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申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指南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10-27 点击:次
2025年10月10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送审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21年启动以来,示范县和示范区创建取得积极进展,有效提升了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有力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要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创建认定一批示范县、示范区,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示范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严格创建项目管理,完善示范创建管理规程,严格项目评审程序,优化监测评价体系。指导各地围绕粮食产能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深化农村改革等重点任务,先行先试探索一批务实管用的模式路径,打造一批可学可鉴的实践样板。要及时总结各地创建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引导各地照着典型学、跟着先进干,确保示范创建取得实效。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抓手与关键载体,作为探索机制模式、积累实践经验、示范引领全国农业现代化的先行标杆,其以县(市、区、旗)为创建主体,聚焦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升,构建起层次清晰、梯次推进的发展格局 ——2021 年 12 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首批 100 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北京市平谷区等地区入选。2022 年 8 月,三部门公布了 100 个 2022 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县(市、区)名单,北京市密云区等地区入选。2023 年,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再次确定了 100 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湖北省钟祥市等地区位列其中,为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历年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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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基础
一是生产基础较好
农业生产结构优化,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基本形成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生产结构。
二是装备水平较高
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例较高,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业用电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机制初步建立,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数字化技术应用普遍。
三是产业链基本健全
已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能力较强,物流设施初具规模,产业链条较为完整,产业集中度、融合水平较高。
四是经营体系较为完备
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较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较高,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较好。
五是农业环境较为友好
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农业生产清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高,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广泛应用,基本实现绿色化转型、生态化发展。
六是政策支持保障有力
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县域城乡融合等方面制定了创新性强、实用管用的政策措施。
1、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坚决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良种推广与关键技术集成应用,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切实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聚焦生物育种、智慧农业等前沿领域,推动智能农机、设施农业等先进装备与技术应用,优化数据、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配置,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核心驱动力。
3、推动农业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拓展农旅康养、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强化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建设,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4、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节水节能技术推广,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
5、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创新联农带农模式,通过就业带动、股份合作等多渠道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6、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域产业协同与城镇枢纽功能,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三)申报程序
依据2023 年创建通知,布局延续 “县域主体、梯次推进” 的整体框架,同时突出 “分类指导、特色定位” 的精准性,具体呈现三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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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覆盖兼顾均衡与重点
: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布局,既覆盖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都市农业圈,也重点向脱贫地区、丘陵山区等短板区域倾斜,推动不同资源禀赋地区形成差异化发展模式。例如对粮食主产区,聚焦产能提升;对脱贫地区,侧重 “小而精” 特色产业培育;对东部发达地区,强化智慧农业、都市农业示范引领。 -
产业导向聚焦核心领域
:围绕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智慧农业、都市农业四大核心方向布局,其中粮食安全是重中之重,明确将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的重点区域纳入创建范围,确保示范区在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上发挥表率作用。同时推动农业与加工、物流、旅游、康养等业态深度融合,构建全链条发展格局。 -
主体遴选突出基础优势
:优先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所在县(市、区)申报,要求创建单位具备扎实的农业基础、明确的发展路径和强有力的政府保障,避免 “撒胡椒面” 式布局,确保示范质量与带动效应。
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创建”的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此内容根据2023年相关通知整理,具体请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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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项目资金: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政策要求,统筹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资金等,集中支持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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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示范区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这是根据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强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要素保障的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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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倾斜:协调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推动将信贷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加大对示范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这是落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示范区要素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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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创新运用 PPP、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仓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示范区开展对接、投资兴业,依据是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支持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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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明确 “规划建设用地” 和 “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的具体面积和四至范围。该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