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要实现五个“转变”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5-11 点击:次
作为我国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载体,国家高新区在引领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方面责任重大。面对新常态带来的诸多挑战,认识好新常态、适应好新常态、引领好新常态,是历史和时代赋予国家高新区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
作为2011年加入“国家队”的“新兵”,益阳高新区结合自身数年来的发展创新认为,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要肩负起这一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其核心就是要抓好转型升级。具体来讲,就是要实现五个“转变”。
由“资源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新常态最直接体现是增长速度换挡,其本质则是增长动力转换和可持续。
目前,不少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还是依靠土地出让、土地抵押、土地招商来推动发展。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严格管控土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有效的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的价格”,“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相关要求,可以预计集体土地入市、宅基地和耕地全面流转等相关政策将会逐步得到落实,今后国家高新区内的土地征收将会更难,土地资源将更加宝贵,依靠以土地资源驱动、以土地扩张提高效益的老路势必越来越行不通。
要适应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实现发展的最根本、最核心出路就是依靠创新驱动。具体来讲,就是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建设。
首先是招商创新。项目是支撑园区发展的基础,缺少项目是当前制约许多国家高新区发展的共同瓶颈。在新常态下,招商创新要做到“三转变”:一是由优惠政策向优化环境转变。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要改变以往“依靠优惠政策博投资”的行为,逐渐向更多依靠环境吸引投资的方式转变。二是由全面出击向精准招商转变。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应围绕园区自身主导产业补链育强,瞄准“高精尖”项目,实行精准招商,提高招商实效。三是由数量集聚向质量效益转变,要切实改变以往贪大求洋、盲目圈地、重“量”不重“质”,“捡到篮子都是菜”的招商方式。
其次是企业创新。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创新驱动必须突出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一是突出科技创新。重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产学研合作,加快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二是突出品牌建设。树立向品牌要效益意识,制定企业品牌发展战略,突出区域品牌、产业品牌、技术品牌建设。三是重视营销创新。主动适应国家扩大消费的政策导向,注重企业营销方式和模式创新,要以互联网思维来创新企业的营销观念、营销方式和营销内容。
第三是体制创新。当前,新升级国家高新区普遍存在职能不全、行政式管理、无序化竞争扩大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和创新。改革和创新园区体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封闭管理,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必须独立运行,减少行政干预;二是简政放权,对进入的项目和企业,审批权必须全面下放,确保园区的事高新区办结;三是企业化运作,以市场的理念、手段、模式来管理运作园区。
由“单一主导型”向“融合发展型”转变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是国家高新区发展的根本。当前,很多地方都以高新区的形式来积聚产业、形成规模效益,但是不少新升级国家高新区都是简单将工业企业聚集在一起的低级形态的方式存在,这种低级形态存在方式表现在:一是在聚集产业方面只注重引进工业企业,盲目追求数量,忽视工业企业内在关联性和相互渗透性,难以形成产业链,难以形成企业聚集带来的规模效应,因而难以保持园区持续发展的动力。二是在聚集产业、形成产业集群的过程中,只注重发展核心产业本身,过度依赖加工制造环节,有限的分工深化、细化所产生的对研发、设计、营销、金融、广告、咨询、物流等外围服务业的发展则严重滞后,导致为整个产业集群发展服务的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不配套,制约整个产业可持续的、更高层次的发展。新常态下,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要改变传统就产业论产业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要整合园区发展资源,增强错位发展、互补发展意识,以工业带动服务业发展,以服务业推动工业发展,促进两者之间的融合发展,占领科技发展的制高点。
对此,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应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推动传统产业向产业链、集群化发展。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应以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为核心,不断注入科技含量、创新元素,促进传统产业的企业提质增效和产业有机更新。二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围绕服务园区产业集群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特别是要抢抓当前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等发展机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融资租赁、研发创意、检验检测、职教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包括互联网+相关产业,配套型生产性服务业,基础型、潮流型生活性服务业等提升园区发展的档次和水平。
由“工厂集中区”向“产城复合区”转变
近年来,为了避免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功能互相干扰,不少新升级国家高新区都按照功能分区的原则来指导规划建设。在这种建设模式下,产业固然能够集聚和高效发展,但是城市生产、生活空间布局逐渐分离,带来了居住和就业的割裂,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城市和社会问题。目前,不少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远离城市,白天有人上班,可是夜晚漆黑一片,见物不见人,缺乏社区单元,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只见工厂不见城镇,导致产业发展在达到一定程度后,难以再继续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不能再简单地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
面对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升级国家高新区的建设模式也应秉承以人为核心、多元要素均衡协调发展的理念,要实现园区与城市在资金、市场、技术、资源等各方面的有机结合,要推动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协同并进,相辅相成,建设“产中有城”、“城中有产”的产城一体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园区。“产中有城”就是要在产业区内部完善城市生活服务配套,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社区,实现生产与生活的有机联动。“城中有产”就是要在新城加快形成功能性产业支撑,突出高起点、高定位和高端功能,促进园区发展从形象塑造向功能塑造提升。产城一体就是要在产业区和新城当中统筹规划各类功能要素、产业要素、生活要素,并做到合理配置,实现产业区与新城一体化融合发展。一是产业要高级化。要提升园区产业能级,注重产业链纵向延伸,积极发展高能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通过引入产业链的高端环节优化产业结构体系,支撑产城融合深化。二是功能要复合化。突出功能复合,应在制造功能基础上积极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的服务功能,精心规划多业态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园区从单一功能向多元功能转变。三是环境要生态化。要注重生态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打造优质的就业创业环境,绿色、低碳、环保的宜居安居环境和满足人的教育、娱乐、休闲等精神文化需求。
由“政府投入型”向“政社结合型”转变
高新区开发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无论是从土地开发到配套建设,还是从产业孵化到产业扶持,高新区开发的全过程都离不开资金推动,资金问题始终是高新区开发永恒的重点和难题。
当前,大部分新升级国家高新区的建设资金来源都是以政府投资、银行融资、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等方式存在的依靠政府投入为主的模式进行解决。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融资难度加大。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经过近年来的开发建设,不少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形成大量固定资产的同时,也背负着沉重的负债压力。随着国家收紧土地政策,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取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管、修改预算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往依靠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来源方式将会变得越来越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要求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且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的政策。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要破解政府投入模式带来的重重压力,就必须创新园区建设模式,以经营高新区的理念,逐步构建高新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目前来看,今后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政府财政投入、园区土地出让金和税收返回、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和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及债券等传统途径,这一途径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会是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开发的主要资金来源。二是社会融资途径。如BOT、BT、PPP和融资租赁等方式。三是资本运作途径。如信托、保险资金、证券资管、公募基金、房地产基金等,还有近年新出现的政府债和资产证券化等各类新型资本运作模式。
由“行政管理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
目前,国家高新区的管理模式大体有三种:以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形式在园区内行使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管理权限;以园区开发公司的形式担负管理与开发的双重职能;以政园合一型管理模式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承担开发建设任务,也承担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这三种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以行政管理为主,因此都容易受到行政因素干扰,都容易冲击园区的经济开发管理功能。
面对新常态的新形式、新变化、新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牢牢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加明确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则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要正确厘清市场和政府、企业和政府、社会和政府的关系,理顺改革和发展、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的关系。作为市场主体相对集中的国家高新区,理应减少政府行政行为的直接干预,更多地依靠市场手段指导园区管理和运行,以便真正激发企业活力、市场活力。今后,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在管理和运营中应该大胆探索以下三种模式:一是委托专门机构负责专业的具体工作,如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招商。二是合作及合资创办主题园区。三是以园区开发商的模式按照产业园区整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全面负责一定区域内的投资、开发、建设、招商、维护、运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