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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

来源:未知 日期:2016-04-28 点击: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拟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性方案,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作为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它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另外,对于大中型项目和一些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同时涉及利用外资的项目,只有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才可以开展对外工作。
  
  因此,我们可以说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基本情况的汇总,是选择和审批项目的依据,也是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用途:
  
  项目建议书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资项目单位为推动某个项目上马,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专门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该报告的核心价值是:
  
  ——作为项目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
  
  ——作为项目批复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作为项目的投资设想变为现实的投资建议的依据;
  
  ——作为项目发展周期初始阶段基本情况汇总的依据。
  
  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新的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议书主要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向发改委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项目建议书审批后,方可成立相关项目法人。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一般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个别地方在土地一级开发等少数领域还会要求项目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外资项目目前主要施行核准制,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即可。
  
  编制要点:
  
  1、从宏观角度阐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做好项目产品方案及产品的市场预测;
  
  3、 项目建设须具备的硬性和软性条件;
  
  4、提出初步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5、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
  
  编报要求:
  
  根据现行规定,建设项目是指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组成,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因此,凡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统一核算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应编制统一的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经济上独立核算的各工程项目,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的分期建设工程项目,也应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
  
  审批:
  
  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计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国务院审批。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权限:
  
  (一)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
  
  (二)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地方发改委审批。
  
  主要内容:
  
  1、关于投资建设必要性和依据
  
  阐明拟建项目提出的背景、拟建地点,提出或出具与项目有关的长远规划或行业、地区规划资料,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对改扩建项目要说明现有企业的情况;
  
  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的项目,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的差距与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工艺流程和生产条件的概要等。
  
  2、关于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产品的市场预测,包括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销售情况分析和预测、产品销售方向和销售价格的初步分析等。
  
  说明(初步确定)产品的年产值,一次建成规模和分期建设的设想(改扩建项目还需说明原有生产情况机条件),以及对拟建项目规模经济合理性的评价;
  
  产品方案设想,包括主要产品和副产品的规模、质量标准等。
  
  建设地点论证,分析项目拟建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论证建设地点是否符合地区布局的要求;
  
  3、关于资源、交通运输以及其他建设条件和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
  
  拟利用的资源供应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主要协作条件情况、项目拟建地点水电及其他公用设施、地方材料的供应情况分析;
  
  对于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应说明主要原材料、电力、燃料、交通运输、协作配套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所已具备的条件和资源落实情况;
  
  4、关于主要工艺技术方案的设想。
  
  主要生产技术和工艺。如拟引进国外技术、应说明引进的国别以及国内技术与之相比存在的差距,技术来源、技术鉴定及转让等情况;
  
  主要专用设备来源。如拟采用国外设备,应说明引进理由以及拟引进设备的国外厂商的概况。
  
  5、关于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的设想。
  
  投资估算根据掌握数据的情况,可进行详细估算,也可以按单位生产能力或类似企业情况进行估算或匡算。投资估算中应包括建设期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考虑一定时期内的涨价影响因素(即涨价预备金),流动资金可参考同类企业条件及利率,说明偿还方式、测算偿还能力。对于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应估算项目的外汇总用汇额以及其用途,外汇的资金来源与偿还方式,以及国内费用的估算和来源。
  
  6、关于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
  
  建设前期工作的安排,应包括涉外项目的询价、考察、谈判、设计等。
  
  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和生产经营时间。
  
  7、关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算(可能的话应含有初步的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的内容)
  
  计算项目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等指标以及其他必要的指标,进行盈利能力、偿还能力初步分析
  
  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8、有关的初步结论和建议
  
  对于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的项目建议书,还应有邀请外国厂商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的计划、出国考察计划、以及可行性分析工作的计划(如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计划)等附件
  
  批准后的主要工作: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称为“立项”,立项仅仅说明一个项目有投资的必要性,但尚需进一步开展研究论证。
  
  1、确定项目建设的机构、人员、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2、选定建设地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做规划设计方案。
  
  3、落实筹措资金方案。
  
  4、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雨污水排放、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5、落实主要原材料、燃料的供应。
  
  6、落实环保、劳保、卫生防疫、节能、消防措施。
  
  7、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
  
  8、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9、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业主需要准备的资料:
  
  1、项目初步设想方案:总投资、产品及介绍、产量、预计销售价格、直接成本及清单(含主要材料规格、来源及价格)。
  
  2、技术及来源、设计专利标准、工艺描述、工艺流程图,对生产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请说明(比如防尘、减震、有辐射、需要降噪、有污染等)。
  
  3、项目厂区情况:厂区位置、建筑平米、厂区平面布置图、购置价格、当地土地价格。
  
  4、企业近三年设计报告(包含财务指标、账款应收预付等周转次数、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动力、现金等的周转次数)。
  
  5、项目拟新增的人数规模,拟设置的部门和工资水平,估计项目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6、提供公司近三年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扣除工资后的大致数值及占收入的比例。
  
  7、公司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税率,其他补贴及优惠事项。
  
  8、项目产品价格及原料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测算,如果均能明确含税价格请逐项列明各种原料的进项税率和各类产品的销项税率。
  
  9、项目设备选型表(设备名称及型号、来源、价格、进口的要注明,备案项目耗电指标等可不做单独测算,工艺环节中需要外部协助的请标明)。
  
  10、其他资料及信息根据工作进展需要随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