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农业产业融合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6-01-21 点击:次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是国家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持续支持各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有效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注入了强劲动力。
2026年新一轮的项目申报即将启动,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储备项目支持方向、重点、申报条件等,总体上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有关要求执行,注重产业基础、融合水平和带动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相关部门积极申报。
政策依据:
2021-202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明确继续支持创建这三类农业产业融合项目。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意见》提出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该文件释放出五大信号:改革意味更浓厚、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首提“农业新质生产力”、城乡融合背景下的“乡村全面振兴”。
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文件进一步强调,要深入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建议》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并专章从农业、农村、农民三个维度对“三农”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释放出了强农、惠农、富农的强烈信号。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部署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工作程序等内容,明确到2030年累计创建认定示范区不超过500个,重点建设粮食产业、养殖业、优势特色产业、智慧农业、都市农业、旱作农业等6类示范区,推动有条件的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形成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
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安排
1. 项目储备期(截至2026年2月10日,具体以文件发布为准)
完成产业梳理、短板补齐及初步方案编制工作;正式文件报送《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储备信息表》,同步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完成线上上传,确保项目纳入部级项目储备库。
2. 材料完善与上报阶段(2026年3月—4月)
密切跟踪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正式通知及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工作指南,据此完成申报材料最终定稿,并按要求开展逐级上报工作。
3. 评审答辩阶段(2026年5月—7月)
全力配合部、省两级评审工作,扎实做好答辩筹备,保障评审环节有序推进。
4. 项目建设与绩效管理阶段(2026年9月后,立项成功前提下)
全面启动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要求,保障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统筹推进中期评估及最终验收各项准备,确保项目建设成效达标。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核心定位:在县域范围内,打造生产、加工、科技、品牌等要素高度集聚,产业链条完整、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
支持内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品牌升级、农业绿色发展、智慧农业建设、联农带农增收。
核心申报主体:县(市、区、旗)级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国家级的申报通常在每年3月左右启动。
补助标准:对批准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给予奖补支持。通过竞争遴选的每个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第一次绩效评估和通过第二次绩效评估,分别奖补0.3亿元、0.3亿元、0.4亿元。
资金使用红线:不得用于楼堂馆所、一般性市政建设、人员工资等无关支出。
申报流程:
结合2025年政策要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将全部采用竞争遴选,2026年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将遵循“储备库筛选-逐级审核-竞争遴选-公示立项”的流程:
县级/乡镇政府编制申报方案,经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遴选后报省级部门;省级部门采用竞争遴选方式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或书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与首批资金。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
核心定位:在全省范围内,围绕一个优势特色产业,串起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形成规模庞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带。
支持对象:所选产业应突出体现我省农业产业优势特色,是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聚焦1个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跨县域布局、龙头企业引领、多方主体参与、现代要素聚集、全产业链开发,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农业产业经济带;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以市(州)政府或市(州)办公室文件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础较好,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省内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列入省级农业农村五年发展规划的优先纳入储备项目;申报时应以地级市为单位申报,原则上覆盖的县(市、区)数量不超过5个,项目县之间应实现产业链上的功能互补、分工明确。
支持内容: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核心申报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国家级的申报通常在每年3月左右启动。
补助标准:通过竞争遴选的每个奖补资金总额2亿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第一次绩效评估和通过第二次绩效评估,分别奖补0.6亿元、0.7亿元、0.7亿
资金使用红线: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旅游设施等无关建设。
申报流程:
结合2025年政策要求,2026年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将遵循“储备库筛选-逐级审核-竞争遴选-公示立项”的流程:
县级/乡镇政府编制申报方案,经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遴选后报省级部门;省级部门采用竞争遴选方式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或书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与首批资金。
三、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核心定位: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聚焦一个农业主导产业,推动产加销、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镇一业”的乡村经济高地。
支持内容: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个农业主导产业,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二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支持建设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是探索金融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新路径。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金融服务和科技支撑不足的问题,促进产业持续发展。四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在此基础上,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经营中的冷藏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创新支持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共同发展镇域经济。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
申报时间:国家级的申报通常在每年3月左右启动。
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个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资金总额1000万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分别奖补300万元、700万元。
申报流程
(1)下达申报指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各省申报建设的数量指标。计划单列市不单独安排指标,由所在省份统筹安排,每个县每年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2)申报材料填写。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建设条件和申报数量,公开组织申报。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乡)政府为实施主体,申报建设的县(市)要认真填写《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撰写实施方案等材料。(3)各省组织遴选,复核推荐。各省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开展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名单。各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须以农计财文联合提交推荐函,申报表、实施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报送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复核、发文公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对照建设条件,对各省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后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公示后批准启动建设。未通过复核的,减少建设数量,不再递补。
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不仅是资金支持,更是产业升级、区域发展的重要机遇。希望各相关部门把握时机,积极筹备,争取在2026年的申报中脱颖而出,为推动本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