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到2025年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省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5家

来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2-06-07 点击:

  现就《兰溪市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送审稿)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文件。今年XX月XX日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奋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浙中样板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金市农通〔2022〕XX号)文件。明确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双强”工作,加快研究出台农业“双强”行动五年计划,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路子,围绕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目标,突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实现“一年大突破、三年大跨越、五年创一流”,成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民持续增收的农业现代化省域样本。三、适用范围
 
  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助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体系
 
  一、实施科技强农行动,全面提高农业技术发展水平
 
  (一)聚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科技平台提升,强化农业科技园区引领作用,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园区集聚,继续做好马涧杨梅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白露山枇杷农业科技园区。推动农业科技企业扩面提质,每年新增1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农业科技企业的创新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支持农业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建立健全科技研究投入、创新创业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1项。到2025年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省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5家。
 
  (二)推进现代种业全面发展。积极落实上级相关种业发展计划,保护和利用本土特色品种资源,推进我市杨梅、小萝卜、兰溪花猪等种源的培育。加快良种在农业生产上的推广应用,建成兰溪地方种质资源库1个,金华市级新品种选育示范基地1个,选育引进新品种10个。
 
  (三)实施优地增粮行动。严格保护15.0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10片以上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每年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农田5000亩。
 
  (四)推动土地有序规模流转。
 
  1、引导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力争到2025年底50%以上的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出经营权,已连片流转的土地实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确定土地流转指导价,鼓励村集体开展耕地集中连片流转和整村流转,具体按照《兰溪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试行)》执行。
 
  2、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对开展水稻机播、油菜机收的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打造农业品牌,全面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建设“一县一平台”,打造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优做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创建绿色食品26个。
 
  (六)推进农业绿色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应用间种、套种、轮作等方式,普及优质高产、设施栽培、生态高效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田间水循环体系,构建农田绿色水生态系统,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支持推广有机肥、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兽用抗生素减量和饲料环保化等技术应用,每年新增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个。全面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集成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推广秸秆全量化利用示范方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肥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创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
 
  (七)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建设兰溪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全面推行“浙农码”。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发展模式,建设“梅”好兰溪等农业产业大脑平台。创建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2个(种植3个、畜牧6个、水产3个)。
 
  (八)打通农业科技转化“最后一公里”。建设省、市、县产业技术团队5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2个。省市县三级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100人次。
 
  (九)积极培育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3家。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新培育家庭农场1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50家以上。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推广应用数字农合联,建成有服务平台的产业农合联5家。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每年新培育农创客280名。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00名以上。(十)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创新。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打造10个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其中10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2个。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出口园区。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节点,提高农产品产地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水平。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乡镇(街道)布局1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
 
  二、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全面提升农业装备应用水平
 
  (一)建立先进适用农机具需求清单。以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为重点,梳理先进小型农机具清单、特色主导产业农机装备需求,编制主要环节农机具需求清单。建立小型农机具科研导向目录,抓准“卡脖子”核心技术关键点,实行重点需求项目“揭榜挂帅”制度。
 
  (二)创新特色农机适用推广。优化育秧育苗、粮食烘干、稻米加工、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推进耕作水平控制等全程装备应用,加大保鲜仓储、产后加工的集成配套,发展智能温室、杨梅智能采摘、小萝卜智能收获等设施装备。推广畜牧业洗消饲喂、兰江蟹养殖等智能设备,推进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加大果蔬等经济作物采摘等薄弱环节农机具的推广力度,应用微型耕作、轨道运输、节水灌溉、无人植保等装备和技术。对企业开发适用农机具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为主,科研院所、生产销售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
 
  (三)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围绕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产业主要环节,构建粮油和畜牧业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至2025年,创建省级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6个。
 
  (四)加大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推进农田、果园、茶园标准化提升,支持丘陵山区机耕道路、林间作业道路等建设。把耕作田块小变大、陡变平、弯变直,电力输送、机耕路的互联互通以及电力、通讯线网适宜无人机作业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的重要指标。加大设施大棚、畜牧水产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宜机化改造力度。
 
  (五)做大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鼓励市供销总社下属集体企业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省级农机服务中心3个,鼓励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建设重点环节农事服务中心,建成重点环节农事服务中心5个。
 
  (六)实施农机生产作业安全行动。全面落实农机生产、农机应用、农机操作、农机管护安全责任,关键地区(场所)的安全作业。制定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施年度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操作技能培训。
 
  三、创新要素支撑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保护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牵头统筹协调职能。每年向上推荐农业“双强行动”最佳实践案例,加大对最佳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人员等正向激励。健全农机化推广机构,加强市、乡两级农机化队伍建设,落实农机化管理和推广工作人员。
 
  (二)完善财政政策。统筹省市县三级支农资金,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服务。因地制宜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研究制定统一作业、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补助政策。
 
  (三)落实用地和税费优惠。在新编的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乡村振兴用地空间,允许通过预留指标方式落实乡村振兴用地规划空间,在全域土地整治、村庄撤并搬迁等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过程中,优先考虑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其他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中,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确有新增用地需求的,可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制定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强涉农重大项目用地保障部门会商。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业产业。支持将农业生产所需的看护、初加工和农资仓储、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等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优先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试验推广基地建设所需的用地指标。对列入全市布局规划的农事服务中心和农机试验推广基地,按相关政策要求优先落实建设用地和设施用地。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四)实施金融服务“三农”畅通工程。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高质量发展领域,支持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融资,适当给予利率优惠。推广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领域的信货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展动产质押、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农机具购置贴息贷款等政策。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农业气象保险等险种试点。
 
  (五)加强人才支撑。开展农机职业教育和“学历+职业资格”培养模式,推动学校、企业共建共享实践基地、定向培养基地。加大对“土专家”等基层一线人员的倾斜力度。加大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将农机推广人员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特别是精密农机设备维修技术人才。
 
  (六)创新重大项目招大引强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库,招引一批科技型产业链头部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成立农业招商工作专班,每年引进现代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
 
  四、解读机关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兰溪市财政局、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兰溪市商务局、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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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兰溪市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送审稿)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文件。今年XX月XX日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奋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浙中样板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金市农通〔2022〕XX号)文件。明确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双强”工作,加快研究出台农业“双强”行动五年计划,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路子,围绕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目标,突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实现“一年大突破、三年大跨越、五年创一流”,成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民持续增收的农业现代化省域样本。三、适用范围
 
  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助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体系
 
  一、实施科技强农行动,全面提高农业技术发展水平
 
  (一)聚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科技平台提升,强化农业科技园区引领作用,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园区集聚,继续做好马涧杨梅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白露山枇杷农业科技园区。推动农业科技企业扩面提质,每年新增1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农业科技企业的创新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支持农业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建立健全科技研究投入、创新创业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1项。到2025年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家,省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5家。
 
  (二)推进现代种业全面发展。积极落实上级相关种业发展计划,保护和利用本土特色品种资源,推进我市杨梅、小萝卜、兰溪花猪等种源的培育。加快良种在农业生产上的推广应用,建成兰溪地方种质资源库1个,金华市级新品种选育示范基地1个,选育引进新品种10个。
 
  (三)实施优地增粮行动。严格保护15.0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10片以上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每年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农田5000亩。
 
  (四)推动土地有序规模流转。
 
  1、引导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力争到2025年底50%以上的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出经营权,已连片流转的土地实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确定土地流转指导价,鼓励村集体开展耕地集中连片流转和整村流转,具体按照《兰溪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试行)》执行。
 
  2、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对开展水稻机播、油菜机收的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打造农业品牌,全面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建设“一县一平台”,打造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优做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创建绿色食品26个。
 
  (六)推进农业绿色化生产。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应用间种、套种、轮作等方式,普及优质高产、设施栽培、生态高效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田间水循环体系,构建农田绿色水生态系统,保护农田生物多样性。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支持推广有机肥、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兽用抗生素减量和饲料环保化等技术应用,每年新增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个。全面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集成应用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推广秸秆全量化利用示范方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肥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创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
 
  (七)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建设兰溪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全面推行“浙农码”。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发展模式,建设“梅”好兰溪等农业产业大脑平台。创建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2个(种植3个、畜牧6个、水产3个)。
 
  (八)打通农业科技转化“最后一公里”。建设省、市、县产业技术团队5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2个。省市县三级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100人次。
 
  (九)积极培育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3家。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新培育家庭农场1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50家以上。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推广应用数字农合联,建成有服务平台的产业农合联5家。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每年新培育农创客280名。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00名以上。(十)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创新。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打造10个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其中10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2个。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出口园区。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节点,提高农产品产地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水平。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乡镇(街道)布局1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
 
  二、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全面提升农业装备应用水平
 
  (一)建立先进适用农机具需求清单。以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为重点,梳理先进小型农机具清单、特色主导产业农机装备需求,编制主要环节农机具需求清单。建立小型农机具科研导向目录,抓准“卡脖子”核心技术关键点,实行重点需求项目“揭榜挂帅”制度。
 
  (二)创新特色农机适用推广。优化育秧育苗、粮食烘干、稻米加工、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推进耕作水平控制等全程装备应用,加大保鲜仓储、产后加工的集成配套,发展智能温室、杨梅智能采摘、小萝卜智能收获等设施装备。推广畜牧业洗消饲喂、兰江蟹养殖等智能设备,推进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加大果蔬等经济作物采摘等薄弱环节农机具的推广力度,应用微型耕作、轨道运输、节水灌溉、无人植保等装备和技术。对企业开发适用农机具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为主,科研院所、生产销售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
 
  (三)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围绕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种植业和畜牧水产养殖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产业主要环节,构建粮油和畜牧业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至2025年,创建省级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6个。
 
  (四)加大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推进农田、果园、茶园标准化提升,支持丘陵山区机耕道路、林间作业道路等建设。把耕作田块小变大、陡变平、弯变直,电力输送、机耕路的互联互通以及电力、通讯线网适宜无人机作业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的重要指标。加大设施大棚、畜牧水产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宜机化改造力度。
 
  (五)做大做强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鼓励市供销总社下属集体企业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省级农机服务中心3个,鼓励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建设重点环节农事服务中心,建成重点环节农事服务中心5个。
 
  (六)实施农机生产作业安全行动。全面落实农机生产、农机应用、农机操作、农机管护安全责任,关键地区(场所)的安全作业。制定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施年度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操作技能培训。
 
  三、创新要素支撑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保护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牵头统筹协调职能。每年向上推荐农业“双强行动”最佳实践案例,加大对最佳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人员等正向激励。健全农机化推广机构,加强市、乡两级农机化队伍建设,落实农机化管理和推广工作人员。
 
  (二)完善财政政策。统筹省市县三级支农资金,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服务。因地制宜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机制,研究制定统一作业、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补助政策。
 
  (三)落实用地和税费优惠。在新编的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乡村振兴用地空间,允许通过预留指标方式落实乡村振兴用地规划空间,在全域土地整治、村庄撤并搬迁等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过程中,优先考虑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其他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中,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确有新增用地需求的,可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制定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的实施意见。加强涉农重大项目用地保障部门会商。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业产业。支持将农业生产所需的看护、初加工和农资仓储、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等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优先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试验推广基地建设所需的用地指标。对列入全市布局规划的农事服务中心和农机试验推广基地,按相关政策要求优先落实建设用地和设施用地。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型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四)实施金融服务“三农”畅通工程。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高质量发展领域,支持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融资,适当给予利率优惠。推广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领域的信货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展动产质押、信用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完善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农机具购置贴息贷款等政策。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农业气象保险等险种试点。
 
  (五)加强人才支撑。开展农机职业教育和“学历+职业资格”培养模式,推动学校、企业共建共享实践基地、定向培养基地。加大对“土专家”等基层一线人员的倾斜力度。加大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将农机推广人员纳入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遴选和培养一批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特别是精密农机设备维修技术人才。
 
  (六)创新重大项目招大引强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库,招引一批科技型产业链头部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成立农业招商工作专班,每年引进现代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
 
  四、解读机关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兰溪市财政局、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兰溪市商务局、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