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正式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合肥市正式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来源:未知 日期:2019-10-09 点击: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合肥市将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时编制15个重点专项规划49个一般专项规划,谋划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有温度的民生项目。

 

《方案》提出,要把“十四五”放在未来15年的发展进程中来谋划,强化战略思维,紧密结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战略实施,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科技、教育、人才等基础领域作长远考虑。

各类规划,将聚焦“十四五”时期发展需要集中突破的领域和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推进创新驱动、壮大新兴产业、提升城市能级、改善生态环境和扩大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集中发力,加快补齐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弱项和短板,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促进全市综合实力争先进位。

 

聚焦发展中的急事和难事,研究提出一批突破性的重大政策。突出重大战略性项目牵引,谋划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有温度的民生项目。围绕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出一批关键性的可行举措,明确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具体指标。

“十四五”规划编制的一个重点就是《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这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县(市)区和开发区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规划期为5年,展望到2030年,2021年初提请合肥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另外一个编制重点就是专项规划,主要包括15个重点专项规划和49个一般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编制对象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各专项规划要提出一批未来5年将要实施的重点项目。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根据需要展望到2030年,需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投资导向、重大战略以及合肥市发展实际,认真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跟进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在组织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切实规范编制程序,按照前期研究、规划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做到无缝衔接。

主页 > 专题研究 > 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 > 规划动态 >

合肥市正式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2019-10-09 来源:未知 点击: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合肥市将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时编制15个重点专项规划49个一般专项规划,谋划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有温度的民生项目。

 

《方案》提出,要把“十四五”放在未来15年的发展进程中来谋划,强化战略思维,紧密结合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战略实施,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科技、教育、人才等基础领域作长远考虑。

各类规划,将聚焦“十四五”时期发展需要集中突破的领域和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推进创新驱动、壮大新兴产业、提升城市能级、改善生态环境和扩大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集中发力,加快补齐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弱项和短板,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促进全市综合实力争先进位。

 

聚焦发展中的急事和难事,研究提出一批突破性的重大政策。突出重大战略性项目牵引,谋划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有温度的民生项目。围绕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出一批关键性的可行举措,明确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具体指标。

“十四五”规划编制的一个重点就是《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这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总体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县(市)区和开发区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规划期为5年,展望到2030年,2021年初提请合肥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另外一个编制重点就是专项规划,主要包括15个重点专项规划和49个一般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编制对象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各专项规划要提出一批未来5年将要实施的重点项目。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根据需要展望到2030年,需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投资导向、重大战略以及合肥市发展实际,认真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跟进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在组织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切实规范编制程序,按照前期研究、规划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做到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