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不断探索高新区发展新路径,以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新动力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6-08 点击:次
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发[2017]年1号《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淮安高新区成功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后,紧紧抓住国家级升格的有利契机,不断探索发展新路径,以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新动力,努力把高新区建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和聚力创新主要阵地。
一是探索破除现有体制机制的瓶颈。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为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2006年成立,2012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正式更名为江苏省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志着淮安市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取得"零突破"。在新形势下,淮安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内设机构及下设事业单位大多为2006年成立机构时设置,随着开发规模和管辖范围的扩大,原有的体制和机制优势已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尤其是与目前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强集成化改革的要求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及时破除体制机制的瓶颈,我区根据《江苏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发展实际,拟重新综合设置机构,为高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探索建立 “小机构、大服务、高效率”的体制机制。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计划新设立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招商帮办服务等机构,一方面改变现行的分散执法模式,变分散执法为集中执法,赋予综合执法职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另一方面对重点投资、科技创新等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代办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部门管市场”,形成“小机构、大服务、高效率”格局。
三是以“双创”评价为契机探索试点区域评估。年初,高新区以全省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为契机,努力找准园区内各项评估工作与4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估评审目标的实际差距。下一步将重点探索区域评估试点,一方面计划对园区内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方面开发展区域性评估,评估结果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另一方面在出让土地前,计划统一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通过项目共享评估结果、不重复评估、评审报告5年内有效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项目成本,助推高新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当前,淮安高新区正处于厚积薄发、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创新高新区的机制体制,以改革创新掀起高新区“二次创业”高潮,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