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青岛高新区最新惠企政策开始申报了!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3-04-23 点击:次
政策内容
支持区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对一季度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解决融资需求的区内企业,按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申报材料
1.《青岛高新区融资租赁利息扶持政策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政策期内迁址入区的应做补充说明)。
3.合作的融资租赁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融资租赁机构相关经营资质复印件。
4.实现融资租赁的证明材料:
(1)开展直接租赁业务的:供需融三方协议,融资租赁合同,起租通知书,设备厂家发货凭证等。
(2)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融资租赁机构与企业签订的融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等。
5.融资租赁机构放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6.以上申报资料须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扫描制作PDF文件,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申报企业应妥善保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期限三年。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有关要求
1.本政策适用于在高新区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的制造业企业。
2.融资租赁项目实施(资金到位)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3.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责。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纳入黑名单并取消申报资格。
4.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报相关资料,并于5月10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财政金融部(创业大厦A座1807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5.本政策由高新区管委财政金融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66966527。
此次青岛高新区开展融资租赁利息扶持政策的申报,必将对行业发展增添新活力,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加新动能,招商引资的磁铁效应必将有效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