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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丨关于发布2024年度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4-09-18 点击:

充电基础设施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是电动汽车推广普及的必要配套设施。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推动能源消费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绿色出行”为目标,按照“车桩相宜、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全省充电基础设施科学有序发展,有效保障省内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需求。未来,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将从规模覆盖的培育期逐步迈入提质增效的成长期。为加快我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四川位于中国西南部,地处长江黄河上游,素有“天府之国”美誉。全省面积48.6万平方公里,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和陕西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壤,辖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作为中国发展的战略腹地,四川正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368万人,呈净流入态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ꎻ地区生产总值(GDP)60132.9亿元,人均GDP突破7万元。

在国家新能源汽车(含电动汽车)支持政策的推动下,人民群众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和认可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迅速发展。“十四五”期间,四川省大力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渗透率①逐年攀升,2023年底数量达89.63万辆,年均增速71.3%,年均渗透率为20.9%。

充电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全省现已建成投运充电桩32万台、额定功率533万千瓦,分别较“十三五”末增长8.2倍、3.7倍。2023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月均充电量2亿千瓦时,月充电量多次位列全国前三ꎻ年平均时长利用率②7.8%,年平均功率利用率③3.99%,年最大瞬时功率利用率④28.17%,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已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初具雏形。以“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交通走廊为重点,高标准推动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城际快充网络初步形成ꎻ以“两区(办公区、居住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形成快慢结合的城市充电网络,核心区域服务半径达1.7公里ꎻ结合城镇化推进工作,以县级城市公共直流快充场站为重要场景的农村充电网络加快建设。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建成投运,汇集充电运营商934个、充电站5793座、充电桩71096台,有效促进了不同平台、企业间信息数据整合,基本实现了省内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广应用“川逸充”应用软件(APP),范围覆盖大型商超、驻车换乘(P+R)停车场、公园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初步实现了一个APP畅行全四川。

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持续完善。不断优化充电基础设施顶层设计,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涵盖规范充电市场管理的市场准入、审批手续、建设标准、运行维护等建设运营制度和激发充电行业活力的电价支持、建设补贴等激励政策,形成良好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ꎻ指导地方印发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方案,促进充电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应用成果丰硕。在全国率先推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⑤建设运营模式,建成“统建统服”小区634个、充电桩7000余台,解决近3万辆私家车充电难题。提前布局车网融合互动技术,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参与需求侧响应7次、最大响应能力达81万千瓦。推动成都市建设全国首创的“路侧充电+储能平急两用基础设施”,支持宜宾市建设全国重卡换电应用试点城市和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四川已形成规模超前、覆盖广泛、高效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着眼未来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趋势,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整体发展布局不够均衡。截至2023年底,成都平原和川南经济区充电基础设施占全省比例超90%,其中63%集中在成都市,大城市和中心城市集中化发展明显,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布局不足。城市内部主要集中在主城区、核心商圈等,城区边缘和农村地区则布局较少。农村现有公共充电桩仅9000余台,乡镇覆盖率不足40%,与国家要求的全覆盖目标差距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化发展布局与基础保障性需求存在差距。居住区建桩仍有瓶颈。截至2023年底,我省尚未出台居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指导政策,部分城市老旧小区因供电设施容量不足、权属复杂、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等原因,充电基础设施安装难ꎻ部分新建居住区未落实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和配变电设施增容空间等要求。行业良性发展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市场竞争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出于抢占市场份额的考虑,重建设轻运营,部分充电桩无效闲置、损坏难修复、利用率低。另一方面,大部分充电基础设施盈利模式单一,仅通过收取服务费获取收益。受公用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高速公路等特殊领域建设运营成本高等情况影响,全省大多数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行业总体盈利能力不足、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三)发展形势

当前,全国电动汽车进入市场驱动的加速发展新阶段,预计2030年全省电动汽车渗透率将达到45%,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全面增长,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和覆盖率将持续提升。为满足人民群众清洁化、智慧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未来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将逐渐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也将从扩大规模迈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对充电速度、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智能化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将成为主要增长点。随着电动汽车技术加速发展,电动汽车驾乘体验持续提升、购置成本逐步降低,私人电动汽车增长明显,2023年全省新增电动汽车约34万台,其中私人电动汽车占比约80%。未来,在政策引导、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的驱动下,私人电动汽车将持续高速增长,成为未来交通电动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领域。综合考虑充电便捷性、经济性等因素,私人电动汽车用户普遍期待拥有私人桩,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特殊领域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随着超级快充、大功率电池等技术的迅速发展,充电效率大幅提升,与加油时长基本相当逐渐成为现实。在高速公路、旅游公路沿线服务区、机场和高铁枢纽站等特定领域和场景,电动汽车用户对于快速充电的需求更为强烈,超级快充等大功率充电技术的应用将会更加广泛。

车网融合互动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电动汽车与电网之间信息和能量交互的纽带,通过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等形式,参与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有效平衡电动汽车充电和电力系统调度需求,提升电网调峰调频、应急响应能力。

行业发展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一方面需要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水平,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在国家“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政策引导下,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也将进一步优化场站布局,提升场站运维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国家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电动汽车需要,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统筹谋划、因地制宜。省级层面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市级层面按照“自(专)用充电为主、公用补电为辅”的思路,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建设规模、发展时序。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充分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促进行业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营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环境。均衡发展、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充电网络,优化设施结构,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运营管理,促进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电动汽车下乡和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管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重点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科学管理、创新融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守牢安全底线。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鼓励充电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与智慧交通、智慧能源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加快推动城市智能有序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稳步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全面补齐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加速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网络ꎻ推广先进技术研发和智能化产品应用,完善标准规范,强化市场行业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形成共享开放、经济便捷、安全可靠、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体系。2025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86万台,额定功率达到1300万千瓦ꎻ2030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3万台,额定功率达到2956万千瓦,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充电网络布局

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以“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优质高效”为目标,围绕“两区”“三中心”等重点区域,补强补齐城市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市边缘有序延伸,实现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在城市道路沿线布局便捷高效的“公共快速充电网”,在居住区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智慧有序充电网”,在办公区鼓励建设向公众开放的“专用共享充电网”,在“三中心”等区域建设快慢结合的“集中补能充电网”。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制定建设计划,在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物流车、工程运输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换电模式。

建设快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以“四向八廊”综合交通走廊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枢纽集群为主骨架,在高速公路、重点旅游线路、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适时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利用移动充电基础设施等方式提升高速公路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充电网络。以“全面覆盖、有效保障”为目标,加快建设农村充电网络,推动与城市、城际充电网络融合发展。围绕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思路,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逐步从城乡融合片区向农村片区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农村居民出行等实际需求,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国省干线向农村公路延伸ꎻ在县级城市城区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中心城镇向其他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区域延伸。

(二)加快重点区域设施建设

全力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指南,明确管理程序、优化支持政策,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和物业主管部门指导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机制。新建居住区,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要求纳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环节进行管理。既有居住区,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完善类设施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同步改造配套供配电设施,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鼓励通过“统建统服”、有序充电等方式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因地制宜推动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县(市、区)域为基本单元,结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配电网规划,制定县乡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或工作计划,优化完善布局。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客运车站、商业建筑、公共停车场、普通公路服务区、对社会开放的养护管理站(道班、工区)、加油站等区域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采用单枪功率大于60千瓦的直流快充设备。对企业投资意愿不高的偏远地区,鼓励利用乡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的办公场所土地、变压器资源提供兜底充电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探索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推广普及新模式。2025年,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其余市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全省农村地区公共充电桩数量达2.2万台,充电桩额定功率达132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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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丨关于发布2024年度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9-18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点击:

充电基础设施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是电动汽车推广普及的必要配套设施。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推动能源消费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绿色出行”为目标,按照“车桩相宜、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全省充电基础设施科学有序发展,有效保障省内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需求。未来,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将从规模覆盖的培育期逐步迈入提质增效的成长期。为加快我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四川位于中国西南部,地处长江黄河上游,素有“天府之国”美誉。全省面积48.6万平方公里,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和陕西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壤,辖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作为中国发展的战略腹地,四川正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368万人,呈净流入态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5%ꎻ地区生产总值(GDP)60132.9亿元,人均GDP突破7万元。

在国家新能源汽车(含电动汽车)支持政策的推动下,人民群众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和认可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迅速发展。“十四五”期间,四川省大力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渗透率①逐年攀升,2023年底数量达89.63万辆,年均增速71.3%,年均渗透率为20.9%。

充电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全省现已建成投运充电桩32万台、额定功率533万千瓦,分别较“十三五”末增长8.2倍、3.7倍。2023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月均充电量2亿千瓦时,月充电量多次位列全国前三ꎻ年平均时长利用率②7.8%,年平均功率利用率③3.99%,年最大瞬时功率利用率④28.17%,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已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初具雏形。以“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交通走廊为重点,高标准推动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城际快充网络初步形成ꎻ以“两区(办公区、居住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形成快慢结合的城市充电网络,核心区域服务半径达1.7公里ꎻ结合城镇化推进工作,以县级城市公共直流快充场站为重要场景的农村充电网络加快建设。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建成投运,汇集充电运营商934个、充电站5793座、充电桩71096台,有效促进了不同平台、企业间信息数据整合,基本实现了省内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广应用“川逸充”应用软件(APP),范围覆盖大型商超、驻车换乘(P+R)停车场、公园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初步实现了一个APP畅行全四川。

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持续完善。不断优化充电基础设施顶层设计,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涵盖规范充电市场管理的市场准入、审批手续、建设标准、运行维护等建设运营制度和激发充电行业活力的电价支持、建设补贴等激励政策,形成良好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ꎻ指导地方印发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方案,促进充电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应用成果丰硕。在全国率先推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⑤建设运营模式,建成“统建统服”小区634个、充电桩7000余台,解决近3万辆私家车充电难题。提前布局车网融合互动技术,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参与需求侧响应7次、最大响应能力达81万千瓦。推动成都市建设全国首创的“路侧充电+储能平急两用基础设施”,支持宜宾市建设全国重卡换电应用试点城市和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四川已形成规模超前、覆盖广泛、高效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着眼未来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趋势,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整体发展布局不够均衡。截至2023年底,成都平原和川南经济区充电基础设施占全省比例超90%,其中63%集中在成都市,大城市和中心城市集中化发展明显,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布局不足。城市内部主要集中在主城区、核心商圈等,城区边缘和农村地区则布局较少。农村现有公共充电桩仅9000余台,乡镇覆盖率不足40%,与国家要求的全覆盖目标差距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化发展布局与基础保障性需求存在差距。居住区建桩仍有瓶颈。截至2023年底,我省尚未出台居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指导政策,部分城市老旧小区因供电设施容量不足、权属复杂、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晰等原因,充电基础设施安装难ꎻ部分新建居住区未落实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和配变电设施增容空间等要求。行业良性发展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市场竞争初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出于抢占市场份额的考虑,重建设轻运营,部分充电桩无效闲置、损坏难修复、利用率低。另一方面,大部分充电基础设施盈利模式单一,仅通过收取服务费获取收益。受公用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高速公路等特殊领域建设运营成本高等情况影响,全省大多数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行业总体盈利能力不足、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

(三)发展形势

当前,全国电动汽车进入市场驱动的加速发展新阶段,预计2030年全省电动汽车渗透率将达到45%,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全面增长,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和覆盖率将持续提升。为满足人民群众清洁化、智慧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未来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将逐渐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也将从扩大规模迈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对充电速度、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智能化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将成为主要增长点。随着电动汽车技术加速发展,电动汽车驾乘体验持续提升、购置成本逐步降低,私人电动汽车增长明显,2023年全省新增电动汽车约34万台,其中私人电动汽车占比约80%。未来,在政策引导、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的驱动下,私人电动汽车将持续高速增长,成为未来交通电动化规模化发展的重要领域。综合考虑充电便捷性、经济性等因素,私人电动汽车用户普遍期待拥有私人桩,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特殊领域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随着超级快充、大功率电池等技术的迅速发展,充电效率大幅提升,与加油时长基本相当逐渐成为现实。在高速公路、旅游公路沿线服务区、机场和高铁枢纽站等特定领域和场景,电动汽车用户对于快速充电的需求更为强烈,超级快充等大功率充电技术的应用将会更加广泛。

车网融合互动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电动汽车与电网之间信息和能量交互的纽带,通过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等形式,参与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有效平衡电动汽车充电和电力系统调度需求,提升电网调峰调频、应急响应能力。

行业发展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一方面需要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水平,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在国家“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政策引导下,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也将进一步优化场站布局,提升场站运维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国家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电动汽车需要,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统筹谋划、因地制宜。省级层面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市级层面按照“自(专)用充电为主、公用补电为辅”的思路,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建设规模、发展时序。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充分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促进行业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营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环境。均衡发展、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充电网络,优化设施结构,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运营管理,促进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电动汽车下乡和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管理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重点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科学管理、创新融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守牢安全底线。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鼓励充电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与智慧交通、智慧能源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加快推动城市智能有序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稳步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全面补齐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加速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网络ꎻ推广先进技术研发和智能化产品应用,完善标准规范,强化市场行业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形成共享开放、经济便捷、安全可靠、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体系。2025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86万台,额定功率达到1300万千瓦ꎻ2030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3万台,额定功率达到2956万千瓦,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完善充电网络布局

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以“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优质高效”为目标,围绕“两区”“三中心”等重点区域,补强补齐城市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城区向城市边缘有序延伸,实现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在城市道路沿线布局便捷高效的“公共快速充电网”,在居住区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智慧有序充电网”,在办公区鼓励建设向公众开放的“专用共享充电网”,在“三中心”等区域建设快慢结合的“集中补能充电网”。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制定建设计划,在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物流车、工程运输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换电模式。

建设快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以“四向八廊”综合交通走廊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枢纽集群为主骨架,在高速公路、重点旅游线路、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适时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利用移动充电基础设施等方式提升高速公路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充电网络。以“全面覆盖、有效保障”为目标,加快建设农村充电网络,推动与城市、城际充电网络融合发展。围绕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思路,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逐步从城乡融合片区向农村片区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农村居民出行等实际需求,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国省干线向农村公路延伸ꎻ在县级城市城区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从中心城镇向其他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区域延伸。

(二)加快重点区域设施建设

全力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指南,明确管理程序、优化支持政策,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和物业主管部门指导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机制。新建居住区,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要求纳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环节进行管理。既有居住区,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完善类设施改造范围,因地制宜同步改造配套供配电设施,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鼓励通过“统建统服”、有序充电等方式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因地制宜推动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县(市、区)域为基本单元,结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配电网规划,制定县乡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或工作计划,优化完善布局。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客运车站、商业建筑、公共停车场、普通公路服务区、对社会开放的养护管理站(道班、工区)、加油站等区域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采用单枪功率大于60千瓦的直流快充设备。对企业投资意愿不高的偏远地区,鼓励利用乡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的办公场所土地、变压器资源提供兜底充电服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探索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推广普及新模式。2025年,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其余市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全省农村地区公共充电桩数量达2.2万台,充电桩额定功率达132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