金额的财务票据,
 
  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发票复印件等。涉及投资金额的项目需附上协议文本。
 
  3.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执行期内经济效益情况的证明材料。
 
  5.规上科技服务企业还须提供已报送的2022年度《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或报税务部门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