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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北京市对获评2024年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项目名单公示!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5-27 点击:

2025年5月23日,北京市对获评2024年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拟支持项目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名单包括了北京市顺义区航空装备配套产业集群、北京市密云区测控装备产业集群和北京市海淀区机器人产业集群三个项目,每个项目北京市给予的奖励金额均为200万元!

 

2025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发布,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下面小编给各位介绍一下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的要点!

 

01

项目背景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导,以《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为依据展开。目的是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

 

02

核心条件

地域定位:集群需定位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主导产业为县域支柱或特色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

 

产业特征: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突出,资源要素集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

 

03

8方面关键指标

(一)核心竞争力

1.规模与增速

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均≥40 亿元,中小企业产值占比≥70%,主导产业占比≥70%,年均增速>10%。

 

2.品牌影响力

集群主导产业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细分领域全国领先,集群品牌知名度高,占地面积一般≤100 平方公里。

 

(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头部企业:拥有至少 1 家主导产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或拥有不少于10 家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产业链协同

协作机制: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机制完善,建立通用生产设备、物流、仓储、人力、设计等共享机制,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强。

 

(四)协同创新能力

研发投入:近三年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有效发明专利年均增长率≥15%,每万人拥有量≥15 个。

 

创新平台:建立多元创新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紧密,参与标准制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五)数字化转型

基础设施: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15%,实现企业数据联通。

 

应用成效:引入数字化解决方案,开展新模式探索,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

 

(六)绿色化发展

低碳转型: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资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治理有效。

 

行业标准:高耗能 / 高用水行业能效、水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

 

(七)开放合作

国际参与:参与国际合作机制或交流活动,通过海外分支机构推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八)治理服务能力

管理架构:设立管委会,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政策宣贯全覆盖。

 

规划制定:制定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目标清晰、措施可行。

 

04

动态管理要求

有效期:认定集群有效期为 3 年,期满需复核,复核通过可延长 3 年。

 

撤销情形:若发生重大事故、虚假申报或未履行监测义务,将撤销认定。

 

05

组织实施

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

 

审查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推荐数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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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北京市对获评2024年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项目名单公示!

2025-05-27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2025年5月23日,北京市对获评2024年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拟支持项目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名单包括了北京市顺义区航空装备配套产业集群、北京市密云区测控装备产业集群和北京市海淀区机器人产业集群三个项目,每个项目北京市给予的奖励金额均为200万元!

 

2025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发布,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下面小编给各位介绍一下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的要点!

 

01

项目背景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导,以《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为依据展开。目的是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

 

02

核心条件

地域定位:集群需定位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主导产业为县域支柱或特色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

 

产业特征: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突出,资源要素集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

 

03

8方面关键指标

(一)核心竞争力

1.规模与增速

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均≥40 亿元,中小企业产值占比≥70%,主导产业占比≥70%,年均增速>10%。

 

2.品牌影响力

集群主导产业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细分领域全国领先,集群品牌知名度高,占地面积一般≤100 平方公里。

 

(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头部企业:拥有至少 1 家主导产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或拥有不少于10 家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产业链协同

协作机制: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机制完善,建立通用生产设备、物流、仓储、人力、设计等共享机制,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强。

 

(四)协同创新能力

研发投入:近三年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有效发明专利年均增长率≥15%,每万人拥有量≥15 个。

 

创新平台:建立多元创新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紧密,参与标准制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五)数字化转型

基础设施: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15%,实现企业数据联通。

 

应用成效:引入数字化解决方案,开展新模式探索,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

 

(六)绿色化发展

低碳转型: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资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治理有效。

 

行业标准:高耗能 / 高用水行业能效、水效水平高于行业基准值。

 

(七)开放合作

国际参与:参与国际合作机制或交流活动,通过海外分支机构推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八)治理服务能力

管理架构:设立管委会,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政策宣贯全覆盖。

 

规划制定:制定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目标清晰、措施可行。

 

04

动态管理要求

有效期:认定集群有效期为 3 年,期满需复核,复核通过可延长 3 年。

 

撤销情形:若发生重大事故、虚假申报或未履行监测义务,将撤销认定。

 

05

组织实施

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

 

审查推荐: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推荐数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