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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届城市森林论坛:
  
  第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04年11月在贵阳召开,此届论坛授予贵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二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05年8月在沈阳召开,此届论坛授予沈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三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06年10月在长沙召开,此届论坛授予长沙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四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07年5月在成都召开,此届论坛授予成都市、包头市、许昌市、临安市(县级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08年11月在广州召开,此届论坛授予广州市、新乡市,阿克苏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六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09年5月在杭州召开,此届论坛授予杭州市、威海市、宝鸡市、无锡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10年4月在武汉召开,此届论坛授予武汉市、宁波市、呼和浩特市、本溪市、遵义市、西昌市、新余市、漯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八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11年6月在大连召开,此届论坛授予大连市、珲春市、扬州市、洛阳市、石河子市、泸州市、龙泉市(县级市)、梧州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第九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于2012年7月在呼伦贝尔召开,此届论坛授予呼伦贝尔市、鞍山市、徐州市、衢州市、丽水市、三门峡市、宜昌市、益阳市、柳州市、重庆市永川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3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于2013年9月在南京召开,会上授予南京市、长治市、晋城市、赤峰市、抚顺市、湖州市、池州市、厦门市、临沂市、平顶山市、济源市、贺州市、玉林市、广安市、广元市、昆明市、石嘴山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4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于2014年9月在淄博召开,会上授予淄博市、枣庄市、张家口市、镇江市、温州市、合肥市、安庆市、吉安市、抚州市、郑州市、鹤壁市、襄阳市、随州市、郴州市、株洲市、惠州市、德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于2015年11月在宣城召开,会上授予石家庄市、鄂尔多斯市、营口市、葫芦岛市、绍兴市、义乌市、黄山市、宣城市、漳州市、龙岩市、南昌市、宜春市、济南市、青岛市、泰安市、荆门市、咸宁市、永州市、东莞市、普洱市、西宁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奖项初衷
  
  为积极倡导中国城市森林建设,激励和肯定中国在城市森林建设中成就显著的城市,为中国城市树立生态建设典范,同时,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从2004年起,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并制定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同时,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200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为首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作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重要批示,成为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宗旨,也成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理念。
  
  2004年以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先后授予贵阳、沈阳、长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07年5月9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河南许昌市和四川成都市、内蒙古包头市、浙江临安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安徽省池州市也是安徽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城市。该市827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林地面积达806.0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21%,湿地面积占全市面积的26%。据评估,全市森林和湿地服务功能价值近1000亿元,森林单位面积价值是全国和全省的1.89倍和1.81倍。
  
  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于11月24日在安徽省宣城市举行。座谈会上,石家庄、宣城等21个城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6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