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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6-09 点击:

《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5—2027年,重点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保持年均增长8%左右。

 

阶段性目标:

 

2025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8个。

 

2026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9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6个。

 

2027年底:集群营业收入达到4.5万亿元,超千亿元集群达到10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8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实施六大行动

 

(一)“共享智造”拓展行动

 

推动共享智造普及提升:

 

支持集群内企业围绕原材料集采、产品集销、关键环节、核心设备、生产要素等开展共享应用。

 

2025年发布“共享智造”工作指南,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培树10个省级“共享智造”标杆,具备条件的集群全面推广“共享智造”模式。

 

到2027年底,推动“共享智造”从单一环节共享跃升至制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融合共享。

 

建立集群共享数字化平台:

 

组建集群数字化转型服务联盟,推进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集群落地。

 

2025年新建5个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方面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17个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共享智造”支撑能力。

 

到2027年底,集群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领跑者”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建设钢铁供应链平台:

 

支持钢铁企业联合搭建供应链平台,开展原料集采、备品备件联采联储、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2025年底完成平台市场化建设并上线运营,持续推动平台与18个重点用钢集群深化合作,促进用钢集群降本增效。

 

(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探索“众筹科研”模式:

 

针对集群共性技术需求,组织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创新平台、社会机构等共同筹集资金开展联合攻关。

 

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探索实施一批众筹科研项目,总结推广经验模式,逐步形成“共投、共研、共担、共赢”的市场化研发创新机制。

 

建立集群创新服务体系:

 

线上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线下组建集群科技特派团,聚焦前沿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需求,开展项目凝练、科技孵化、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

 

给予集群科技特派团适当工作经费。

 

搭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集群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推动集群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龙头企业培优培强行动

 

培育优质企业:

 

支持集群内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战略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

 

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跑者”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推动企业并购上市: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规模扩张。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加强项目建设招引:

 

聚焦集群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企业。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集群产业配套能力。

 

(四)质量标准提质升级行动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加强集群内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支持企业建立内部检验检测实验室,提高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分期分批在集群“领跑者”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

 

2027年实现全覆盖,建立集群企业首席质量官服务平台,共享“质量云课堂”、典型案例,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实施标准引领:

 

引导集群优质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主持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以标准引领集群产业转型升级。

 

(五)“冀有特色”品牌培育行动

 

打造特色品牌:

 

鼓励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统一品牌标准、统一宣传营销,做优做强河北集群区域品牌。

 

总结推广集群打造区域品牌成功经验,加强与国际知名品牌合作,提升产品设计国际化水平。

 

探索开展河北省工业品直播,加快推动“河北智造”品牌矩阵建设,培育一批制造业知名品牌。

 

助力集群抱团出海:

 

组织集群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集群品牌推广活动。

 

支持集群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

 

搭建会展平台:

 

定期举办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博览会,展示集群发展成果,促进集群企业交流合作。

 

支持各地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展会,提升集群品牌知名度。

 

(六)要素保障优化行动

 

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集群内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

 

鼓励高层次人才到集群企业创新创业,落实人才政策,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保障。

 

开展金融赋能: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集群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支持集群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优化集群内土地资源配置,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推动集群内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支持政策

 

支持集群“领跑者”企业:对协作协同作用明显的“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的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近两年创新能力较强,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集群科技特派团:建立集群创新服务体系,线上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线下组建集群科技特派团,开展“一站式”服务,给予集群科技特派团适当工作经费。

 

支持标准制修订:对主持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以标准引领集群产业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工作的统筹协调。

 

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

 

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集群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集群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集群发展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集群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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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5-06-09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5—2027年,重点特色产业集群营业收入保持年均增长8%左右。

 

阶段性目标:

 

2025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8个。

 

2026年底:营业收入超千亿元集群达到9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6个。

 

2027年底:集群营业收入达到4.5万亿元,超千亿元集群达到10个,百亿元龙头企业达到28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实施六大行动

 

(一)“共享智造”拓展行动

 

推动共享智造普及提升:

 

支持集群内企业围绕原材料集采、产品集销、关键环节、核心设备、生产要素等开展共享应用。

 

2025年发布“共享智造”工作指南,建立多维度评价体系,培树10个省级“共享智造”标杆,具备条件的集群全面推广“共享智造”模式。

 

到2027年底,推动“共享智造”从单一环节共享跃升至制造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融合共享。

 

建立集群共享数字化平台:

 

组建集群数字化转型服务联盟,推进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集群落地。

 

2025年新建5个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方面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17个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共享智造”支撑能力。

 

到2027年底,集群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领跑者”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建设钢铁供应链平台:

 

支持钢铁企业联合搭建供应链平台,开展原料集采、备品备件联采联储、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2025年底完成平台市场化建设并上线运营,持续推动平台与18个重点用钢集群深化合作,促进用钢集群降本增效。

 

(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探索“众筹科研”模式:

 

针对集群共性技术需求,组织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创新平台、社会机构等共同筹集资金开展联合攻关。

 

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探索实施一批众筹科研项目,总结推广经验模式,逐步形成“共投、共研、共担、共赢”的市场化研发创新机制。

 

建立集群创新服务体系:

 

线上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线下组建集群科技特派团,聚焦前沿科技创新和关键技术需求,开展项目凝练、科技孵化、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

 

给予集群科技特派团适当工作经费。

 

搭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集群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推动集群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龙头企业培优培强行动

 

培育优质企业:

 

支持集群内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战略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

 

2025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跑者”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推动企业并购上市: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规模扩张。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加强项目建设招引:

 

聚焦集群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企业。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升集群产业配套能力。

 

(四)质量标准提质升级行动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加强集群内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支持企业建立内部检验检测实验室,提高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分期分批在集群“领跑者”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

 

2027年实现全覆盖,建立集群企业首席质量官服务平台,共享“质量云课堂”、典型案例,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实施标准引领:

 

引导集群优质企业牵头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主持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以标准引领集群产业转型升级。

 

(五)“冀有特色”品牌培育行动

 

打造特色品牌:

 

鼓励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统一品牌标准、统一宣传营销,做优做强河北集群区域品牌。

 

总结推广集群打造区域品牌成功经验,加强与国际知名品牌合作,提升产品设计国际化水平。

 

探索开展河北省工业品直播,加快推动“河北智造”品牌矩阵建设,培育一批制造业知名品牌。

 

助力集群抱团出海:

 

组织集群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集群品牌推广活动。

 

支持集群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

 

搭建会展平台:

 

定期举办河北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博览会,展示集群发展成果,促进集群企业交流合作。

 

支持各地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展会,提升集群品牌知名度。

 

(六)要素保障优化行动

 

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集群内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

 

鼓励高层次人才到集群企业创新创业,落实人才政策,提供住房、子女入学等保障。

 

开展金融赋能: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集群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支持集群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优化集群内土地资源配置,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推动集群内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支持政策

 

支持集群“领跑者”企业:对协作协同作用明显的“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的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近两年创新能力较强,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集群科技特派团:建立集群创新服务体系,线上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线下组建集群科技特派团,开展“一站式”服务,给予集群科技特派团适当工作经费。

 

支持标准制修订:对主持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团体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以标准引领集群产业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提档升级工作的统筹协调。

 

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

 

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集群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集群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集群发展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集群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