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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 |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4-20 点击: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促进文化和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湖北省科技厅、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鄂科技通〔2022〕23号),现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湖北省申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采取相关单位自愿申报、地方科技部门受理、省科技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2.符合“国科办高〔2022〕29号”通知(见附件1)第二条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按通知要求下载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请东湖高新区内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局。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星期日)17:30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027—87135813
 
  高新区科创局:027-65525296  027-67880359
 
  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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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 |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2022-04-20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促进文化和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湖北省科技厅、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鄂科技通〔2022〕23号),现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湖北省申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采取相关单位自愿申报、地方科技部门受理、省科技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2.符合“国科办高〔2022〕29号”通知(见附件1)第二条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按通知要求下载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请东湖高新区内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局。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星期日)17:30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027—87135813
 
  高新区科创局:027-65525296  027-67880359
 
  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