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2-11 点击:次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推进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建设。结合各方关注的问题,现就《通知》及配套文件关键要点解读如下:
一
什么是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
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是推进国家算力互联互通体系建设的核心抓手和关键承载,采用“1+M+N”架构,由1个已建成发布的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节点(国家节点)、M个区域节点和N个行业节点共同构成。区域节点面向算力需求旺盛地区提供标识注册、资源汇聚等综合性支撑服务,行业节点聚焦重点行业提供市场化服务并接入区域节点,所有节点遵循“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则”运行,提升公共算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助力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算力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人工智能算力供给,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当前,算力互联互通成为产业共识,各方已积极开展技术路径探索与工程实践。
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任务要求,研究制定《通知》。
三
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如何建?
《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作为《通知》的配套文件,紧密衔接《通知》部署要求,聚焦“1+M+N”体系构建重点任务,规范了节点建设的核心系统、参与主体、工作流程,明确了区域、行业节点建设的管理职责,是各地、各行业推进节点建设的重要遵循。
四
《建设方案》明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哪些?
《建设方案》聚焦节点核心功能落地,明确建设六大核心系统。一是国家算力互联网(区域、行业)服务中心,为节点的前端门户,提供标识注册、算力交易、任务调度和数据分发等运营服务。二是算力标识管理系统,接收服务中心注册信息,按算力互联互通等标准完成算力标识赋码,提供标识解析服务,支撑基于算力网关的标识管理。三是算力资源汇聚系统,与算力资源服务商接口标准化适配,接入各类算力资源,实现对区域算力的管理。并通过与国家节点交互,实现全域算力资源感知。四是算力选择系统,获取参数并构建信息库,提供参数检索、推荐等服务,可接通数据定向传输服务,支撑路径精准选择与数据高效传输。五是算力运行安全监测系统,通过算力标识网关实时获取算力资源侧、平台侧、互联调度侧、应用侧的业务信息,实现算力运行安全监测。六是安全保障系统,构建网络、数据、业务、应用全维度安全防护体系,覆盖漏洞扫描、安全管控、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全方位保障节点安全。
五
《建设方案》的参与角色有哪些?
《建设方案》明确五类参与主体的功能定位与服务商类别。一是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主体,由地方企事业单位负责建设运营,提供算力互联互通统筹调度服务。二是算力资源提供商,为用户提供通算、智算、超算等软硬件计算能力的主体,包含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等。三是算力转售调度服务商,为用户提供算力交易任务分发与执行保障服务的主体,包含云服务商、基础电信企业、节点运营主体等。四是算力应用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科学计算、算力卡、云手机、云电脑等基于算力资源封装应用服务的主体,包含云服务商、基础电信企业、软件服务商等。五是算力专线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云专网等算力专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保障算力资源高效调度与低时延连接,包含基础电信企业,算力云专网运营企业等。
六
《建设方案》的核心工作流程是什么?
《建设方案》明确五大核心工作流程。一是入网入市,算力资源提供商在服务中心完成注册认证,依托算力标识管理系统获取唯一算力标识,在国家节点备案后,纳入区域算力标识库完成算力资源入网入市;算力专线服务商可在算力选择系统中开通线路。二是资格获取,算力转售调度服务商在服务中心完成注册认证,取得算力资源转售调度资格。三是资源汇聚,算力资源汇聚系统与算力资源提供商通过标准接口对接实现汇聚。四是互联调度,用户向服务中心(含转售调度服务商)提交资源使用需求,服务中心协调其他转售调度服务商,通过算力资源汇聚系统和算力选择系统,检索用户需求的算力与网络参数信息。五是市场监测,节点系统通过接口获取资源业务、平台业务、互联调度业务、应用业务的监测信息,统一上报至国家节点,实现算力市场全流程管理。
七
节点申报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节点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要求。一是申报对象方面,区域节点由地方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申报;行业节点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局推荐重点行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体方式申报。二是申报条件方面,申报应注明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其中建设主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持续资金保障能力;运营主体应持有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业单位除外),具有运营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条件,近3年未有重大失信记录。
八
如何申报节点?
申报对象应按《通知》附件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于2026年4月1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