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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6-14 点击:次
各县(区)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天水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天水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园区要有明确的建设主体。建设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为县区人民政府,以保障园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和配套资金的落实。
2.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建设定位科学,功能分区合理,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完善,建设内容具体,支持政策配套。
3.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并经园区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4.园区核心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相对集中成片,面积在2000亩以上。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布局合理,定位清晰。
5.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和设施条件、创新创业平台,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创新团队,有一支科技特派员队伍,有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有较强的科技投入、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6.园区要有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产品品牌,能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能为高素质农民培训提供场所,为大学生、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7.园区要有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能够统筹科技资源,协调推进园区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园区对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支撑作用。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园区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建设程序
1.由园区建设主体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2.市科技局组织评审、筛选和认定。
三、相关要求
1.园区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负责组织。
2.申报园区要突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的支撑作用。
3.请园区建设单位于2022年8月15前,报送园区申报书、园区总体规划纸质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波
联系电话:0938-8213550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金家庄政务中心2号楼501室
附件:1.天水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doc
2.天水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doc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