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6-14 点击:次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作为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示范载体、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先行样板,自2018年启动创建以来,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辱使命,走出了各具特色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道路,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示范园基本情况
(一)空间分布广泛
截至2020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累计认定200个示范园。这些示范园分布在全国30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58个,占29%;中部地区64个,占32%;西部地区78个,占39%(见图1)。为了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示范园在选定过程中对原国定贫困县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片区县(以下均简称“脱贫县”)给予倾斜,位于脱贫县的示范园共计49个,占示范园总数的24.5%。
示范园共涉及土地面积41783平方公里,其中主体位于平原地区的示范园109个,占54.5%;山区74个,占37%;高原17个,占8.5%(见图2)。示范园内共有耕地2243万亩,涉及农业户籍人口297万户,约1000万人。
(二)融合类型多元
示范园中多业态复合型示范园最多,为58个,占29%;延伸农业产业链型有46个,占23%;农业功能拓展型有35个,占17.5%;产城融合型有23个,占11.5%;农业内部融合型有22个,占11%;新技术渗透型有16个,占8%(见图3)。示范园在东部、中部、西部的产业融合类型分布情况基本相似。
(三)产业重点突出
从第一产业内部结构看,以特色果蔬种植业为主导产业的示范园最多,为115个,占57.5%;以大宗粮食作物生产为主导产业的有56个,占28%;以特色养殖业(含水产)为主导产业的有18个,占9%;以鸡猪牛等大宗畜牧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有11个,占5.5%(见图4)。
从产业发展重点看,重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园最多,共70个,占35%;重点发展加工业的有56个,占28%;重点发展旅游业有24个,占12%;重点进行新技术示范的园区有19个,占9.5%;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及物流业的园区有6个,占3%;其他类型有25个,占12.5%(见图5)。
二、系统谋划,综合施策打造样板
各地高度重视示范园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功能,以完善政策、嫁接资源、保障要素为推进方向,破解“人、地、钱”等瓶颈难题,助推示范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发展壮大。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示范园均成立了由所在地区主要领导挂帅,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统筹各部门力量,对示范园的路水电气、冷链物流、检验检测体系等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加大投入,针对示范园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及时出台对策、及时化解风险。各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为示范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坚持规划先行
省市县相关部门认真指导示范园结合本地地理空间结构、经济发展基础、生产要素禀赋、生态资源环境以及产业发展内在需求,全面对接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理清示范园融合发展思路和发展路径,科学编制示范园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示范园试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与示范园发展相适应的领导体系、管理体系、运行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了全域谋划、多规融合的示范园发展格局。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人、地、钱”等问题,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涉及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建设、投融资支持、税收减免、产业用地指标、人才吸引、青年人才培养、数字经济等,普遍建立了产业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浙江、江苏等省在土地供给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四川、江苏等省在发行产业融合企业债、上市融资等方面开展了深入探索,为示范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集聚优势资源
地方各级政府围绕示范园发展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大力引资引智,促进各类优势资源向园区集聚,推动形成示范园发展合力,推动产业融合快速发展。
深度嫁接智力资源。各地政府发挥牵线搭桥作用,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院士工作站等与示范园企业通过组建战略联盟、结对开展研发、共建科技平台、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进行深度交流合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引导农业科技在农业产业链中的转化应用,为示范园农业机械化、产业化、智能化、可持续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汗水型”农业向“科技型”农业转变。
深度嫁接数字信息技术资源。各级政府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示范园的应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及“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示范园区落地,加快布局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发挥政府资源优势,引进农产品电商、物流和销售公司,鼓励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知名电商企业与示范园企业联合举办专题活动,部分县区领导亲自参与“直播带货”,组织园内企业参加省内外招商会、博览会、交易会等,推动示范园农产品快速“走出去”。
深度嫁接旅游文化资源。深入推进农旅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示范园自然生态禀赋,充分挖掘文旅资源,大力加强与外界合作,重点引进或建设适合农村乡情、符合农村定位、契合乡村主题的旅游公司,助力打造“农业+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组织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吸引全国游客资源。加快培育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示范园),打造了一批“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休闲农业精品景点。
(五)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充分发挥省市级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以财政资金高效聚合使用为重点,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接续投入,发挥乘数效应。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园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通过支持入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农业保险和担保范围、设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实行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等方式,探索创新适合示范园特点的融资渠道,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入源头活水。
持续深化农村投资股权改革,推动以资金、资产、资源合作为主的多元主体融合经营机制,推动国资公司入股农业龙头企业等形式,形成明确的股权收益回报机制,让村集体与低收入农户分享示范园发展收益,成功创建了“政策引导为基础、信贷担保为桥梁、金融投入为保障、企业发展为抓手、产业发展为目标”的“政银担”合作模式,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成效突出,园区建设硕果累累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示范园蓬勃发展,建设成效突出,成为各地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尤其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环境影响下,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稳发展能力,体现出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生命力。
(一)产业发展更快
2018—2020年,200个示范园的平均总产值由40.4亿元增长到48.6亿元,年均增长9.7%,较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4.6个百分点(见表1),其中16个示范园的总产值增速超过50%。
(二)农民实惠更多
示范园在探索联农带农机制、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各地探索建立了“园区+投资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园区+大户+物流”“产业联盟一体运营”“订单收购+分红”“土地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各式各样的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和经营组织能够公平分享产业融合“红利”,推动价值分配向上游农户倾斜,总体看,示范园内农户收入渠道更多样,收入增长较快。2018—2020年,示范园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8302元增长到22547元,年均增长11%,较同期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2.7个百分点(见表2),示范园中有24个示范园取得了超过全国平均增速水平2倍的优异成绩,最高增速达43.6%(见表3)。
(三)龙头带动更强
龙头企业对示范园的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示范园创建以来,各地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集聚,示范园内龙头企业数量快速增长。2018至2020年,单个示范园内省级以上的龙头企业数量平均由4家提高到5家,县级龙头企业数量平均由11家提高到14家,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由174家提高到199家;2/3的示范园拥有超过一家省级以上级别的龙头企业,有11%的示范园内拥有超过10家省级以上级别的龙头企业(见表4)。
龙头企业经营实力不断增强。2018—2019年200个示范园内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平均产值增长由2.4亿元提高到2.6亿元,产值年均增速达到3.5%。西部地区的发展更加亮眼,产值平均增速达到13.6%。2020年,一半以上的示范园内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平均产值超过1亿,其中16个示范园更是超过10亿元;县级龙头平均产值超1亿元的示范园有33个,占比达17%。
(四)吸纳就业更多
2020年,200个示范园农业全产业链共吸纳就业人数544万人,平均单个示范园吸纳2.72万人,较2018年增长14%,园区吸纳就业人数持续增多。从带动能力看,示范园促进就业效果显著,2020年吸纳带动园内60%以上农业人口的园区有75个,其中34个园区还带动了示范园周边农民的就业,占所有示范园的17%(见图6)。
(五)发展质量更优
1.规模化标准化深入推进。各地高度重视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示范园内标准化规模化农田比例由2018年的58.2%上升至2020年的68.5%,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见图7)。在以种植业为主的171家示范园中,标准化规模化农田比例达到70.0%,其中重点发展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示范园标准化规模化农田比例达到76.6%。
2.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提升。近三年,示范园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有较为显著的提升,平均综合利用率由2018年的79.0%提高至2020年的87.1%,年均增速为5.0%(见图8)。其中,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85%的示范园数量达到157家,占示范园总数的78.5%。从产业类型方面分析,以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类型的示范园,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优于其他类型园区。特色养殖类(含水产)和鸡猪牛养殖类的废弃物总体利用率分别为90.0%和89.0%,粮食种植类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89.2%,特色果蔬种植类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85.6%。
3.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园内平均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超过2.4:1的示范园达到54个。示范园农业第三产业产值由11.29亿元提高到13.67亿元,年均增长10%,乡村旅游业、农产品加工物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乡村旅游业为例,2018年示范园旅游接待数量突破1.12亿人次,2019年同比增长24.0%,达到1.39亿人次。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示范园年旅游接待人次有2.0%的小幅下滑,仍达到1.36亿人次。
(六)市场渠道更广
2018—2020年,200家示范园电子商务销售总额为2188.04亿元,其中2018年示范园的电商销售额为558.84亿元,2019年达755.75亿元,同比增长35.2%,2020年受疫情影响增幅缩窄至15.6%,销售总额增加至873.45亿元。电商销售额在示范园的第三产业产值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由2018年占比24.9%增加至2020年的32.1%,增加了7.2个百分点(见图9)。
2020年销售规模在亿元以上的示范园共74家,其中销售规模在十亿元至百亿元之间的示范园数量为13家,销售规模达百亿元的示范园有两家,均较2018年有所增长。
(七)助力脱贫攻坚
位于脱贫县的49个示范园表现突出,一是助力脱贫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18—2020年间,脱贫县示范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2818元提高到16154元,与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差距从2018年的1799元逐步缩小到2020年的977元。2018—2020年脱贫县示范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2.3%,比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4个百分点,比全国200家示范园区农民收入增速高2.5个百分点,比同期全国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速高2.1个百分点(见图10)。
二是带动脱贫地区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脱贫县示范园总产值、园内农业产值、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和农业相关第三产业产值增速均高于全国示范园平均水平,且维持在13%以上(见图11),其中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国水平最多,达6个百分点,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星火燎原,发展势头强劲有力
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融合发展模式不断深化升级,示范园发展动力加速转换,发展质量不断提升。示范园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先行做法,代表着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正呈燎原之势加快推进。
(一)跨界融合渐入佳境
产业融合发展初期,各地推进融合发展大多以简单做“加法”获取增值收益,主要方式包括扩大某一产业规模总量、增加产品种类、围绕主导产业延伸链条,如“推动农业产业化”“实现种养结合”“发展乡村旅游”等。近年来,各地对融合发展的理解全面深化,单纯围绕农业产业构建产业链的方式,已经逐渐被农业多重价值深度发掘、乡村文化生态价值综合开发等“乘法”效应所取代。示范园催生了一大批产业边界模糊、地域空间边界模糊、从业者身份模糊的融合发展新模式,其突出特点是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资源跨界重组,运营实体由大量分散的个体转换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机构、专职人员和社会资本等专业化组织。运营实体在对资源开发运作过程中,体现出更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与之相对应,“三生”协同发展效应、产业及农民收入倍增效应显现。城乡空间统筹发展过程中,示范园不仅被打造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乡愁载体,更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吸纳就业的蓄水池。“加法效应”转换为“乘数效应”的过程中,融合发展进入更高级阶段,并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以商引商产业集聚
通过苦心建设培育,示范园依托本地独特资源优势,吸引产业发展行业龙头,加大农资、环保、商贸物流服务等关联企业招商力度,扩大主导产业规模,不断形成产业集聚,逐步形成“主导产业壮大—关联产业进入—产业发展形成区域效应—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的良性循环。在产业良性发展中,“链状经济”向“网状经济”转变,品牌效应、市场效应呈几何级数放大,进一步吸引了大批上下游相关企业主动落户,形成“以商引商”的良好格局,部分示范园所在地区已经成为某一行业的主导市场和定价中心。
企业集聚过程中,行业不断细分,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格局逐步建立,集聚中形成的竞争效应、分工效应、协作效应、区域效应和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了区域整体竞争优势,打造了区域发展硬实力。
(三)科技驱动产业升级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不少示范园认识到农业发展动力需要从资源驱动进一步向技术驱动转换,必须依靠科技提高核心竞争力,才能使产业具有持久生命力。对此,示范园通过建立技术储备平台,加大园区与科研院所合作等方式,围绕5G智能农业装备、无人机及工厂化高效种植养殖、园区数字农业生产管理等领域,日益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引进落地,精准农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技术在不同园区均有相当程度的运用,开启了在水土资源条件制约下发展高效农业的新尝试。
智能互联、AI、大数据等技术的日渐崛起,也为示范园发展高效农业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使农业与文旅、健康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具备了基础,农村经济不再是单一的农业生产载体,而成为了具有活力的新经济生态系统。例如,上海市全面打造“农业科技港”,以“填补国家空白”“解决卡脖子技术”为战略目标,助力上海成为“全球高科技农业的领航者;浙江省启动数字农业智慧物联网系统试点,“一张图全面感知”探索以数字赋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围绕特色产业链构建起集种植业生产服务、智能化制造、产品交易、仓储物流、防伪溯源、金融等一体化大数据服务的实践,依靠数据资产价值发掘,推动产业链降本增效,应对行业困局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现代农业技术在示范园运用日益广泛成熟,并体现出强大的发展动力。
(四)品质品牌塑造美誉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依托品牌扩大产品销售、增加商品溢价,提升产品行业定价权,成为各个示范园的普遍共识,尤其是在网络销售快速增长背景下,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成为推动各类产品销售的“利器”。维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增加销售复购率,不仅需要广告及媒介的推荐,更需要支撑品牌的过硬质量、完善的标准体系和产品可追溯体系。近年来,示范园中涌现出资中血橙、苍溪猕猴桃、潜江小龙虾、新疆尼雅黑鸡、宁夏滩羊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著名品牌。在品牌体系打造过程中,各示范园在品种技术标准准入、化肥农药减量及绿色防控、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和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闯出了一条以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五)资源集聚迸发活力
对资源进行整合是示范园的共性特征之一,通过强化村集体的经济属性,或通过搭建示范园的平台公司等方式,对示范园内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带动村民盘活土地或房屋资产,实施产村、产区联动运作,对示范园内的产业进行整体策划、包装、营销以及资本运营,实现了示范园各类资源由“分”到“统”,壮大了集体经济,使农民得到了实惠,避免了分散经营无序竞争,园区发展后劲日渐增强,焕发出强大的发展合力。
(六)市场手段培育动力
示范园依靠市场手段化解融资难题,基本建立了“政府投资+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的多元投入格局。一是打造主体。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大多数示范园建立了专业投融资平台公司,致力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股权投资和经营业务,承担投融资职能,负责园区资金的筹措与使用。二是创新利用各类融资工具。示范园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等融资模式在园区广泛运用。三是盘活各类资产。充分发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潜力,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盘活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撬动金融机构投资。农业担保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日渐完善,不少示范园鼓励合作银行按比例放大授信额度,量身定做多样化的信贷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开发普惠三农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畅通金融资本注入产业融合发展的渠道,为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唤醒农村沉睡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和农民的资产性收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运用市场化手段破解农业农村融资难题提供了实践范本。
(七)利益联结互赢互利
示范园发展过程中,普遍依托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带动能力,建立了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的利益联结机制,如“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农民养老金”“土地租金+务工工资+返利分红”等多种收益分配形式,通过保底分红、就业带动、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农民可以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农民获取的工资性收益、承包地、宅基地带来的资产性收益、农家乐等经营性收益所占比重越来越高,体现出收入更稳定、结构更多元、实惠更多等特点。另一方面,企业通过与当地村集体、产业联盟、农民专业组织间接与农民建立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企业租赁土地经营面临的租金年年上涨、用工难,以及市场发生的农民撕毁合同等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龙头企业在生产组织管理方面投入的时间成本、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大大降低,可以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效能大幅度提升。
五、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再出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标志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新时代新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个进程中,“三农”工作重心随之发生历史性转移。面对日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央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了新部署。示范园作为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载体和先行样板,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创建机制、强化政策供给、创新融合模式,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融合模式相对粗放、要素保障支撑不足、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等短板问题,深入探索乡村产业振兴路径,示范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助力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一)强化顶层设计,接续推进示范园创建发展
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提质增效,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从发展路径、任务目标、产业布局、政策扶持、落实责任等方面,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行系统谋划,接续推进“十四五”时期示范园高质量创建发展。强化示范园监测评价,完善示范园进入退出机制和奖优惩劣措施。及时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报道、编写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报告、召开现场会和专题培训班等,加强对示范园的业务指导,强化示范园典型经验交流推广。
(二)培育多元主体,提升示范园联农带农能力
以示范园为“练兵场”,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主体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和经营理念,完善运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小而散、带动能力弱的主体相互合作成立联合体,扩大覆盖面,提升规范化水平和竞争力,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户更多参与产业化经营和利益分享。
(三)强化要素支撑,提升示范园内生动力
创新金融要素支撑,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民有效抵押物范围。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等加大对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及入园优质企业予以必要的信贷支持。强化示范园用地保障,要完善示范园用地保障机制,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举措,加大示范园创建用地支持力度。
(四)紧密利益联结,提升农民分享收益能力
坚持把完善对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放在重要地位,把促进农民增收的效果作为检验示范园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尺。深入研究不同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融合发展中的多方互利共赢。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提升农户参与农村产业融合的能力。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农民通过土地、资金等要素参股龙头企业,使农民成为企业的股东,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强化示范园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并与扶持政策相挂钩,让农民更好地分享农业产业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